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歸類為執法部門,敏感性較海軍低,因此強化海巡平時巡弋能量也可收風險控管效果;戰時則讓海巡與海軍共同分擔國土防衛,有效率地整合國內所有資源,按照風險強度明確分工,對於台灣國家安全才是最有力之保障。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於2010年開始「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截至目前為止,幾個1000噸級以上指標性項目皆已交付成軍,專案即將告一段落。為讓海巡署持續有新型艦艇加入運作,也讓國內造船產業維持相關能量,行政院已核定「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作為後續計畫。不過新計畫部份內容經媒體披露後,讓輿論產生政府要將海巡轉型為「第二海軍」之疑義;對此,本文認為,海巡首要任務為海岸巡防法第4條規範之掌理事項,不過在思索台灣所面臨的特別局勢後,在有限度範圍內「第二海軍」化,是一項應該且必要之期盼。
由於早期政府規劃欠缺完整思考,導致海巡署雖然機關規模不大,但艦艇種類卻複雜而紊亂,且大型艦數量嚴重不足,也未具備航空器操作可能,讓時常面臨各式需求的台灣在調度上捉襟見肘。面對上述問題,政府已藉由「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邁開第一步修正,不僅簡化巡防艇規格,亦打造多艘1000噸級以上大型巡防艦,並結合直升機飛行甲板,更在3000噸級艦上配備直升機機庫。
不料,政府各單位各行其事、缺乏長遠規劃的弊病讓海巡有了機庫,卻沒有直升機可以配合進駐;因為海巡署本身並無航空機隊,勤務上委由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配合,但空勤總隊唯一可降落的AS-365不具備折疊旋翼功能,進不了機庫,全國唯一有折疊旋翼功能的海軍S-70C機型又過大無法降落,也讓「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蒙上一層陰影。
下一階段的「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預計打造141艘各型艦艇,除進一步整併巡防艇種類以降低後勤成本外,中大型艦部分政府預計打造4艘4000噸級巡防艦、6艘1000噸級巡防艦與12艘600噸級巡防艦。4000噸級艦是海巡署有史以來最大噸位之艦艇,將設計包含手術室、負壓隔離病房在內的完整醫療空間,未來可作為重要人道救援載台,也有開拓外交空間之期許;另外4000噸級也將預留方陣快砲裝設線路,讓其具備基礎點防空能量,飛行設施則明確規劃飛行甲板與機庫需提供S-70C「降落」與「進駐」。
1000噸級巡防艦滿載排水量可達1800噸,雖然不具備正式機庫,不過為配合海巡採購旋翼無人機規劃,艦上也設計旋翼無人機進駐空間,其餘基本上與現有1000噸級艦設計類似;外界最關注的600噸級艦則確定採用海軍沱江艦的海巡構型,平時不配備反艦飛彈系統,但預留戰時加裝飛彈、方陣快砲之空間。
在考量屆齡可能太除狀況,「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完成後,海巡署未來將擁有21艘1500噸以上大型艦,巡弋能量遠勝過去只有2艘時期,並且配合直升機、無人機使用,相信海巡將有更完整能量執行勤務。接下來的問題是,海巡有必要朝「第二海軍」發展嗎?
關於這個議題,各界早有討論,過去政府也曾經規劃具體政策,不過並未實行。整體來說,海巡署首要當然是以海域執法、查緝走私偷渡、救生救難、海洋資源巡護等等絕對優先,不可偏廢;不過誠如上文所述,未來海巡能量大幅增加,非過去可比擬,復考量西太平洋局勢詭譎,近年來中國在東海、南海視國際法為無物,更甚至對他國領海侵門踏戶,北京皆視為理所當然,憑藉著就是中國海警局與解放軍的艦艇數量龐大,違法侵犯各國權利,讓各國萬分警惕。
台灣數十年來直接面臨中國武力威脅,海巡的21艘大型艦在戰時更是重要資產,可在近海、風險較低之任務協助分擔海軍壓力,對於海軍有限資源調度幫助極大,但若本身不具備任何防空、導引武器,甚至連布雷能力都沒有預留裝設空間,光是憑藉機砲、機槍,試問現代戰爭中這樣的單薄武裝與一艘大型漁船何異?難道戰時國人會認為海巡不是軍艦所以只要海軍出海應戰就好嗎?
西太平洋情勢不穩,南海緊張才看似稍稍降低,朝鮮半島危險立刻升溫,中國即將舉行19大,對台灣針對性的文攻武嚇從來沒有少過,由於海巡歸類為執法部門,敏感性較海軍低,因此強化海巡平時巡弋能量也可收風險控管效果;戰時則讓海巡與海軍共同分擔國土防衛,有效率地整合國內所有資源,按照風險強度明確分工,對於台灣國家安全才是最有力之保障。
作者 / 王悅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