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的爭議,説實在,只是中、高階公務員在冷氣辦公室內「想」出來的鬧劇,羞刀難入鞘而已。若真的滯礙難行,「朝令夕改」難道不會比「橫材入灶」任令長期損人損己還好?
即令「一例一休」已立法通過,社會依然波濤洶湧。到目前為止,看到的只是:1.舊有官僚體系,在辦公室「想」出來的政策,新政府卻遮遮掩掩、修修補補的照單全收,失去該有的審視、監督職責;2.國營企業和少數工會,假「代天行道」之名,行爭權奪利之實;3.大部分的沈默中下階層勞工,既無發言權,卻必須承受1與2鬥爭的後果。捅出大簍子的高階官僚,有那些人受懲處?國營企業和少數工會,爭不爭到,還不是原有豐厚褔利照拿?大多數中下勞工和一般民眾,不要說看不到,就連原有勉強過活的基本狀況,都被打亂了。收入減少,支出增加。真的受到「照顧」了嗎?
台灣的勞工就業,本就以中小企業為主。遊戲規則的制定,卻是官僚、大財團和少數國企工會和勞團的專屬。尤其,對「工時」、「彈性工時」、「加班」和「加班費」等等規定,就像中華民國的法律一樣,只有少數政客、權貴、財團、法官、檢察官、律師,才看得懂、玩得起。空想事少、錢多、離家近,誰不會?問題只在於,現行政策,不知道其立論基礎是什麼,也不知道要如何達成,如此而已。
從小,我們就被教導每個人每天都要辛勤工作。而且,還提倡三八制–工作八小時,休息/娛樂八小時,睡覺八小時。隨著時代的變遷,這個規則已被改變了。除了每天工作八小時仍明定外,工作天數縮短、工作性質變動、工作時段不定,使原有的生活安排出現了各種變化,也引發爭議不斷。如果,我們仍認為每個人都應該工作,以養活自己和家人;如果,工作只有性質而沒有貴賤之分。那麼,社會應該放棄不同定見,將醫學的「不傷害」(do no harm)原則,嘗試去尋求一個起碼得以符合人類身心狀況的工作時間安排。
一般人的生理時鐘,一天大概是24小時。傳統的三八制,在某個程度上,是符合醫學原理。工作八小時,除非是連續性且需高度專注力的工作,否則,應無太大問題。睡覺八小時,除少數人外,應該已足夠(通常需6-8小時)。至於休息/娛樂八小時,則足夠調整前二者出現的變動而有餘。唯一必須注意的是睡眠。睡眠,分為非動眼期(NREM)睡眠和動眼期(REM)睡眠,交替出現。每一循環週期約在九十分鐘左右。前者,其深睡期(第3,4階段)與疲勞之恢復有關;後者,則與情緒的穩定有關。一旦睡眠被剝奪到一個程度,即會產生身心症狀。這也是長期失眠,會造成一個人疲倦、注意力難集中和不耐煩、易怒的原因。
如果,社會的共識是,原則上,每天工作八小時,一週工作五天,共40小時。(事實上,此種規定純粹是人為,並無客觀限制理由。反而有干擾個人工作自主權之虞)。對「一例一休」,至少,應有下列的思考、討論方向。
1.「一例一休」,不應有職業別差異
宜考慮明定「一例」,為星期日。「一休」,則由僱主/資方和勞方透過內部協調,由勞工選定一至六固定一休。公務機關和國營企業,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亦應比照辦理。如此,資方、勞方,皆保有自我調整、安排的空間。星期日,若資方有需要,勞方不同意,則資方不妨往加班或外聘兼職方向進行規劃。
2.「上班時數」
因牽涉到資方和勞方各有考量,爭議自然不斷。因此,應有較客觀限制條件。這種限制,不該帶有政治、經濟或其他利益考量,而依循「不傷害」原則。一般人的生理時鐘約24 小時,短期的睡眠減少或剝奪,身心尚可自我調整(如幾天失眠或一天不睡,可以隨 後補眠),但超過一定限度,身心狀況必然發生。因此,上班的總時數, 應以對睡眠影響的程度來限制。從傳統三八制和對睡眠醫學的瞭解,一週工作五十六小時(7×8小時),並不致影響身體。若一週七十小時(每天十小時或4×8小時+24小時至3×8小時+2×24小時),則可能對部分人造成身心壓力。一週八十小時(每天十一小時,或2×8小時+3×24小時),則明顯的會造成身心調節的障礙及傷害健康。
3.「加班」時數
社會既已訂立週工作時數為四十小時。如前所述,「一例一休」的週加班時數和規劃,宜考慮將四十至五十六小時的加班工時,偏向由僱主/資方決定;五十六至七十小時,偏向需勞方同意;七十至八十小時,除勞資雙方皆同意外,亦需勞工局同意。超過八十小時,則明令禁止。
上逑出自身心健康考量的原則性建議。不論何種職業類別,也不論正常班或非正常班,皆可考慮適用。正常班(定時段白天上班)的就業人數最多,規則容易訂定。非正常班,主要是輪班制(如,三班制)、加班、兼職或臨時工等,雖然性質差異性大,排班較複雜,不過,不論何種性質,其週工作總時數,皆不得逾越規定。我想以個人長期親身看到的複雜三班制,來做為較具體討論的藍本。
䕶理的三班制,具有很長的歴史和傳統,並未曾出現過重大問題。傳統上,其施行雖有些微差異,但,一般以8-4(白班),4-12(小夜班),12-8(大夜班)為三個分點。輪班的方式,以週排班為主,即,每一班上一星期,然後交換。近年來,已逐漸改為月排班方式。大夜班下來,會有休息,不得馬上接白班。排班,則由護理長與䕶士共同討論訂定。除了不得影響病人應有照顧的前提下,在班別、休假上,雙方皆有一定程度的討論和選擇。大、小夜班,鐘點費每天各加約600元和400元左右。部分年輕或有經濟需求的護理人員,也可較長期選擇固定小、大夜班,因為上班時數相同,每個月卻可多領12000元至18000元。
事實上,護理三班制,是完全以醫療(24小時照顧病人)為主軸的專業體制。它的核心在交班。交接班時,交班者必須將病人應注意的狀況傳遞給接班者,才能下班。任何有關的狀況,皆在此時討論。交班時間的長短,視有無狀況而定,甚少超過十分鐘。接班者會在預定時間前到達,避免影響交班者的下班。若發生臨時事故(如,塞車、家裏有事等)可能晚到時,須通知交班者。通常,在數分鐘到一、二十分鐘合理的誤差,因每個人都可能遇到,常由交班者稍延遲下班因應。若延遲較長時,則在組長/護理長、交班者討論下,決定因應方式(由交班者延班或進入正式請假、換班流程)。即令在「一例一休」下人力吃緊,只要依舊常規或稍加人力調配排班,即無問題。
問題出在績效掛帥下,醫院行政、管理權不斷介入、擴大,使醫療的運作偏離了該有的主軸,而走向以利益為導向的惡性循環。以管理標榜「創新」、「SOP化」和提升「效率」自豪的打卡制為例。為了遵循固定的打卡,你不是常會看到疾走或奔跑的護理人員排隊打八點卡?打了卡走到病房交接還要幾分鐘?下班的人,不是要趕著打下班卡?只要錯過打卡,就要面對一大堆的文字作業流程和扣錢、懲罰等等。只要倒霉踫上塞車,就足以讓你懊䐉多天了。「依法行政」,早到數分,不行,要乾等;晚到或延下班數分,不行,要填表說明或受懲處。甚至,迫使護理人員中斷工作打下班卡後,再回來繼續延班的怪異現象(美其美為沒加班費的自行加班)。
我常對學生和住院醫師講:「在臨床上,除非有特殊理由,有效的藥,不要去動它;無效的藥,則一定要更動」。護理的三班制,即是一個值得思考的例子。人為過度或不當的介入,只有干擾或破壞。因為,醫療品質所以能順利運作,清楚的規範固然不可缺,但,醫療團隊中每位成員的職業道德、職業榮譽和同儕間的相互關懐、體諒,才是真正的成敗關鍵。再多的「SOP」,再多的電腦,再多的打卡機,也無法取代。醫療,因病人和醫護人員才存在。純從功利來講,醫、護是醫院的「搖錢樹」。「行政」和「管理」的目的,應在恊助醫療人員去除各種不當干擾,使他們能專心在不同病人的實際照顧上。如今,卻是反其道而行,甚至,不斷推陳出新(美其名為「創新」),讓醫療人員為日增的非醫療工作疲於奔命。這是部分大型醫院不斷出現醫療疏失和被戲稱為「血汗」醫院的重要原因。急診事件,只是冰山之一角。
只要從醫療整體現況來看,即不難看出整個問題的癥結。健保的餅不斷變大,醫療人員薪資的增幅卻有限,部分人員甚至呈現下降。只要一分析,不難發現,那些增加的龐大資源,多數跑到醫院和日漸龐大的行政、管理體系上了。這些盈餘,到底是醫療流程效率提高了?還是犧性了醫療人員所換來的?英國的公醫經驗,早已提供了答案。衛福部的中、高階文官,不知是不瞭解醫療的實際運作流程,還是無意、有意的漠視財團醫院的無限制利潤追求,總是訂些空洞的措施。甚至,透過各種繁瑣評鑑的大量SOP表格,美其名為提升醫療品質,讓醫護人員疲於空洞的紙上作業,也壓縮了照顧病人該有的時間。難怪,評鑑愈升級,醫療出錯似乎也愈來愈千奇百怪了。幾家通過美國JCI評鑑的醫學中心,不是接連出現重大醫療疏失事件?
只要不是偏離核心主軸;只要不是不對馬嘴的干預,那麼複雜的護理三班制,都可以順利自行長期運轉了。還有多少行業的管理會比此更難?「一例一休」的爭議,説實在,只是中、高階公務員在冷氣辦公室內「想」出來的鬧劇,羞刀難入鞘而已。若真的滯礙難行,「朝令夕改」難道不會比「橫材入灶」任令長期損人損己還好?
面對各說各話爭議,一時三刻恐難有解。容我笨鳥先飛,提出如上較具體建議,提供大家思考、討論。內、外經濟環境的變動,愈來愈劇烈。不必執著於削足適履的與他國針針對比。尋找合理的框架,並保持框架內成員適度的自主性和彈性,才是未來共存發展之道。
作者 / 楊庸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