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府願意鼓勵能夠制定「國際標準」的廠商,如此一來我們不僅能將電動車產業的技術輸出,更有機會成為收取技術租金的平台國家。
因應行政院長賴清德在日前提出2035年要禁售燃油機車的目標,各部會也在為如此巨大的政策變革做好準備。其中,經濟部宣布以Gogoro的電池技術作為公版規格,並預計在5年內完成3310座電動機車的充電站。
此消息一出,雖然不乏政府圖利財團的聲音,但更多人樂觀其成,畢竟Gogoro在目前台灣的電動機車市場中,已取得九成的市佔率,亦即獲得了消費者的肯定,對台灣來說更是戰略發展的機遇。台灣有機會發展成戰略產業的籌碼已經不多,我們自己更應該支持有發展前景的電動車產業。
回顧過去,台灣在1980年代透過緊跟先進國家的技術發展,產生了一波追趕紅利。藉由台灣緊密的產業聚落與中小企業的彈性,將代工生產模式做到最好,而政府也因爲技術官僚選定這些產業,並給予技術與政策優惠支持,促成當時台灣經濟的高速發展,在學界亦有以官僚帶領的產業發展:「發展型國家」的理論出現。然而,這種快速跟隨的發展模式隨著特定產業的成熟,以及後進國家技術跟進,台灣的代工模式毛利降低,成為了經濟發展上「追趕的極限」,這種模式已經難以持續。
事實上也是因為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科技變遷快速,技術官僚已經沒有選擇戰略產業及目標的能力,也無這樣的必要。在現在的時代中,民間推動技術演進的能力遠比政府來得高,政府能做的亦只有開創友善的發展環境、提供誘因。如同新加坡或愛沙尼亞都是由政府盡可能提供便利的經商環境,開放外來投資。相較之下,在台灣開設公司的程序不僅曠日費時,更由於公司法法規以過去製造業(中大型企業)作為主要規範對象,其設立門檻之高也讓許多新創團隊必須將公司開設在境外,不利產業創新。
然而,這次經濟部做對了一件事,就是將Gogoro的電池技術規格化,作為後進廠商的參考標準。這是否為圖利廠商?我不這樣認為。因為當電池規格統一之後,各家電動車廠商就能追求各項性能的提升,五年後Gogoro是否還能是電動車產業市佔率最高的廠商還猶未可知,每家業者都有機會,消費者更能技術演進中得利。更重要的是,這件事代表了:台灣政府願意鼓勵能夠制定「國際標準」的廠商,如此一來我們不僅能將電動車產業的技術輸出,更有機會成為收取技術租金的平台國家。
「快速跟隨型國家」與「創新型國家」其中很重要的差別在於獲利的來源,快速跟隨型國家只能不斷追隨創新型國家制訂出來的標準,以最快的速度與較低的成本做出產品;創新型國家則可以不斷收取「技術租金」,並制定下一代的技術規格。而若無法從「快速跟隨型」進入「創新型」,台灣的追趕必有其侷限,低薪環境亦難以改善。對於Gogoro能成為國內電池技術的統一規格,進而有利日後輸出國際,台灣的社會應以更樂觀態度看待。
作者 / 鹿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