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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與評鑑掛鉤,台灣教育在沉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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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評量」不應該成為認真教學的老師的絆腳石,不應該成為抹殺老師尊嚴的工具,不應該成為學生報復老師的工具,不應該成為衡量老師教學優劣的唯一標準,更不應該在教師評鑑中佔太大比例。

近日台南某科技大學爆出一段同學上課喧嘩的視頻。該校進修部學生因不滿同學嘻鬧,無視教師勸導與同儕權益,憤而將此視頻po到爆料公社。此段視頻引發不少人對大學生的撻伐,校方在第一時間緊急滅火,澄清日間部絕無此行為。

學生上課秩序亂,影響其他人上課。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
學生上課秩序亂,影響其他人上課。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

這段視頻,相信很多科大老師並不陌生,但在這熟悉中,更多了些惋惜。此段視頻只是冰山一角,它真實反映目前科大的課堂氛圍,赤裸地揭穿台灣教育的窘境。年少端坐在課堂,戰戰兢兢聽老師講課,連打瞌睡都要小心翼翼等景象已不復見。

曾幾何時,在課堂公然滑手機、趴睡、交談,已成為常態。現今教育現場的「戰戰兢兢」一詞,不是用在學生身上,而是用在一群憂慮台灣教育的老師身上。倘若遇到正襟危坐、願意學習的學生,只能說老師們前世燒了好香;然而,如果遇到一些不願學習、恣意嘻鬧、不聽勸告的學生,這時老師們只有兩種選擇,一是裝聾作啞,二是扛起風紀股長的職責,邊上課邊維持秩序。但制止吵鬧的同時,很難保證不會遭同學的白眼。

觀看這段影片,很多人的視角會集中在這群無視課堂的大學生,批評他們不懂尊師重道、行為幼稚、甚至要他們滾出教室。然而,筆者看到的是老師的「不在場」。雖然老師有出言制止,但為何會讓兩小時的課在嘈雜中結束?

尊師重道在現今台灣的高教體系是遙不可及的理想,至於要他們滾出去,更是萬萬不可,因為這剝奪了學生的受教權。教師法第17條及『輔導管教注意事項』明確規定「學生在教室上課為其受教權的範圍,教師無權不讓學生進教室。」、「即使學生出現妨礙秩序的行為而影響到上課活動的進行,老師仍然沒有權力不讓學生進入教室,老師應該做的是在學生有不當行為發生時,施以有效的管教措施,並輔導他恢復正常學習。」「施以有效的管教措施,並輔導他恢復正常學習」這兩句話,對老師來說,是極大的諷刺。

影片中的學生被老師制止後,擺出一副「關你屁事」的跩樣,筆者真想請教制定法條的專家們該如何管教並輔導。倘若請他們離開教室,怨你的就會在教學評量上給你一分,然後寫上「老師教的真爛」、「老師罔顧學生的受教權」等質性意見。不過,這還只是開始……

教學評量不好,學校的教學品質管理組會立即發信給你,要你對學生的質性意見做出說明並提出改善教學意見,分數太低的,則被列入輔導加強教學技巧和班級經營的名單。教學評量有時甚至影響老師能否升遷、續聘與年終獎金等問題。

隨著教學評量佔整體績效評量的比重愈來愈高,在總總利害關係的權衡下,不少老師會選擇以討好學生的方式獲取高分,如課程內容較易、作業較少、對課堂秩序睜隻眼閉隻眼、對學生不合理的要求一律接受。日積月累,該要求的不要求,不僅導致專業知識不足,生活教育與品德教育更是付之闕如。專業知識不足,畢業後就很難有競爭力,進而衍生各種社會問題。這難道是台灣要的未來?

由於教學評量的分數掌握在學生身上,導致師生間形成一種微妙的、心照不宣、互助互利的關係。專家們信誓旦旦地說學生可以客觀地評量老師的教學,但是從這段視頻,台灣學生真的成熟嗎?這群上課嘻鬧的學生,真的可以理性地評量老師嗎?

故,筆者主張「教學評量」不應該成為認真教學的老師的絆腳石,不應該成為抹殺老師尊嚴的工具,不應該成為學生報復老師的工具,不應該成為衡量老師教學優劣的唯一標準,更不應該在教師評鑑中佔太大比例。專家們應該認真理解台灣高教體系的教育現場,從中找出適宜之道,使台灣教育能夠向上提升而非向下沉淪。

作者 / 雲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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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0 雲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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