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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修法,然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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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爭本質上是有效的,不論從後續的政治生態環境變化以及原本訴求達成度,都是能夠為現階段勞工權益困境作出某種程度的改善。

台灣勞工始終是整個社會最軟、也是弱勢的一塊。打從蔡政府上任後,以目前的國家政策走向,壓低勞工基本待遇以換得資方投資、利潤成長,並帶動經濟機會。然而這種方案是否有用?我想必須從兩個角度來分析,第一從勞動本身條件來看此次修法的合理性第二則是看當前政府走向來看是否有效達成本預期目的,最後則是針對此次抗爭策略的方式給予建議。

勞基法修法爭議-總統:我負全責。 圖片來源:阿猴新聞網
勞基法修法爭議-總統:我負全責。 圖片來源:阿猴新聞網

一、勞動條件糟糕

台灣勞動條件非常糟糕。高工時、低薪資的狀況,讓台灣成為過勞之島也不是傳聞,而是實際的狀況。簡單舉例,2016年台灣每個勞工平均年工時2034小時,高於高度開發國家的勞動標準,和勞工工會覆蓋率不到百分之七的情況,而這兩種指標象徵著過勞無法有效的向資方作為抗衡,由於工會所牽涉到的勞權層面有三種,第一、團結權(組工會) 第二、協商權(勞資談判) 第三、爭議權(勞資爭議的抗爭),這三種在工會無力的社會下,無法針對每個勞資爭議提出有效保障的方式,以及爭取勞工權益。由此可知,勞權改善不僅僅只是透由勞基法做出調整,其他配套方案也必須到位才有辦法真正保障勞工階層。台灣從過去到現在的勞動條件,也似乎同如馬克思所說:「工人的生活取決於需求,而需求取決於富人以及資本家的興致。」政府名義上推行站在勞工的政治話術,但實際的作為卻大相逕庭。

二、政府以及資方的態度

台灣經濟的狀況,誠如《崩世代》一書所說,由於流行近三十年的新自由主義學派,對政府的期待是希望不要介入市場機制。而代工業的思維從高科技產業到傳統製造業,大多以OEM作為工作分工的型態,在過去政府思維中,以獎勵投資條例所衍伸的範本不斷擴大了對資方的租稅優惠。現階段的蔡政府以及過去的馬政府,在經濟的計劃上,總以基礎建設作為促進經濟的良藥,並以政府相當程度的高預算去進行投資。然而是否有效達到扭轉整體台灣經濟委靡不振的問題嗎?實際上,馬政府的愛台十二項建設,從通過到執行的狀況,並沒有真正使得台灣從困境走向順境。

高額超支增加舉債使得台灣政府債台高築已到了六兆兩千一百四十三億元,台灣依舊貧富差距拉大以及失業率上升、高工時低薪資的結構並沒有依照GDP數值成長而有所變動。每一任政府所做的事情都在為台灣未來作賭局,然而蔡政府依然走向過去老路,不斷向資方施以橄欖枝甚至重回了壓低勞工權益的方式,其實這樣無助於台灣經濟轉型以及為下一個世代打下基礎。

三、當前的策略是?

基於上述的實際台灣現況,不論現階段勞團的抗爭以及學生團體的訴求都必須要從幾個階段上去著手,第一階段、維持既有勞工的權益(拒砍七天假、維持過去勞基法的版本) 第二階段則是在抵擋了這一波修法後,就必須趁群眾還在有凝聚的能力時,擴大自身訴求,要求重新檢視現階段工會成立的條件第三階段則是要求政府在有限時間之內減緩對資方讓利徹底使得補貼租稅政策能夠有效支撐國家整體財政。然而現階段如果這一波抗爭行動沒有辦法有效阻止修惡版本通過,勞團以及台灣社會應當升高抗爭的手段,罷工跟罷課是團結各勞工、學生團體的方式。

放眼國際,在去年法國曾因為勞動權益被犧牲,法國勞團曾以數百萬人上街頭並癱瘓交通作為與政府談判手段,然而他們勞動條件與台灣相比還好,他們勞工每週工時上限35小時而台灣則是40小時,當時歐蘭德政府鬆綁這個35小時保障鐵律,法國民眾群起激憤的抗議,並擴大抗爭方式。此次社會運動至少在政治的動員上催生了一批新的勢力去對於勞權議題作關注跟監督。換言之,抗爭本質上是有效的,不論從後續的政治生態環境變化以及原本訴求達成度,都是能夠為現階段勞工權益困境作出某種程度的改善。

從此例可以看到,在全球化的社會中,資方的壓榨,透由勞工整體串聯以及影響政治秩序的罷工、罷課才有辦法遏止政府與資方靠攏,這才是追求尊嚴勞動的方式。

作者 / 鄧家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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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 勞工 社會
2017-12-31 鄧家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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