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樂島聯盟應該要思考體制內公投之於台獨派的意義,也要重新檢驗民進黨在台獨運動中的位置,喜樂島聯盟究竟是要「對民進黨施壓」還是要「把民進黨拉下台」?這兩者,可是有著戰略上極大的差異。
喜樂島聯盟10月20日上街頭,訴求執政黨修改公投法,使其能公投國土範圍、憲法、國號等,筆者認為,若修改公投法將會遭受保守、維持現狀勢力的反撲,把蔡政府試圖在美中角力中穩穩下棋的棋盤全數打亂,促使「中華民國」的外衣再一次堅固的穿在台灣的身上。
Formosan從過往歷史中不斷尋找、確認自己的認同,我們欲擺脫中華民國的束縛,同時也要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併吞,在兩個中國的糾纏下,我們要如履薄冰、寬寬仔行。
在2005年時,蔡同榮與莊和子等人,為反制中國制定的「反分裂國家法」,相應草擬了「反併吞法草案」,草案中明言: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侵犯。維護台灣主權和領土完整是所有台灣國民的共同義務,台灣絕不允許中國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併吞台灣。
該提案在窒礙難行、無法更動的中華民國憲法本文底下,為遭受殖民的台灣島提供暫時的喘息空間──至少,要先確認反對中國的併吞,才有可能厚植公民社會的能量,進一步推展到制定新憲法的程序。
現今的公投法,宛如一只潘朵拉的寶盒,在「鳥籠公投」下修成「還權於民公投」後,紛紛有許多保守、反動的勢力奔竄而出,如:反對同志、擁護核能、反對轉型正義等,各個陣營都藉著提出公投,擴張自身的政治基礎,並進一步抹殺過去台灣社會二、三十年來透過社會運動爭取的性別與環境、轉型正義的價值。
當訴求修改公投法,使之能夠投「國土範圍」、「國號」、「憲法」時,受益的,難道會是希望擺脫兩個中國併吞的Formosan建國派嗎?我們應記取「下修公投法」的前車之鑑,公民社會的能量尚不足以穩健到可以做出相應的法制改革,就會讓原本爭取到的相對進步的價值,在保守陣營的組織戰下,透過直接民主的方式進行否決、杯葛。
筆者認為,策略上若要防止中共併吞,催生反併吞法去回應中共的反分裂國家法,會比此時此刻修改公民投票法還要來的正確,喜樂島聯盟應該要思考體制內公投之於台獨派的意義,也要重新檢驗民進黨在台獨運動中的位置,喜樂島聯盟究竟是要「對民進黨施壓」還是要「把民進黨拉下台」?這兩者,可是有著戰略上極大的差異。
作者 / J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