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師表除了學識豐富外,身教也同樣重要,然教育現場盡是「只准人師放火,不許學生點燈」的雙重標準,人師自己做壞示範還要求學生要做乖榜樣,豈非教育的悲哀?
11月中,是全台各大學期中考周的日子。每到期中考前夕,平日再怎麼樣幽默風趣的教授都會嚴肅地告誡學生:「不會寫就不會寫,考不好的話期末考再努力還有機會,但絕不可以作弊,作弊一定零分記過!」如果學生作弊要受如此嚴厲的懲罰,那校長掛名多篇造假論文又該承擔什麼後果呢?
諷刺的是,同一時間,因掛名多篇造假論文而下台不久的前台大校長楊泮池,竟然獲得享有學界最高榮譽之稱的「木鐸獎」,引起各界譁然,有學者直批這是「高教腐敗」的象徵。天啊,學生作弊算零分還要被記過,校長掛名假論文被輕放還能獲獎,這是什麼樣的教育標準呢?
換個角度來看,如果今天一個大學生參與考試集體舞弊,事後不但沒被追究,居然還能拿到書卷獎,這樣的結局誰能夠接受?吾人承認楊泮池過去對生醫領域確實有貢獻,然而這與他的學術倫理沉淪完全是兩碼子事,也根本不能「功過相抵」!
楊前校長掛名多篇造假論文卻不斷推託卸責、戀棧權位,重傷我國在國際上的學術聲望,直到把整個學術界激怒了才不情願地宣布「不續任」,這樣差勁的學者風骨到底有何資格配上木鐸獎?
省思楊泮池獲木鐸獎的謬事,人師「說一套,做一套」的言行是令學生最反感的原因之一。就拿國高中為例好了,老師叫學生上國文時不要在下面偷看下一節要考的數學課本,自己卻拿音樂課來考數學(連結);老師要求學生要遵守校規,自己卻違規上第八節而不給學生自由選擇的權利(連結);老師告誡學生與他人爭論時「先動手就是不對」,自己卻常違法搞體罰。林林總總盡是「只准人師放火,不許學生點燈」的雙重標準,知法犯法的老師,如何教出守法的好公民?又有什麼立場去要求學生遵守校規呢?
誠如中研院研究員阮麗蓉所言(連結):「造假論文黑心商品都還沒有下架之前,楊前校長就獲得學界最高榮譽的木鐸獎,那我們要怎麼樣教育下一代?」為人師表除了學識豐富外,身教也同樣重要,身為教育工作者自身就要做好榜樣,不要搞兩套標準(自己做壞示範還要求學生要做乖榜樣),才能培育優良的下一代。
作者 / 賴彥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