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 . 獨立評論 . 多元觀點 . 公共書寫 . 世代翻轉

  • Home
  • English
  • 評論
  • 民意
  • 時事
  • 生活
  • 國際
  • 歷史
  • 世代
  • 吶喊廣場
  • 轉載
  • 投稿須知

網紅與我

  • 時事
  • 民意

某些網紅的某些言論讓你憤怒嗎?你覺得社會已經這麼亂了為什麼還要在網路上進行無謂的爭辯嗎?其實,只要就事論事,都是好事。因為:透過這樣你來我往的爭辯中,台灣社會才可能產生邏輯越來越清晰、價值觀觀越來越進步的正向循環。

邏輯有兩種

在小朋友的世界裡,「寒冷」有兩種:一種是「真的很冷」;還有一種是「媽媽覺得冷」。在中華民國,邏輯也有兩種:一種是「經得起論與證」的邏輯,一種是「這個我可以」的邏輯。

網紅的邏輯。 圖片來源:自製
網紅的邏輯。 圖片來源:自製

儘管這個社會看似因為社群媒體的便利而百家爭鳴,其實所謂的話語權不過只是從「超極少數」分散到「非常少數」的人身上。

四十年前的戒嚴時期只有老三台能夠播報新聞影響民意,但是今天哪個阿貓阿狗如筆者對於公共事務也可以大肆批判一番。不過,任何一個人都不可能吸收所有的資訊;人們的注意力畢竟太有限了,所以我們只看我們「覺得應該看的」以及「真心想要看的」。所以「品牌」是很重要的;因為「品牌」可以大幅減少我們挑選資訊的時間。

我們用怎樣的邏輯挑選品牌呢?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邏輯。就像毒蛇毒不死自己那樣,包括讀者在內的每個人都覺得自己的邏輯好棒棒,至於那些有好文筆好口才、能夠說出自己心聲的人更是人中龍鳳。不過能說擅寫的人多如過江之鯽,總要挑一尾特別大尾的~~比如說學有專精的學者、很會搞笑的藝人、或是很會賺錢很敢嗆聲的強者之類的~~來發落轉貼,才更有那種「你看!就說我的看法是對的吧?!不然這些人中龍鳳的看法怎麼會和我一樣?」的解氣之快、先知之嘆。

總之,因為「能夠關注的品牌數量很有限」的關係,只有極少數的人能夠成為眾多網民發落追捧的網紅。也因此,隨便哪個網紅臧否一下時政都能夠引起上萬網友的關注。這當然沒有什麼問題。問題是我們無法確定網紅的發言邏輯到底是基於哪一種~~是「經得起論證」的那一種?還是「我覺得很可以」的那一種?

網紅與我

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既是一路貨,當然一家親。網紅與網友彼此相濡以沫,那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但網紅畢竟是網紅,言論動見觀瞻,所以言論如有謬誤,自然也會招致口誅筆伐,這也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於是網路論戰就此展開,各方「X粉」與「X黑」戰得天昏地暗。其實,對於抱持「我覺得很可以」那種邏輯的人,你是不可能戰贏他的。因為他的思維理路根本就存在於另一個平行時空。

比如說,大家還記得上個月在台大校園裡「挺管/反管」場合中的「假摔哥」嗎?理論上,一個人「有沒有遭受到暴力拉扯」、與他「真的因為被暴力拉扯而跌倒」或者「其實動手的人沒有很暴力,只是被拉扯的人自己順勢跌倒」,還是「被害者是不是事先就預謀『被被害』」…..等等各種條件都不相干。「有沒有遭受到暴力拉扯」?一個客觀的檢視方法就是:「還原現場」。當我用同樣的角度、力道、對100個人實施時間相同的拉扯,會有幾個人認為這算/不算暴力。

如果你覺得這樣的檢視方法太費事也太不嚴謹?那麼,換個方法。人類法學發展了那麼幾百上千年了,所謂的刑事法對於「算不算暴力」已經有一套很嚴謹的判斷邏輯了。「我為什麼打你」、「你有沒有受傷」、「你到底有多欠打」只能當作「量刑的依據」,並不能用來論證「我到底有沒有使用暴力」。

筆者覺得自己這樣的判斷邏輯很棒棒,因為它與當代的法學基本理論相符;如果你想要挑戰我,首先你得要成功推翻當代的法學基本理論。換言之,除非你秉持的是「堅決抵制西方『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等錯誤思潮影響,旗幟鮮明,敢於亮劍」之類「有中國特色」的法律邏輯,否則不論如何,你是無法否定筆者所秉持的邏輯的。

但是,有趣的來了。就是有不少人,包括學歷不低、偶爾上電視論政、也算小有名氣的網紅,竟堅持「在場的職業學生故意挑釁鬧事,那樣子拉扯衣領真的算不上什麼暴力」、「是不是暴力與加害者有沒有施暴的意圖兩者之間當然有關係,而關鍵在於『犯意』」這樣的邏輯去分析事情。

這種時候,自認為邏輯好棒棒的人如筆者,除了笑笑以外,還能如何回應?

網路論戰的策略與意義

淺見以為,對於秉持這種邏輯的人,比較好的做法是盡量讓他說,再拿他那破綻百出的邏輯讓他打自己的臉。於是他的粉絲就「或許」會覺得擁護這種人真丟臉。但這樣還不夠。我們還要站上道德制高點,溫暖地建議他「多思考、多閱讀」。於是他除了罵髒話或是打架釘孤枝之外,再不容易找到施力還擊的地方。這才是徹底「打趴」他的方式。

可是其實,這是一個文明的社會,我們沒有必要去「打趴」誰。因為,別說是「以力服人」了,就算是以「理」,其實從來都很難服得了對方。平心而論,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主見/定見,哪裡會輕易因為被打臉了就幡然悔悟、大徹大悟?太難了!這樣的嘴砲筆戰如果有價值,價值不在於「打贏了」的快感,而在於那些還沒有定見的旁觀者們默默地看著雙方攻防之後,決定自己要不要站在「被打臉」的那一邊。

某些網紅的某些言論讓你憤怒嗎?忍不住群起而攻之嗎?你覺得社會已經這麼亂了為什麼還要在網路上進行無謂的爭辯嗎?其實,只要就事論事,都是好事。因為:透過這樣你來我往的爭辯中,台灣社會才可能產生邏輯越來越清晰、價值觀觀越來越進步的正向循環。

作者 / 吳傳立

Share this:

  • Facebook
  • Twitter
  • Email
  • More
  • Tumblr
  • Pocket
  • Pinterest
  • LinkedIn

Related

社會 網紅 邏輯
2018-06-06 吳傳立

Post navigation

歧視依然無所不在 → ← 終結地方政府盲目舉債:經濟選民對柯P的期待

Related Posts

未立遺囑也沒書面承諾時,兄弟姊妹特留份怎麼算?台灣民法計算公式與常見誤解一次講清

在台灣繼承實務裡,兄弟姊妹最常爆炸的情境,不是有遺囑,而是「沒遺囑、只剩口頭交代、還有人先把財產拿走」。此時爭點通常落在兩件事:第一,沒有遺囑就回到法定繼承順序與應繼分;第二,若有人透過生前贈與、暗中移轉把遺產抽空,其他繼承人才會進入「特留份」與「減殺」的攻防。 1) 先判斷:兄弟姊妹是不是「有繼承權」那一層 民法把繼承人分順序;直系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依序遞補,配偶與各順序並存。兄弟姊妹是第三順序繼承人,只有在「沒有子女等直系卑親屬、沒有父母」的前提下才輪得到。 2) 沒遺囑、只口頭說「都給某某」:原則上仍按法定應繼分分 口頭承諾通常不會自動變成有效遺囑;在「沒有有效遺囑」的情況下,遺產就按應繼分切。兄弟姊妹同一順序者,原則上平均分配。 若同時存在配偶,配偶的應繼分依民法規定與該順序共同分配。 3) 特留份在什麼時候才會用到 特留份是「限制被繼承人用遺囑或生前處分把法定繼承人一腳踢開」的最低保障。換句話說: 完全沒遺囑、也沒侵害型贈與 → 直接按應繼分分,通常不需要談特留份。 有遺囑(或大量生前贈與)導致你拿不到該有的最低額度 → 才進入特留份計算與減殺。 4) 兄弟姊妹的特留份比例是多少 民法明文:兄弟姊妹的特留份是「其應繼分的三分之一」。 因此計算核心只有一句:兄弟姊妹特留份 =(你的法定應繼分)× 1/3 5) 三步驟算出兄弟姊妹特留份(含範例) 步驟A:算遺產基礎(遺產總額)遺產先扣除債務等,再進入特留份基礎的計算邏輯。 步驟B:算你的法定應繼分假設沒有配偶、沒有子女、沒有父母,只剩三個兄弟姊妹:每人法定應繼分 = 1/3。 步驟C:乘上 […]

拋棄繼承後悔來不及?一通電話讓他錯失500萬:限定繼承、遺產清冊與三個月期限一次看懂

很多人聽到「長輩欠債」四個字,第一反應就是快逃,深怕債務會追到自己身上。問題不在謹慎,而在恐慌時用錯法律工具。曾有一名在海外工作的子女接到親戚來電,被告知父母驟逝,對方又補上一句「聽說欠了不少錢」。在悲痛與焦慮交疊下,他沒看遺產內容、也沒查負債結構,直接到法院聲請拋棄繼承,以為切割乾淨就能自保。半年後才發現,父母遺產扣除債務仍有約500萬淨資產,而拋棄繼承一經成立,原則上難以撤回,原本應屬於他的財產依法轉到其他順位繼承人手上。這類「一句傳聞換來長期損失」的案例,反映的是台灣社會仍停留在「父債子還」的恐懼記憶,卻忽略民法早已走向以限定繼承為核心的風險隔離。 現行制度下,繼承人通常採「限定繼承」架構,意思是以所繼承的遺產為限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債權人不能任意追索你的薪資或個人財產。真正的風險在於程序:你若不清點資產負債、不依規定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就可能在債權人追討、清償順序、資訊落差中被拖著走;更麻煩的是,若你私下先還了某個債主、或處分遺產導致其他債權人受損,爭議就可能回到你身上,讓原本可控的限定責任變得複雜難解。 因此,面對遺產事件,正確順序不是先拋棄,而是先查明。第一步要做的不是聽親戚轉述,而是用可查核的資料建立「遺產全貌」:包含不動產、存款、證券、保單、貸款與其他負債。當你掌握資產負債表,才談得上選擇繼承、限定繼承下的清算流程,或在極端情況下才考慮拋棄繼承。第二個關鍵是時間:從知悉得繼承開始起算的三個月期限,是許多家庭翻車的起點。很多人以為「法律會自動保護」,卻忽略法院陳報、公告、債權人申報與清償排序,才是把風險鎖在遺產內的防火牆。第三個常見錯誤是急著協商或先付錢想止血,結果反而破壞公平清償,讓自己站到責任前線。 遺產處理本質上是資訊戰與程序戰:查清再決定、限定繼承也要做清冊、拋棄繼承不可逆。與其用直覺下注,不如用制度把風險切開。當家庭面臨突發喪變,真正該優先保護的不是情緒,而是決策品質;能守住的,往往不是遺產本身,而是依法處理的能力。 作者:千水墨內

拖吊蟑螂橫行北台灣:龜山拖到台北開價8.8萬,為何「道路救援」變成勒索產業?

近年北台灣屢傳「拖吊蟑螂」以道路救援之名收取天價費用,從幾公里索價數萬元,到桃園龜山拖到台北竟開出8.8萬元帳單,讓不少車主在故障、趕時間、情緒慌亂時被迫吞下不合理費用。這類案件之所以反覆出現,不在於民眾不夠警覺,而在於產業鏈把「資訊不對稱」做成了獲利模型:用網路關鍵字廣告攔截需求、用電子合約或空白欄位降低當下辨識成本、再以價目表藏在條款或事後補登方式,把費用拉到車主無法承受的區間。部分報導指出,業者甚至投放關鍵字廣告,讓車主在搜尋「道路救援、拖吊」時最先看到他們,接觸點從一開始就被「引流」鎖定。 從近期揭露內容看,爭議核心往往不是「拖吊有沒有做」,而是「費用如何被定價」。例如有案例顯示,車主事前以為不會超過數千元,結果短短3.7公里被索近4萬元,警方以詐欺方向偵辦並函送。 這類情境高度一致:車主在緊急狀態下先求把車移走,簽名或線上回覆同意後才發現金額暴衝,當場拒付就面臨言語壓力,甚至擔心車輛被扣留、行程被耽誤而被迫妥協。換句話說,「救援」被設計成先完成作業、再啟動計價爭議,車主一旦錯過事前談價與比價的窗口,談判籌碼幾乎歸零。 要壓制拖吊蟑螂,單靠事後辦案不夠,必須直接拆掉獲利機制。第一步是把計價透明化變成硬規定:要求拖吊業者在出車前提供可驗證的「預估總價區間」與「公里費、吊桿費、特殊狀況加價」的明細,並在車主同意後才得作業;任何事後加價必須有現場可舉證的原因與照片紀錄。第二步是對「關鍵字廣告引流」建立監管:平台若要販售道路救援關鍵字,應要求業者提供合法登記、保險、收費表與客服申訴管道,否則不得投放,因為這些廣告本質上已是公共安全的「緊急服務入口」。第三步是提高違規成本:針對「重大落差報價、欺罔簽約、恐嚇取財」等態樣,應建立快速停業、吊照與刑責併行的處置,才能讓不法業者的期望報酬低於風險。 對一般車主而言,最務實的自保策略也很清楚:第一,不用「第一個搜尋結果」就下單,優先使用保險公司或車廠特約道路救援;第二,要求在出車前用文字訊息確認「總價上限」與計價方式;第三,遇到合約空白、費用不寫清楚、或要求先拖再談價,直接拒絕。當制度把透明報價與平台審核做成標配,拖吊市場才會從「灰色勒索」回到真正的公共服務。 作者:新公民議會編輯小組

「中國台灣」名稱保衛戰:台灣反制韓國的外交重拳,主權標籤為何成了2026地緣政治新戰場

2026年春季,一場看似技術性的「欄位標示」爭議,迅速升級為典型的主權政治戰。南韓電子入境卡(E-Arrival Card)在出發地、下一目的地等欄位,把台灣標示為「CHINA(TAIWAN)」;台灣多次交涉未獲更正後,外交部啟動對等反制:自3月1日起,將我國外僑居留證上原列「韓國」的名稱調整為「南韓」,並要求韓方於3月31日前回覆,否則台灣端的入國登錄表也將採取相應標示作為。 這件事之所以值得被嚴肅看待,原因不在情緒,而在「標籤的制度化」。當官方系統以固定選單把台灣歸入「中國台灣」,它不只是文字選擇,而是把特定政治框架寫進行政流程、旅客資料、統計報表與跨部門交換的欄位語言。久而久之,國際往來的預設分類就會變成新的常態;一旦常態化,未來再要修正就會被說成「你為何要改既有慣例」。這正是主權競爭在2026年轉向「系統層」的特徵:不一定靠大聲宣示,而是靠表格、資料庫與介面語言慢慢定錨。 台灣選擇「對等反制」而非單純抗議,邏輯是把成本推回對方決策鏈。外交部的做法並非立即升高到全面制裁,而是以低烈度、可逆的行政措施提醒:若韓方持續使用不當標示,雙邊互動將進入「互相命名」的消耗戰;而消耗戰會直接影響民間便利與政府部門作業。這種手段的優點是可控、可回收、訊號清晰;缺點是若韓方不回應,摩擦會被拖長並外溢到觀光與交流層面。外交部也同步提供替代路徑,建議旅客以紙本入境卡方式降低爭議欄位的影響,顯示台灣在施壓同時仍試圖維持民間往來的可用性。 南韓輿論面也已將此視為一場「標示對抗」,報導指出台灣以「南韓」作為回應,象徵對等施壓的政治訊號。這提醒另一個現實:名稱爭議一旦進入媒體敘事,就不再只是官僚修正,而會被拉進國內政治與對外政策的面子競爭,談判空間反而縮小。因此,台灣真正要爭取的不是「一時改字」,而是建立可持續的國際標示底線:只要是官方或準官方系統,就不得使用把台灣框進「中國」的分類語言。 回到更大的戰略背景,「中國台灣」標籤之所以在此刻升溫,與2026年國際政治的站隊壓力高度相關。當外部風險升高,各國行政系統更傾向採取「最不惹事」的預設選項,而這類預設往往沿用中國長期推動的一中敘事。台灣若不在每一次「小欄位」上設下成本,長期累積就會變成「一中常態化」:不是某次重大外交挫敗,而是無數次小小的行政選單把台灣慢慢推向被消音的位置。這也是為何名稱保衛戰並非枝節,而是主權可見度的日常戰線。 作者:新公民議會編輯小組

Recent Posts

未立遺囑也沒書面承諾時,兄弟姊妹特留份怎麼算?台灣民法計算公式與常見誤解一次講清

未立遺囑也沒書面承諾時,兄弟姊妹特留份怎麼算?台灣民法計算公式與常見誤解一次講清

在台灣繼承實務裡,兄弟姊妹最常爆炸的情境,不是有遺囑,而是「沒遺囑、只剩口頭交代、還有人先把財產拿走」。此時爭點通常落在兩件事:第一,沒有遺囑就回到法定繼承順序與應繼分;第二,若有人透過生前贈與、暗中移轉把遺產抽空,其他繼承人才會進入「特留份」與「減殺」的攻防。 1) 先判斷:兄弟姊妹是不是「有繼承權」那一層 [...]

More Info
拋棄繼承後悔來不及?一通電話讓他錯失500萬:限定繼承、遺產清冊與三個月期限一次看懂

拋棄繼承後悔來不及?一通電話讓他錯失500萬:限定繼承、遺產清冊與三個月期限一次看懂

[...]

More Info
拖吊蟑螂橫行北台灣:龜山拖到台北開價8.8萬,為何「道路救援」變成勒索產業?

拖吊蟑螂橫行北台灣:龜山拖到台北開價8.8萬,為何「道路救援」變成勒索產業?

[...]

More Info
「中國台灣」名稱保衛戰:台灣反制韓國的外交重拳,主權標籤為何成了2026地緣政治新戰場

「中國台灣」名稱保衛戰:台灣反制韓國的外交重拳,主權標籤為何成了2026地緣政治新戰場

2026年春季,一場看似技術性的「欄位標示」爭議,迅速升級為典型的主權政治戰。南韓電子入境卡(E-Arrival Card)在出發地、下一目的地等欄位,把台灣標示為「CHINA(TAIWAN)」;台灣多次交涉未獲更正後,外交部啟動對等反制:自3月1日起,將我國外僑居留證上原列「韓國」的名稱調整為「南韓」,並要求韓方於3月31日前回覆,否則台灣端的入國登錄表也將採取相應標示作為。 [...]

More Info

搜尋

精選文章

川習會的中美矛盾是戰略,不是貿易!

2017-04-08 韓非

八仙樂園爆炸案:缺乏常識造成的災難

2015-06-28 異想

彰化縣民輪替後的哀與愁

2016-03-06 許家瑋

新文明病:儲物症(Hoarding disorder)似正在增加

2015-04-13 楊庸一

訂閱本站

輸入你的電子郵件訂閱新文章並接收新通知。

Powered by WordPress | theme Dream Way
Powered by WordPress | theme Dream 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