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跨性別者認為能夠從證件上隱藏法定性別,就能夠減少因為證件性別而帶來的痛苦。事實上只是掩蓋了痛苦與被壓迫的事實而已。
內政部為了推動第七代身分證改版,而在網路上發起徵選提案設計與票選的活動。而長期為身分證性別所困擾的跨性別,自然是注意到了這樣的活動,並且開始有人提起認為對於跨性別友善的證件設計,想透過這樣的方案,解決跨性別一直以來在證件上的困擾。
而在像是臉書社團「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的上,跨性別者的意見,大致上是認為不要顯示性別欄,以作為個人隱私,也有人更進一步的認為身分證上只要有姓名和照片就足夠,其餘的資料藏於晶片內,加強對於個人隱私的保護。更有另外主張把身分證的性別數字去除的。
這些想法,大多也是基於長期以來「免術換證」一直沒有實施,以至於以防止出示身分證造成的騷擾為前提。認為說透過這樣的隱蔽,可以使透過證件來否定跨性別的性別認同的情況獲得改善。
但是,我身為跨性別女性,我反對這樣的做法,現在不能堂堂正正地拿出身分證來,正是由於不友善的制度,否定我的性別認同。我認為這件事情的根本解決之道,也是只有盡快地結束跨性別受到法律否定性別認同的情況,否則這些方案也只是把這樣的壓迫掩蓋下去。並且,我也期待未來身分證可以成為支持與捍衛我的性別認同。
再者,從目前受到姊妹們(同樣身為跨女的人,以這種方式稱呼彼此;而我目前沒看到甚麼跨男的聲音。)較為支持的現有提案,以及另有姊妹提出的另外構想,我必須說不能解決問題。
像是只有身份證字號、照片、姓名,頂多有出生日期的格式,只要有人看得懂身分證英文字母後面的第一位數字,1是法定男性、2是法定女性,那麼隱藏自己法定性別的功能終究無法發揮,這也不能期望大部分人都不懂,尤其是現在性別欄去除後,以後的人想從身分證上獲得性別這項資訊,必然會更加傳開這套判斷標準。
而只顯示照片和姓名,連字號在內的其餘資料全部在晶片內,只要在必要看證件的場合,都配置讀卡機,字號與性別依舊能夠一覽無遺。也許比較好的情況,是民間能更使用的讀卡機,政府只核准不能讀取性別與字號的,但遇上法律上的情形,或是警察的執法,我認為這種情況要避免掉就沒有什麼可能性,而且我認為這樣的狀況也不太能去奢求。更何況民間公司要保勞健保,都會需要身分證字號,必然不能有什麼辦法避開的。
而主張透過去除字號上的性別意義,也無視了終究這個字號只要對應到的戶籍資料,當中所註記的法定性別為何,那也只是一般人憑證件數字看不出來,而到相應的場合中就需要面臨的問題。
而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吳伊婷的主張,「照片能夠提供的資訊比性別欄重要」、「民眾是基於社會性別互動」、「性別欄會造成就業歧視等問題」、「性別欄仍可註記但藏於晶片需要授權才可看到」。這樣的主張也形成了「氣質決定論」的謬誤,把性別認同為女性者,視為應當展現了符合社會建構的女性氣質。如果這非她所主張的本意,也容易產生氣質審查這一類的問題;至於授權才能看到晶片內的性別一說,也將會產生的是授權標準、權限、職權、權力等問題。
另外,再說個跨性別被證件所壓迫情況,之所以用的是「情況」正是因為這不是單一事件,而是具有普遍性。那就是很多酒店、酒吧是只有男性須付錢的制度,入場前也都會查證件,一方面是確保年齡可進入,二方面是得知法定性別判定是否要付錢。有姊妹跟我說過,她被查証件,並且被要求付錢的情況下,讓後排的人都看見她付錢,而被出櫃與陷入無比的尷尬,乃至會有異樣眼光。即使掩蓋了性別欄甚至字號,但是這類的酒店,要麼加強從字號識讀的能力,再不然就是在營業場所配置讀取工具的可能性依舊不能忽視。
鑿於對上述各種主張問題的分析,筆者認為,這些主張都是治標不治本,而且也都是不但要屈就現實的不平等,又過於理想化的誤以為能夠解決證件示人的問題。而能夠真正解決問題又不至於不切實際的方式,就是集中在免術換證的爭取上。而且這還牽連到許多其他的壓迫,以及牽涉著我們目前所遺漏的權利,不單單只是證件性別帶來的痛苦而已!
作者 / 王智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