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交通使用小型電動機車或是大眾運輸工具,跨生活圈交通使用大型重型機車,是一種節能又經濟的作法,但國內法規卻遲遲不能跟上趨勢發展,甚至還刻意的曲解法規,來阻礙市場的自由發展與公平競爭,交通部不但可以說是怠忽職守,甚至可以說是嚴重瀆職。
若仔細觀察馬路上的二輪風貌,我們可以發現除了常見的125cc速可達機車,近年來更多了不少紅黃牌的大型重型機車,以及如雨後春筍般冒出頭來的小型電動車。
其實125cc速可達在台灣的盛行,可歸咎於三點因素,一是公共運輸系統不足,二是汽車停車地點難尋,三是機車持有成本低廉,這些原因造就了台灣機車王國盛名,但這些條件不見得是好事。
對許多人來多125cc的機車不是很夠用,對跨生活圈的通勤族來說,當通勤的距離增加到一次行程超過38分鐘,會讓人產生嚴重的疲勞,而平面道路突發事件很多,更是讓用路人精神緊繃,甚至發生意外。
高架橋、快速道路、甚至是高速公路是可以大幅度縮短通勤時間的選擇,而封閉道路的特性也遠比平面道路單純、安全的多。
但就動力而言目前市售的250cc以下白牌機車,大多要在7000rpm之後才會出現扭力高原,但即便是扭力高原也大多不足2.0kg-m,行駛在快速道路上稍嫌不足。
但這些白牌機車在人口密集的市區使用,一方面是動力過剩,另一方面是密度過高造成空氣汙染。自從2002年開放250cc以上大型重機領牌之後,路權的逐步開放其實能夠簡少許多無謂的浪費,因為通勤使用的汽車很多都是單人駕駛,其油耗與停車問題都是社會與個人的沉重負擔。而大型重型機車的油耗低,體積小,恰好可以解決這個問題(當然必須先解決弱智的停車法規)。而在市區,使用小型電動車是減少危險駕駛與空氣汙染的良好解決方案。
因此,在市區交通使用小型電動機車或是大眾運輸工具,在跨生活圈交通使用大型重型機車,是一種節能又經濟的作法,但國內法規卻遲遲不能跟上趨勢發展,甚至還刻意的曲解法規,來阻礙市場的自由發展與公平競爭,就筆者的眼光看來,中華民國交通部不但可以說是怠忽職守,甚至可以說是嚴重瀆職。
現在急需解決的問題包括:
1.完善大眾大眾運輸工具,並提高私人載具的持有成本。
如此一來可以提升大眾運輸工具的效率,減少道路上的私人載具。特別需要說明的是,
提高持有成本不一定是用金錢來衡量,例如提高各式駕照的考取難度也是一種持有成本的門檻。
2.讓動力足夠的二輪運輸工具,都能合法的行駛封閉式道路。
除了大型重型機車,少數動力足夠的白牌機車也應當要能夠進入封閉道路,
不但可以節省能源與時間,還可以保護騎士的安全。
3.建立小型電動車輛的管理機制。
很顯然的,我們的交通亂象還有很長的一段要路要走。
作者 / 常山七次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