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台北市松江路的救國團總部(志清大樓),經最高法院審理認定屬於國有屬於不當得利,判決救國團敗訴定讞。其實,國有財產署早在2010年就興訟向救國團索討該地,而最高法院昨判決救國團無權占用志清大樓部分樓層,共計2,087坪樓地板面積,還須按月給付租金76萬多元至返還房產為止。倘若救國團占用國家的財產,應當歸還國家無誤,亦為追討國民黨不當黨產的重要指標。然而,救國團的組織定性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最高法院判決書卻無著墨,殊為可惜,仍有待未來行政院不當黨產委員會舉行公聽會來認定之。
救國團因威權時代之時空背景需求成立,雖說是許多五、六年級生學生時代重要的回憶,例如中橫健行隊便是一種蔚為風尚的活動,但經過一甲子歲月,適應社會轉變而多次轉型為社團法人,重新塑造其公益服務形象仍然路途遙遠。救國團旗裡有「三根紅條」,象徵代表青年勇敢、犧牲和大無畏的精神,並以「不怕苦」、「不怕難」、「不怕死」的決心,該種法西斯政治圖騰,恐怕早已不被青年世代所能接受,走進救國團活動,發現已是多數是上了年紀的志工及輔導老師,因為沒有新血加入,救國團的骨幹已非年輕人,幾乎是「廉頗老矣,尚能飯否」的狀態。不過,筆者倒是觀察到救國團在國際青年交流活動成效不錯,倒是挺能發揮「海內存知己,天涯若比鄰」的成效。
歷次政黨輪替之後,皆有呼聲讓救國團改組或解散的輿論,改組論者認為基於對救國團的使命、情感及轉型,主張納入教育部體制並發揮其輔導青年的功能;解散者主張救國團應走入歷史,救國團人員資遣後將產權歸還各級政府,而救國團所屬各單位轉交各地方政府,依地方特性與需求自行決定是否單獨存繼或併納相關部門。歷經政府行政上的掣肘、民間人士不友善的對待、地方政府催討各地租借的用地,救國團整整沉寂了十幾年,尤其近些年來,情況更為艱困,過去的黃金歲月不再,各種不利的傳言也讓組織搖搖欲墜。救國團從繁華到落寞的轉型過程,實在可作為國民黨改造的範例。
「我們為青年服務,青年為國家服務」是救國團追求的願景,成為台灣最有影響力的NPO之一,並將主力業務聚焦在公益志業、教育志業、服務志業及健康志業上。「為社會,為青年」迄今仍是救國團成立迄今一直努力不懈的目標,即便時空環境變化劇烈,生存條件日益艱難。當然,救國團的政黨色彩是一刃兩面,一旦被外界認為救國團是黨的組織,就會隨著政黨的興衰起落,沒辦法像公益組織般健康穩定的成長。筆者肯定救國團嘗試各項改革及轉型,但若不積極與國民黨切斷扈從關係,在未來發展上勢必面臨式微或消逝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