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新創政策規劃推陳出新,但缺乏有效的政策評估報告,導致政策投入新創的邊際效益銳減。
扶植新創產業的諸多政策措施,近年來早已成為已開發國家維繫經濟成長,美國孵化一個矽谷,其他國家也想仿效一個矽谷(無論這個矽谷前面名字是什麼)。然而,探討一國經濟成長而言,其實要有源源不絕的新創企業的加入,透過資本密集、技術密集、人才密集等出現良性循環,才能為振興百業且經濟創造新動能。
不過新創企業需要機器、設備、廠房、土地等硬體資源,以及最重要的企業家精神,企業家精神方為驅動新創產業的關鍵。不過,新創產業作為一個熱門的顯學,在政府與市場其實有著牛頓第三定律(Newton’s third law)的矛盾,衍生後續的市場失靈及政府失靈的困境,台灣的新創產業似乎也出現過熱的狀況。
首先要如何定義新創事業?倘若根據「全球創業觀察機構」(GEM)的定義:新創企業指的是成立時間在42個月以內的企業,其透過整合資源創立一個新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以提供產品或服務,以獲利和成長為目標,並創造價值。此外,新創企業成功的關鍵,這些關進因素包含技術創新、差別化、緊跟大客戶、商業模式創新、有效的購併,創新集群化等。
事實上,在台灣只要有心,人人其實進入新創產業的機會成本很低,從各種有意義或沒意義的新創聚會中,拿到各種各樣新創公司人員名片其實不難,但這些新創公司能否在市場上生存或得到資本投入是另一個難題,80/20障礙其實方為解釋新創產業激烈競爭的最好法則,有競爭才會有進步。
以色列卻是全球高科技新創企業最多的國家,這股創業熱潮,讓該國經濟得以展現生生不息的活力,台灣能否效法以色列?是值得探討的問題。事實上,台灣參與新創事業的工作人口比例高達8.2%,僅次於美國,幾乎是日本、南韓的兩倍。然而,新創公司倒閉或轉型之後,受歇業影響的人數佔工作人口比重漸增,是台灣扶植新創事業體系之後所必須承擔的社會代價。
勞動條件惡化、青年失業率高居不下、薪資成長有限等因素加總,讓不少青年勞動力投入了新創,但新創公司所面零的高風險很容易套牢從業者的青春。此外,受陷於國內投資法規繁複及各種區域政經的因素,導致台灣的新創公司難以取得國外資本投資,缺乏金融資本也表示技術取得的難度增加,各種專利及智慧財產的交易成本亦隨之增高。
各種新創政策規劃推陳出新,但缺乏有效的政策評估報告,導致政策投入新創的邊際效益銳減。當政府不斷吹捧的創新產業政策,各種新創事業彷彿擷取可得,該種連環的政策擴散恐怕已面臨泡沫化的危機。簡單來說,台灣新創市場已經過熱,然而,因為大力扶植新創事業體系,未能為國內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也沒能帶進可觀的外資,甚至沒有打入產業供應鏈,協助台灣作出相對應的產業升級有限。當新創投入已成泡沫,黃梁夢醒之後,缺乏工作資歷的年輕就業者,自然淪為首當其衝的祭品。
作者 / 林士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