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教育資源的公平分配正義,適時關切私校狀況,勿讓私校師成為孤兒,勿讓有心人將經常性給予的年終工作獎金解讀成恩給式的績效獎金,使教師成為仰人鼻息的次等公民。
年關將近,爆出多所私校不發放或苛扣年終獎金,導致私校師感嘆年關難過,私校教育產業工會憤指私校是剝皮店。(連結)
根據調查,2016年高達六成二的私校沒有發放或扣減年終,平均每三位就有一位教師遭校方扣減年終達三次以上,今年已確定扣減年終的私校有四成四,加上私校師相繼被校方打折學術研究費、強迫超鐘點不給付等行為,私校師慘遭剝皮的現象一一浮上檯面。
在台灣社會,私校師處於ㄧ個尷尬且鮮有局外人同情的位置。私校師納入公保,每月提撥的退撫金與公校師無異,但工作內容、退休金卻大相逕庭。筆者常聽到一種論點,那就是主張既然私校師覺得不公平,那麼大可轉到公校當老師,何必自哀自憐,要怪也只能怪自己沒本事。上述言論,誠如說勞工朋友倘若覺得福利與退休金不如軍公教,那麼大可去從軍、考公職或找教職工作。很少有人敢對勞工這樣說,但卻理直氣壯嘲笑私校師。背對陽光的地方,不是漠視它,而是正視它。
勞工低薪、被壓榨與堪憂的退休生活等現象,已引起群眾的同情和關注,但私校師不合理的勞動條件與權益卻被忽視。在職期間,私校與公校師的薪資並無甚大差異,但退休金卻有天壤之別。相同年資的私校與公校師退休金,每月有近三萬元的落差。以年資二十五年的私校副教授來說,退休後每月可領近兩萬八千元,所得替代率約26%,然同樣年資的勞工,所得替代率卻有40%左右,由此可知,私校師的所得替代率是所有工作中最低的。權益不平等,難道就該悶不吭聲,以示清高?
私校師之所以少有人討論,主要有兩個原因:一、相較於勞工薪資,私校師因屬於中高薪階級而難以被大眾同情;二、多數人不了解私校師的工作環境,只看其光鮮而不見其艱難。由於少子化與廣設大學,私校正面臨嚴峻的招生危機。
以私立科大來說,教師每年必須接受教學、研究、服務與輔導等四方面的評鑑。就教學而言,除了教書,還需定時參加大大小小研討會。在服務方面,為了招生點數,老師們必須上山下海、披荊斬棘,甚至遠渡重洋。有的學校就明文規定招生博覽會一百點、入班宣導兩百點、跨縣市增一百點、自行開車載人增一百點,點數標準逐年增加,一下飆至六千點,讓老師疲於奔命。有的私校,甚至將老師是否有行政職納入年終發放標準。故,學校永遠有不領薪卻願意兼行政職的老師。在輔導方面,更是責任重大。由於學生是學校能否經營下去的關鍵,也是核發導師費的標準,故,教師將留住學生視為職責所在。至於是否做研究,就無關緊要,教師淪為業務員。
不少私立科大巧立名目,只為增加學校的收入,其中之一就是產學合作案。產學合作之本意是為了使學界與產業界能夠接軌,培育符合產業需求之技術人才,型塑兼具以就學和就業為基本之教育模式。產學合作案績效好,教育部自然補助多,但現在卻變相為一師一案(或謔稱一屍一案)。學校硬性規定每位老師每年都要有一個產學合作案,否則將祭出懲處。只要數據漂亮,不管用什麼方法,都行。一師一案的金額由學校決定,不需經老師同意,且有逐年增加的趨勢。倘若以十萬元的產學合作案來說,教師每年必須給付學校15%的管理費,即一萬五千元。這樣的產學合作案,一方面增加學校的管理費,另一方面如果學校整體產學計畫績效好,亦可獲得教育部的補助,但這樣的管理費可能就有流弊產生。
有些私校確實因招生不好而導致年終闕如,但有些招生率相當好的私校卻也苛扣教師年終。再者,逐年增列的績效,都讓教師不勝負荷。年終工作獎金是慰勞員工一年的辛勞,不應被惡意扣減。年終綁招生、評鑑,真的合理嗎?而且年終如何訂定、給予,從未透明化。
筆者衷心期盼教育部能落實教育資源的公平分配正義,適時關切私校狀況,勿讓私校師成為孤兒,勿讓有心人將經常性給予的年終工作獎金解讀成恩給式的績效獎金,使教師成為仰人鼻息的次等公民。在寒冬中傳遞溫暖,或許更能激勵教師的工作士氣!
作者 / 雲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