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替代役,讓大學以上的畢業生,只要有創新創業的能力就可以申請,搶佔商機不用等到退伍…
前陣子看到新聞報導,四海遊龍跟統一超商要徵求產業訓儲替代役,一時之間被戲稱為「鍋貼替代役」。
目前替代役是作為國防兵役的替代選項,研發替代役針對碩士以上的高知識人才,讓他們到大公司去服務而不用把時間花在軍中的操練。產業訓儲替代役作為企業儲備幹部,原本也是一番美意。
這些替代役的目的一方面是消化國家在精實案之後多餘的役男數量,另一方面也是讓適當的人才能夠進入產業面的工作。
在此提出值得善加運用的另一類型役男人才—稱之為「創業替代役」。
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創新創業,在大學院校多有創新創業學程,校外也有鼓勵學生組隊的創意及創業競賽,但男性之大學及碩博士生都會遇到畢業後必須服兵役的問題,造成創新人才在能力及商機發展上被迫中斷,成為台灣在培育學生創新創業方面的阻礙。
其實,在研發替代中有類似概念,《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甄選訓練服役實施辦法》第7條訂定「符合一定條件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負責人,得申請於自創事業服研發替代役」,但申請者需為碩士以上學歷,且申請難度過高,不知一年當中能有幾人申請通過。
「創業替代役」可以針對大學以上之應屆畢業生申請,此舉需搭配幾項配套:
1. 鼓勵學生學習如何創業、參加創業競賽類型之活動並實際創業。
2. 鬆綁既有法規,讓具潛力之創新人才,利用役期直接投入其專精領域創業 。
3. 放寬創新替代役出國參訪及拓展業務之限制。
4. 結合既有創新創業資源,給予輔導與協助。
建議針對修習創新創業學程成績優異、參加創新創業競賽獲獎、已有申請中之專利、或已具體有創新型創業事實之應屆畢業生,可以申請「創新替代役」,經審核通過者得以抵減役期三個月。
這是鼓勵創新性人才創業,「創新型創業」指具有新技術、提供新產品、服務或商業模式者,如果只是既有生意模式,例如開店做生意、網路賣東西,並不在創新型創業的範圍。
申請過後,每隔三個月須回報創業狀況,經審核通過者再抵減役期三個月,重複直到役期結束。若後續審核未通過者,則需服完剩餘役期。如此可定期檢視創業狀況,避免申請者只是鑽漏洞逃避兵役。
政府也可以針對通過申請者,允許另行申請與創業相關之短期出國,如國外參訪、業務出差等,不限天數、隨到隨辦理,只須增列至《替代役役男出境管理辦法 》即可。
除了讓這些人才能夠把握創意商機,當下全心投入創新事業之外,政府也可以利用既有的各項創業資源,從原有的創業貸款、青創輔導,到最近的亞洲.矽谷計畫,來協助這群勇於挑戰未來的人才。
台灣所面臨的經濟與產業現況,其實需要創新的產品、服務及商業模式,甚至是顛覆式的創新,期待藉由創業替代役能為台灣帶來更多發展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