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被丟鞋了!只見柯爺縮頭閃過,臉色鐵青,不發一語。顯然,柯爺不是很高興,是不是丟的是拖鞋?不是皮鞋?而且不是十號大的,不符合柯準總統的「格局」?
這都要怪小布希總統訪問巴格達時,立下的「典範」:人家伊拉克的新聞記者也知道要對「總統」丟鞋,一定要找最大號的,而且皮質要對,貨真價實,才符合對總統的「禮數」。怪不得小布總統被丟鞋後,頗為得意,直呼:It’s size 10 ! (十號大的)。顯然要向總統丟鞋一定要大號的,才會令「受禮者」滿意。
當然柯爺還不是總統,還輪不到十號的待遇。但人家志大言大,從不隱藏他立志當總統的雄心大志。要是台灣大小國民有時忘了他的立志,要他先把首都市長的工作做好,他就會咕嚕咕嚕地埋怨某人是太后,某人是太子,不要忘了他不是想當市長的。要不然就氣噗噗地倡言:沒有幾兩力,就想說三道四,會被別人家笑的。顯然說三道四的人,還沒準備好,只有他才準備好,堪當大任!
以後若有各路人馬、英雄好漢,意見難以苟同,要向柯爺丟鞋,可要多花點心血,十號鞋子太大,不合乎國際禮儀,因為柯爺還不是總統。為了鼓勵柯爺上進之心,九號或九號半算是合理的選擇。台灣國的志士們,你們若想行使抗議的自由權利,要多一點「國際觀」,選對鞋子,多練習把三分球投準!
作者 / 徐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