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 . 獨立評論 . 多元觀點 . 公共書寫 . 世代翻轉

  • Home
  • English
  • 評論
  • 民意
  • 時事
  • 生活
  • 國際
  • 歷史
  • 世代
  • 轉載
  • 投稿須知

從小燈泡慘案,看精神病人的司法審判和判決

  • 時事
  • 民意
  • 評論

雖地、高院的判刑結果一樣,為什麼精神鑑定書會有如此大的解讀差異?理論上,重大的案件的審理,尤其牽涉到生、死判決,是一個極為嚴肅的問題,其所需要的証據及判決理由,應該清清楚楚,且避免夾雜太多的個人好惡或情緒表達。

小燈泡悲劇的發生,引發了社會的極度關注。相信,對檢察官和法官也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壓力。事實上,不管兇嫌被判何種徒刑,都彌補不了受害父母那種終身的錐心之痛。重要的是,起訴和判決的結果,是否能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起碼的公義而已。

小燈泡案兇手獲判無期徒刑。 圖片來源:雅虎奇摩
小燈泡案兇手獲判無期徒刑。 圖片來源:雅虎奇摩/民視

精神病人的重大犯罪(死刑與否),最早的判例是英國的 M’Naghten rule (1843年)。英國法院在面對上議院質詢M’Naghten刺殺首相誤殺其祕書卻被判無罪(not guilty)時,明確的的提出未判有罪(死刑)的理由/原則是:當一個人被明確証明,在犯罪當時因disease of mind (insane, 精神病) 造成理智缺陷,不知道該犯罪行為的nature和quality (例如,無法認知行為的違法本質和其必然造成的嚴重後果等),或者,知道其可能造成的後果,卻不知道其行為是錯的。只有局限在此條件下,犯人才能被判無罪(英格蘭是無罪;蘇格蘭則是有罪,但免刑;guilty, but insane)。這也是英、美系統對精神病人嚴重犯罪行為的處理原則。也逐漸為文明、法治國家所接受。由於 M’Naghten rule 的規定極為嚴苛,能夠明確認定完全符合相當困難,因此,在美國,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院 Balzelon 法官提出了 Durham rule(1954年), 將犯罪行為若因精神病或精神缺陷所導致(product of mental disease or mental defect),免除其犯罪責任。一嚴、一寬之間,就產生了不同法院及不同法官間的裁量、判決差異。直到1972年,哥倫比亞上訴法院的九位法官(包括 Balzelon 法官),正式放棄 Durham rule,而採用美國法律學院 (American Law Institute) 1962年刑法典 (model penal code) 的建議,將籠統的「導致」,侷限在需「具有明確的証據,証明其當時的缺陷,需足以影響其犯罪行為」,才能含括在內。若其異常,只是呈現出重覆犯罪或其他反社會行為的症狀/現象,並不適用。這也是目前美國法院所採行的準則。台灣,從判例來講,似仍無清楚的準則。

以一位還算資深的精神科醫師,我不想介入刑度問題的討論,僅針對報載的判決內容,提出個人的疑問,提供大家參考。

首先,我無法理解,雖地、高院的判刑結果一樣,為什麼精神鑑定書會有如此大的解讀差異?理論上,重大的案件的審理,尤其牽涉到生、死判決,是一個極為嚴肅的問題,其所需要的証據及判決理由,應該清清楚楚,且避免夾雜太多的個人好惡或情緒表達。此次慘案的殺人証據,應該毫無爭議。問題,只在於兇嫌犯罪當時呈現明顯的精神病症狀。對兇嫌的精神鑑定,包括釐清犯罪動機和犯罪行為所應負的犯罪責任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等,勢必成為法官形成判決的重要依據和參考。如果,法官認為精神鑑定書的評估太草率、籠統或有疑慮、不相信,可以要求第二、第三者的再次鑑定,直至疑慮解除。否則,任令不同法院間或法官間,對同一事件的重要程序、証據或判決,默許重大歧異並行,且以法官自主及自由心証為由,不加澄清或改善,不僅違反了法律該有的公正性,也讓人民失去對法律應有的尊重。「自由心証」,是否彈性過大?實在值得探討。

接著,我想對判決的理由說明,提出一些個人的看法。地院將判決死刑更改無期徒刑的理由,歸因於國際公約的限制。跟據我的瞭解,國際上法治、文明的國家,因非正常法治國家,常將弱勢族群處以死刑,因此,特別針對精神病和孕婦等,提出要求不要判處死刑。這是對法律核心價值的尊重和人道考量。台灣若真的是法治文明國家,此項條文根本對台灣亳無影響。因為,法律已明文規定,心神喪失不罰,精神耗弱得減刑。兇嫌若犯罪當時已處於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狀態,不必國際公約,即已不得判處死刑,還需要委曲的特別強調被動接受?相對於此,高院的判決理由和處置說明,法官接受了精神鑑定的結果,以犯罪責任遞減的方式,判處無期徒刑,並對其服刑的方式提出建議及特別附加「刑後監護5年」。此種處置,就相對合於法律原意多了。我未看過鑑定報告全文,無法討論。這也是我一再強調精確精神鑑定重要性的原因。

每次看到重大案件的判決時,總令我不舒服一段時間。因為,所有人民都要被法官狠狠地、冗長的教訓一番。以一個非法律人的角度來看,這二次法院的判決書,比起以往實已明顯進步。至少,在判決書中大舉舒發自己個人看法、情緒,如,「竊國者侯」、「以儆效尤」、「非嚴刑不足以…」等等封建八股的文字,已在減少,也看到了法官的心態正在緩慢調整。

此次的司法判決,地院、高院的法官,已開始注意一些原該注意的事情,實在是一個正向的進步。尤其,高院的法官,開始關切犯人的處置問題,是一個文明、法治國家該有的態度。不過,有兩個問題,可能仍有待思考:
1. 若無有效控制/改善其精神病症狀,將一位整天為幻覺、妄想所控制/影響而脫離現實的犯人關起來,「關」的目的或意義究竟是什麼?
2. 將一位精神病症狀明顯的犯人,關在一般監獄是否適宜?雖然高院法官已注意到服刑方式的問題,但,需要刻意安排及大費周章,是否可行或能否真正落實,尚有待觀察。

記得,在討論訂定精神衛生法時,曾有設置精神病犯人病監問題的討論。當時,衛生署希望由法務部轄下監獄系統設立,衛生署支援醫療。可惜,當時法務部並不同意,也就不了了之。因精神病行為而造成的重大案件,不論被告被判無罪、免刑或有罪、減刑,因症狀的持續干擾並不適合當庭釋放或關入一般監獄,因此,常被判強制限制居住治療(如,類似有治療的高度戒備機構/病房)若干期限/年,等症狀較穩定後,才決定其後續的處置。我雖不懂司法體制,不過,台灣既已走向法治、文明國家的途徑,由法務部設立類似病監或由公立療養院設立小型高度戒備的病房等,可能是目前和未來大家必須嚴肅思考的問題。媒體,對此種突發性的悲劇,也不應過度渲染,加深受害家屬的創傷,也增添不必要的社會恐慌和偏見。

作者 / 楊庸一

Share this:

  • Facebook
  • Twitter
  • Email
  • More
  • Tumblr
  • Pocket
  • Pinterest
  • LinkedIn

Related

小燈泡 死刑 社會 精神疾病
2018-07-20 楊庸一

Post navigation

南加大與台大校長案的異同 — 沒道德權威及有罪不罰 → ← 台大新校長?

Related Posts

公款可任意支配?助理費修法揭示制度危機

立法院近期提出的助理費除罪化修法,引發助理工會、勞權團體與社會輿論高度關注。這並非單純的助理聘僱流程調整,而是挑戰立法透明與公款專用的核心原則。草案將助理費從專款專用轉為立委可自由運用的統籌經費,且不再要求提出檢據資料,社會對其意圖與後果高度關注。 此法案爭議巨大,不僅外界質疑可能替特定人士解套,更關鍵的是它打破了公款專用的制度紅線。助理費原本用於聘僱與照顧助理,一旦變成立委可自由支配且無需核銷,其性質將從公務用途轉為個人可支配資源,原本應支付助理薪資與福利的經費將轉移到立委手中。 若修法通過,立委每月除了本薪之外,還能掌控六十萬元助理費。免除核銷後,立委可支配的財務空間大幅增加,實質收入甚至可能超過國家元首。這筆公共經費將名正言順成為立委的私房錢,不僅改變民代薪酬結構,也衝擊人民對國會廉政的期待。同時,助理費原本保障薪資、健檢與基本福利,防止雇主任意挪用經費。若經費完全交由民代自由支配,助理的保障將落入雇主個人決定之下,薪資與福利可能因此受到直接衝擊。 勞權團體警告,修法可能損及整體公部門的勞動環境。公費支用必須可查可驗證,若國會先行放寬制度,將造成不良示範,使勞動保障失去制度基礎,也可能成為其他單位比照的理由,導致保障全面失衡。 民主制度建立在透明、負責與可監督原則上。助理費制度固然存在行政繁複與彈性不足,但改善應朝向更高公開標準與完善勞動保障,而不是削弱監督或消除法律責任。若國會倒退,民眾對民意代表的信賴將大幅下降,公共治理將付出長期代價。 助理費爭議揭示的不僅是助理薪資與福利保障制度的瑕疵,更關乎國會是否願意接受規範與檢驗。國家財政資源來自全體國民,使用應遵循公開與問責原則。面對外界疑慮,最重要的不是強調改革善意,而是展現對監督制度的尊重與決心。若國會無法回應,民主社會對公共權力的信任將動搖,制度正義與公共信賴將付出沉重代價。 作者:魏世昌

九二共識的亡靈與國共論壇的迷藥:當世界都在「去風險」,國民黨卻急著「送人頭」!

暌違九年,國共智庫論壇在北京死灰復燃。這場大戲,國民黨主席鄭麗文高呼「九二共識不可怕」、副主席蕭旭岑疾呼「兩岸合作賺世界的錢」,但糖衣裡面包裹的卻是無視國際地緣政治現實、企圖將台灣重新鎖進中國經濟牢籠的劇毒。 首先,蕭旭岑在致詞中拋出一個驚人的論點,不要讓外國「漁翁得利」掏空台灣。這句話翻譯過來,就是典型的中共大外宣邏輯。將美日歐等民主盟友視為「掠奪者」,將對台部署千枚飛彈的中共視為「家人」。 事實上,誰在掏空台灣?過去三十年,是誰利用廉價勞動力與土地誘使台商西進,隨後以「騰籠換鳥」、強迫技術轉讓、反間諜法逮捕台籍員工,將台灣的資本與技術吸乾抹淨?正是中國。如今,當全球供應鏈正在重組,台商對中投資佔比從2010年的83.8%雪崩式下跌至2025年的3.75%時,國民黨卻要台灣人回頭去擁抱那個已經產能過剩、經濟通縮的市場。這不是「賺世界的錢」,這是去幫中國經濟「填坑」。 其次,國共兩黨煞有介事地發表了「十五項共同意見」,細看內容,不僅了無新意,更是充滿算計。所謂「推動兩岸人員往來正常化」,完全是倒果為因。陸客不來、陸生中斷,始作俑者皆是北京。中共將觀光客當作政治水龍頭,想開就開、想關就關,如今國民黨卻配合演出,彷彿障礙是台灣政府設下的一樣。 更危險的是「加強新興產業合作」與「人工智能結合製造」。在中美科技戰白熱化的當下,美國正全力圍堵中國取得高階晶片與AI技術,國民黨此時倡議兩岸科技融合,無異於要將台灣的高科技產業推向美國制裁的火坑,讓台灣成為破口。這不是產業升級,這是要把台灣的護國神山群變成中共突破科技封鎖的墊腳石。 再者,針對鄭麗文高呼「九二共識沒有這麼可怕」,呼籲民進黨放棄台獨黨綱接受之,這不僅是天真,更是對國際局勢的無知。九二共識之所以「可怕」,在於習近平早已定調九二共識就是「一國兩制台灣方案」。接受九二共識,等於接受台灣是中國內政問題,等於自斷台灣走向國際的法理根基。 看看香港,當初的承諾如今安在?國民黨試圖用三十年前的模糊概念,來解決三十年後極權擴張的威脅,這就像是試圖用符水來治療癌症。鄭麗文口中的「和平」,是建立在跪地求饒基礎上的假和平;而真正的和平,必須建立在實力與國際結盟之上。 最後,跳脫中國,才是台灣的活路!國民黨始終無法建立一套「沒有中國」的生存論述,但台灣的經濟早已證明,我們有能力「立足台灣、佈局全球」。我們的半導體、AI伺服器供應鏈是世界的關鍵,而不是中國的附庸。當世界各國都在談論「去風險化」,都在將雞蛋從中國籃子裡拿出來時,國民黨卻大張旗鼓地要台灣人把頭伸進去。 台灣的未來在於走向世界,成為國際社會不可或缺的夥伴,而不是回頭去當中國衰退經濟的救生圈。九二共識已是歷史灰燼,別再試圖把它吹燃,那只會嗆傷台灣自己的肺。   作者:秦靖  

斷章取義作為媒體素養教材:以公共發言爭議培養學生的思辨能力

在現在這個時代,只要一打開手機,新聞、貼文、截圖就一個接一個跳出來。我們很容易在幾秒鐘之內,就對一件事情下判斷,甚至很快轉貼、留言、表態。但在學校裡,不管是公民課、閱讀理解,還是 108 課綱裡很重要的「探究與實作」,老師其實一直提醒我們一件事:事情還沒看完整之前,不要急著下結論。最近社會上發生的一則爭議,就很適合拿來當媒體素養與思辨練習的例子。 事情的起點,是賴總統在一個公開場合談到閱讀的重要性,分享自己過去在地方施政時的想法。他的原意是提醒家長,不要把所有希望都放在「擠進名校、追逐名師」,而是要讓孩子養成閱讀的習慣,因為好書可以陪伴一個人很久。但這段話,後來被簡化成一句「好老師不如讀好書」,並被拿來指控成「不尊重老師」。全教總因此提出嚴厲批評,認為這樣的說法是在貶低教師專業。 如果只看到那一句被整理出來的話,很多人第一時間的反應,很可能就是生氣,覺得「怎麼可以這樣說老師」。但當總統府後來公開完整逐字稿後,才會發現事情其實沒有那麼簡單。原本的發言內容,並沒有否定老師的重要性,而是在談「不要過度迷信某一種升學路線」,也在肯定多數老師本來就很有使命感。這中間發生的問題,不是捏造,而是斷章取義。 這正好是一個非常典型、也非常適合拿來教的媒體素養案例。在 108 課綱裡,媒體素養不是要你記住「假訊息很可怕」,而是要你學會判斷:一則訊息是怎麼被選擇、被剪裁、被重新包裝的。像這次的例子,並不是整段話都是假的,而是只取其中一句,拿掉前後脈絡,然後直接下了一個很重的結論。這種「說一半」的狀況,在現在的公共討論裡,其實非常常見。 對學生來說,要判斷這類訊息,可以先練習幾個很實用的問題。第一,這句話有沒有原始來源?是完整發言,還是別人整理後的版本?第二,有沒有逐字內容可以對照?第三,這個指控,是建立在事實上,還是建立在某一種解讀上?這些問題,聽起來好像很像在「看新聞」,但其實跟你在國文課做閱讀理解、在社會科判讀資料時做的事情是一模一樣的,只是把學校裡學到的能力,拿來用在真實生活中。 再來談思辨。很多人會以為思辨就是「反駁別人」,但在教育現場,我們真正想教的,是學生能不能看出一個說法中間「少了什麼」。像這次的爭議,從「鼓勵閱讀」直接跳到「貶低老師」,中間其實少了好幾個步驟。是誰做了這個連結?這個連結有沒有其他可能的解釋?這是事實,還是意見?在探究與實作課程裡,老師會要求學生把推論過程寫清楚,因為如果只有結論,卻沒有過程,那就很容易出錯。公共討論也是一樣。 如果公共空間裡只剩下情緒、標籤和立場,而沒有查證和推理,那最後往往只是彼此對罵,而不是讓事情更清楚。這也是為什麼媒體素養和思辨教育,並不是在教政治立場,而是在教一種判斷力。 在數位時代,每一個人都不只是訊息的接收者,也很可能是傳播者。你的一次轉貼、一句留言,都可能影響別人怎麼理解這件事。所以媒體素養與思辨教育,其實是在教一種責任感。不是要你什麼都不相信,而是提醒你:慢一點,看完整,想清楚。這正是 108 課綱希望學生帶走的能力之一。因為真正能陪你一輩子的,不是某一次考試的成績,而是當你面對複雜資訊時,還能保持清醒、願意思考的能力。當你願意把事情看完整,而不是只看一句話,其實你就已經在練習,成為一個成熟、有判斷力的公民了。 作者:潘威佑 (社團法人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

從黎智英的遭遇認清中國真面目

港台知名的壹傳媒、《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近日被香港法庭宣判勾結外國勢力、煽動等三項罪名全數成立,刑期擇日宣布,這個裁判結果引起各界為之譁然從黎智英在2020年8月10日被香港當局以違反香港《國安法》為由遭到逮捕後,他已經在監獄中渡過超過五年的時光。   外界質疑這起判決只是政治操縱的「袋鼠法庭」,純粹是中國透過香港當局整肅香港異議聲音的政治審判,觀察家周芳芳在評論文章直言對黎智英的審判「是一項清楚而明確的政治宣示:北京已完成對香港新聞自由與政治異議的制度性清算。」   以英國小報作風衝擊台港媒體界的黎智英,卻是長年抱持「民主中國」情懷的理想主義者,台灣只要記得《壹周刊》、《蘋果日報》的人無不為這位特立獨行的媒體大亨今日的落難,感到唏噓不已。   而黎智英的遭遇,也帶給台灣在內的自由世界諸多教訓,比如說:   一、「不能低估中國共產黨的陰險」 在2019年香港反送中抗爭前後,有些有識者警告中國共產黨跟它操縱的香港特區政權勢必會徹底清除香港一切反對聲音,黎智英、黃之鋒及戴耀廷等知名的異議人士將是第一批被整肅的目標,而且會比照中國式司法迫害這些知名異議人士,因此相關人士應及早撤出香港,在海外保存力量作長期抗爭。   遺憾的是黎智英等人低估了有識者的警告,認為香港司法體系仍可還其公道,選擇留在香港,在法庭上說道理,但是此時的香港司法體系已經不再是過去的那個仍然有獨立性的香港司法,而黎智英等人則不幸成為「袋鼠法庭」的受害者,甚至其壹傳媒、《蘋果日報》都被迫停止營運。   二、「軟弱無力的國際聲援只是鼓勵中國軟土深掘」 黎智英遭到逮捕入獄之後,其家人和旗下傳媒工作者為他奮力在國際奔走、發聲,然而所得到的回應非常微弱,即使是美國也是如此態度。   這突顯出國際社會對於中國共產黨侵害人權的態度變得更軟弱,不如當年聲援劉曉波的力道,當初劉曉波不幸在監獄中過世的厄運是否可能發生在目前健康不佳的黎智英身上,值得關注香港的各界人士正視。而國際上這種姑息綏靖的氛圍,只是縱容中國共產黨更為所欲為。   曾經有人把香港比喻為礦坑裏的金絲雀,認為中國共產黨如何對待香港,未來就會如何對待世界,同理,今日中國共產黨如何對待黎智英,未來就會如何對待其他自由世界的公民。   因此,包括台灣在內的自由世界,必須更積極聲援並關切黎智英等其他遭到中國共產黨迫害的香港異議人士,尤其是台灣更不能保持沉默,當年太陽花運動的口號「今日香港,明日台灣」都在在警醒台灣公眾,如果低估中國共產黨的陰險,甚至放棄自身的民主自由,黎智英等人的遭遇未來同樣可能發生在任何一個台灣人身上。 作者:局外人  

Recent Posts

公款可任意支配?助理費修法揭示制度危機

公款可任意支配?助理費修法揭示制度危機

立法院近期提出的助理費除罪化修法,引發助理工會、勞權團體與社會輿論高度關注。這並非單純的助理聘僱流程調整,而是挑戰立法透明與公款專用的核心原則。草案將助理費從專款專用轉為立委可自由運用的統籌經費,且不再要求提出檢據資料,社會對其意圖與後果高度關注。 [...]

More Info
九二共識的亡靈與國共論壇的迷藥:當世界都在「去風險」,國民黨卻急著「送人頭」!

九二共識的亡靈與國共論壇的迷藥:當世界都在「去風險」,國民黨卻急著「送人頭」!

暌違九年,國共智庫論壇在北京死灰復燃。這場大戲,國民黨主席鄭麗文高呼「九二共識不可怕」、副主席蕭旭岑疾呼「兩岸合作賺世界的錢」,但糖衣裡面包裹的卻是無視國際地緣政治現實、企圖將台灣重新鎖進中國經濟牢籠的劇毒。 [...]

More Info
斷章取義作為媒體素養教材:以公共發言爭議培養學生的思辨能力

斷章取義作為媒體素養教材:以公共發言爭議培養學生的思辨能力

在現在這個時代,只要一打開手機,新聞、貼文、截圖就一個接一個跳出來。我們很容易在幾秒鐘之內,就對一件事情下判斷,甚至很快轉貼、留言、表態。但在學校裡,不管是公民課、閱讀理解,還是 108 課綱裡很重要的「探究與實作」,老師其實一直提醒我們一件事:事情還沒看完整之前,不要急著下結論。最近社會上發生的一則爭議,就很適合拿來當媒體素養與思辨練習的例子。 [...]

More Info
從黎智英的遭遇認清中國真面目

從黎智英的遭遇認清中國真面目

港台知名的壹傳媒、《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近日被香港法庭宣判勾結外國勢力、煽動等三項罪名全數成立,刑期擇日宣布,這個裁判結果引起各界為之譁然從黎智英在2020年8月10日被香港當局以違反香港《國安法》為由遭到逮捕後,他已經在監獄中渡過超過五年的時光。   [...]

More Info

搜尋

精選文章

川習會的中美矛盾是戰略,不是貿易!

2017-04-08 韓非

八仙樂園爆炸案:缺乏常識造成的災難

2015-06-28 異想

彰化縣民輪替後的哀與愁

2016-03-06 許家瑋

新文明病:儲物症(Hoarding disorder)似正在增加

2015-04-13 楊庸一

訂閱本站

輸入你的電子郵件訂閱新文章並接收新通知。

Powered by WordPress | theme Dream Way
Powered by WordPress | theme Dream 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