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看到一個現象。就是當蛇入侵民宅被切八段、家燕的巢被破壞……等「非寵物」的生物遭到虐待或迫害時,網路上就會出現一種說法,諸如「希望你下輩子可以當狗」「愛狗人士怎麼不出來?」但是這樣的說法合理嗎?又或者他只是單純為酸而酸的嘴砲?他又會造成甚麼後果?
當然,我們必須承認,流浪動物保護團體(以下簡稱浪保)近來的形象並不好。包括日前國軍虐殺「小白」之後浪保團體的高分貝批評;又或者像是台大虐貓學生在開庭時被到場民眾毆打等案例,都在網路上建構出一種似是而非的等式:「浪保人士 = 只愛狗(或貓) = 不理性」。也因此在其他動物被虐待的或殺害的案件發生時,就會被抓出來鞭。但我認為這樣的批評不但無助於整體(不分物種)動物福利環境的建構,反而破壞雙方更多合作的可能。
第一個問題就在於,當我們暗諷「下輩子希望你可以當狗(或貓)」的時候,難道狗的生活過得很好嗎?當然不是啊!除了新聞報出來的虐貓虐狗案件,還有各地許多不被知道的情況。我一個在照顧校園流浪犬的朋友就三不五時向我吐苦水,說他們學校的很多學生一看到狗就想要趕走、通報教官或捕狗大隊,甚至還有人放話要買老鼠藥來毒狗。從他到學校開始照顧犬隻開始,他認識的狗已經有好幾隻分別因為車禍、食物中毒或其他不明原因死亡,在擔心之餘他只好把一隻跟自己最親的狗帶回家,盼能讓牠免於殺身之禍。在犬隻密度較低的校園經營浪保已是如此艱難,更不用說收容所那種高負荷、高勞動的狀況。
除了高度的情緒跟勞動負擔之外,「難以見到成效」也是另一個讓人挫折的原因。生命教育的紮根是長期的工作,但在這工作見效之前,我們必須一而再,再而三地見證動物被虐待與殺害的過程。「大橘子」虐貓案件發生之後,沒過多久附近的街貓「斑斑」又被同一人所殺害。虐待動物目前在法律上的刑期並不重,雖然我並不認為重刑化可以解決問題,但對第一線長期付出的浪保工作者來說,這樣不斷重複且無法阻止的虐待事件,只有讓人無限的沮喪。
所以,知道這種狀況之後,我們是否還認為「希望你下輩子可以當狗(或貓)」這種說法沒問題呢?
目前台灣已經出現許多關心不同領域的動保團體,包括傳統的浪保、鳥會、兩爬社團、或是廣泛的野保/生態團體。我們必須承認的是,不同人對議題有不同選擇的權利。他可能因為個人的習慣或喜好,只關心某些動物,比如說狗。或是他對不同的動物都有廣泛的,理性的同情,但因為時間、資訊或是行動成本的考量,只選擇對某一種動物的權利議題做深度參與。不論如何,這都不代表「關心A但沒關心B」就是可以被拿出來酸的對象。
看到這樣的互相酸來酸去,我其實很想問,傳統的流浪動物保護跟那些「寵物之外」的保育團體,是夥伴,還是敵人?我認為無論如何不該是後者,所有人的資源都已經夠少了,有限的精力不該拿來攻擊彼此。反過來,我們應該努力去促成彼此合作,創造一個互相成為資源的結盟。難道不能從生態的視角來精進浪保的論述嗎?不能讓流浪狗認養推廣的行動經驗為其他團體所用嗎?為什麼不行呢?
P.S. 這篇文章本不該由我來寫,而應該由我文中提到的,那位經營校園犬隻照顧的朋友來寫。我只是從一個關心生態與動物福利的局外人,但我同時又看到野保與浪保的言論內戰,遂希望能以此文促進彼此攜手合作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