財政部鼓勵民眾對稅單有疑問,可尋求納保官協助,但納保法並不完備,納保官均來自稅務機關,只會與納稅人協商多少繳一點,球員兼裁判,又怎會打臉自己?
台灣早期司法文化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檢調單位憑不實黑函或污點證人說詞,便可置人身陷囹圄,人民有冤屈也百口莫辯,也因此養成老百姓為求親人在獄中少受罪而送錢給執法人員,商請官員說情,一時之間,攀親帶貴蔚為風氣,更使公部門行政效能不彰,造成求取官職除了坐領高薪外,更能額外撈得一筆橫財的風氣。
解嚴之後,看似步入民主化,表面上政府依法行政,但法稅制度實質上卻仍停留在威權時代,公部門A錢的方式轉變為訂法條自肥,威脅利誘立法機構、官商勾結、入駐國營事業政治酬庸,全民買的單,以「法」與「稅」的魔爪聯合伸向納稅人。例如:人民行政救濟得先繳一半稅金或等值財產擔保,否則就會被凍結財產、限制出境、拘提管收,進入訴訟後,人民勝訴率只有6%或更低,就算獲勝訴,行政法院法官也不作終局判決,發回原處分單位另為適法處分,把人民的案件發回給被告處理,被告會承認錯誤撤銷稅單嗎?
這麼不合理的法條,連大法官釋憲都說違憲,財政部卻仍能左右立法院保留此惡法(稅務行政救濟先繳一半)!讓稅暴力繼續霸凌老百姓。合理懷疑,濫開稅單與稅務獎勵金和超徵來源脫不了關係,否則怎麼會有如林秋華100%判人民敗訴的行政法官?行政綁架司法官官相護,寧捨棄人民提供有力的證據,而去抄襲國稅局的答辯書或遭廢棄的起訴書。其中財稅單位利益輸送立法、司法機構,形成共犯結構,人民依舊有冤屈也求助無門。
好不容易納保法通過並於106.12.28施行,財政部鼓勵民眾對稅單有疑問,可尋求納保官協助,但納保法並不完備,納保官均來自稅務機關,只會與納稅人協商多少繳一點,球員兼裁判,又怎會打臉自己?據財政部公布,截至去年底,受理納稅者權利保護案件共303件,受理案件類型以稅捐爭議溝通協調案件為主計221件,占整體受理案件73%,已辦結217件,其中210件未賡續提起行政救濟。然根據行政執行署報告,2018年欠稅欠費被強制執行案件有1021萬件,提請納保官協助才221件,簡直不成比例,老百姓對納保官信任度近乎0。
官場文化不改,台灣不會進步,政黨再怎麼輪替都是枉然,尤其稅制的問題與經濟的成長與發展息息相關,前財政部長李述德曾說,國家稅要收得心安理得,人民才能繳得心甘情願。稅收用於國家建設與社會福利,發揮實質效用乃人民所樂見,財政部去年稅收2.38兆創歷史新高,五年還超徵6000多億,但兆豐案、慶富案、基隆蓋海研館案、2610億蚊子館、公股銀行980億元無擔品借貸中國企業、近日發生的「戒菸治療管理中心」及「台灣流行病學會」,透過假發票、假人頭方式詐領菸捐款項⋯⋯,一共不下百人的集體舞弊掏空,政府的浪費都是天文數字,卻都由全民買單,納稅人的錢多被政治酬庸、揮霍,虧空的國營事業與公股銀行員工仍坐領豐厚年終獎金並年年調薪。
去年,墨西哥總統羅培茲歐布拉多(Andres Manuel Lopez Obrador)帶頭調降薪資,總統認為經濟不景氣,人民生活苦哈哈,官員不應該領過高的薪水。反觀台灣呢?職等越高獎金領得越多,而人民得忍受法稅不公,活在生命財產權隨時被剝奪的陰影下,還稱得上民主法治國家嗎?執政黨新內閣若繼續放縱坐視不管,明年2020年的大選,人民絕對會用選票表達不滿!
作者 / 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