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次金管會的例子看來,最不受法律規範的其實是政府而非業者,只是我們要問,在一個政策推出之後,政府該有兩套標準嗎?而這難道能讓民眾所信服嗎?
金管會新任主委顧立雄上台後,莫不強調要注重上市公司與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就因為在顧立雄上台之前,台灣的金融機構幾乎年年出包,舉凡第一銀行盜領案、遠東商銀遭駭、再加上影響最大的莫過於獵雷艦的聯貸案,更是每家公股銀行都中鏢,面對螺絲鬆了的金融業者,顧立雄亦不得不對他們祭出懲罰。
同時,台灣的金融業更是不斷有其他領域的侵入,如同前些陣子在網路上廣為流傳的懶人包[連結]就提到,擁有龐大現金在手的建商們不僅大舉買入金融股,更成立基金會、學術機構,試圖影響輿論、合理化自身作為。有鑑於此,金管會不僅表態要業者奉行「產金分離」,更提出了「金金分離」的原則。
何謂「產金分離」?什麼又是「金金分離」?由於金融業收的是民眾的存款,若某個集團跨足金融業以後,透過內部交易、關係人交易等將資金以極低成本貸給自己、或甚至拿了根本不值錢的東西來抵押,就如同拿人民的錢,將他放進口袋一樣,這是不被允許的作為。而金金分離,按照顧立雄的說法是,一個人若在一家金融機構擔任負責人,又同時身兼其他金融機構的負責人的話,這就違反了「競業禁止」,也就是這個人因為知道每個金融集團的行動,就能從中取得不合理的利益。
雖然顧立雄這句話是對最近大舉入主金融業的寶佳,但是違反顧立雄所謂金金分離最嚴重的對象卻另有其人,就是「財政部」,也因此財政部對於金管會所提出的「金金分離」原則,不僅覺得窒礙難行,也請金管會要通盤考量。因為財政部不僅在八大公股行庫都擁有董事席次,而甚至連旗下最大台灣金控,對其他幾個行庫也都派有董事,因此顧立雄這一招不僅規範到民間業者,更是打了財政部一個耳光。
然而,財政部所宣稱其掌管八大公股行庫有歷史因素,就能把金管會的新規範當作耳邊風嗎?事實上,八大公股行庫金金分離的解決方法也有許多,其一是財政部真正完全地退出公股行庫的運作,但財政部絕不甘放手。另有一循序漸進的方法,就是在適當的時機中逐步整併公股們。由於公民合併在台灣有二次金改的經驗,擔心被掛上圖利財團的罵名,而難以繼續推行,但公公倂卻沒有此問題。而依國際經驗來講,日本也將原來十幾家的公股行庫整併到剩下幾間,更能發揮功用。
從這次金管會的例子看來,最不受法律規範的其實是政府而非業者,只是我們要問,在一個政策推出之後,政府該有兩套標準嗎?而這難道能讓民眾所信服嗎?若政府都是這種態度,我想是不能服人的。
作者 / 鹿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