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有個長年住在台灣的外國人,因為很喜歡台灣,特地買了中華民國國旗,帶到奧運會場上,要替台灣的選手加油,卻被大會阻止,因為不是會員國的國旗,不能攜帶入場。
這位熱愛台灣的外國人,會犯這樣的「錯誤」,情有可原。他只是想當然爾的認為,既然台灣政府宣稱自己是中華民國,而且有自己的國旗,就買這面國旗去奧運會賽場加油,就像美國人、英國人、法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帶自己國家的國旗去奧運會,再自然也不過,不會有人阻止,因為那些全都是被奧委會承認的會員國。
也就是說,奧委會不承認中華民國是奧運的會員國,但台灣存在是事實,所以台灣的選手要在奧運會上出賽,不能使用中華民國國旗,得使用另外的奧運會旗,連名稱都得改為中華台北(至於為什麼不能叫做中華台灣,最近網路上已經很多人討論,問題不在國際奧委會,而是不想讓台灣代表中華民國的國民黨)。
從一面代表台灣選手的奧運會旗,就可以看透,中華民國國旗不准在國際上代表台灣或中華民國的事實,台灣或中華民國如果想在國際上行走,得改換旗號與名稱。
這說明什麼?是國際奧委會不承認台灣存在嗎?還是不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
如果是前者,那根本連參加奧運會的資格都沒有,斷不會讓台灣選手只要換稱號與旗幟就可以參賽。問題恐怕是後者,是部分台灣人仍逃避面對的事實,中華民國這面旗幟並不能代表台灣,更不能代表中國大陸(那是五星旗才能代表的,而現實是國際社會也不認為五星旗可以代表台灣),所以讓台灣拿另外的旗子和稱號代表自己。只要中華民國的旗幟繼續代表台灣,不被承認而要求更換名稱與旗幟的情況就會一再上演。
我們都知道中華民國國旗無法在奧運會上代表台灣,奧委會也不承認中華民國國旗能代表台灣。不管要如何詮釋此一現象背後的原因,結論都只有一個,中華民國宣稱想代表的對象,不被奧委會承認,除非換個旗幟與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