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醫療,是針對精神疾病的治療。不應被當成社會問題的垃圾桶,亦不應被變相扭曲成為政治、法律問題的另類監獄。
日昨,接到一位老友轉來華爾街日報4月19日刊登的一篇文章。標題就直接用「政治精神醫學」(political psychiatry),來敍述中國如何透過精神醫療的模式,將反對者強制性的關在醫院。
跟據作者,中國在1987年,以精神科醫院的方式,成立由警察負責的「安康」(Ankang-“peace and healty”)醫院/機構。經過媒體的長期追蹤,才逐漸發現這些由中國公安部主導的精神科醫院,系統性的違反人權的事實。也引起世界人權團體的嚴重關切。有一位主要的異議份子因天安門事件被拘押後,於1992年被關在安康直到2005年才出院/釋放。聯合國一個工作小組曾在2013年的一個報告中提到,2007年即發現一位陳情/抗議者被留置超過七年,實在是太「專橫」。
雖然中國在2012年開始實施精神衛生法,但,據自由亞洲電塔(Radio Free Asia)報告,中國當局依然將活躍份子和請願/上訪者,送進精神科醫院。依中國人權觀察團體的追蹤,在2015年,至少仍有30位活躍份子,並未通知家人或獲家人同意,即被強制送進醫院。
目前,中國全國有22家安康。跟據美國國務院2014年的人權報告,曾提到從1998-2010年,至少已有超過40000人曾被強制在安康住過院。雖然在安康內對病人(?)的處置/治療方式,遭受外國精神科醫師和人權團體的不斷批評,不過,在公安部的監控下,外界很難得到具體的實況。外界的批評,是否能改變中國的政策,也一直被存疑。
六O年代冷戰時期,政治不當的介入精神醫療領域是一個高峰。它被視為精神醫學的濫用(psychiatric abuse)。amytal 會談,即是較典型的例子。對難以區分病因的嚴重呆僵(stupor)、不語病人,以催眠劑amytal 注射降低病人意識(類似催眠)後,若病人為器質性腦病變,意識障礙將更明顯、更難反應、回話。否則,病人因阻抗力降低,將可從事簡單問答、會談。這是當時精神科對極少數因無法透過正常會談來區分是器質性(腦病變)或非器質(如,屬精神症狀或心因性等)病因造成的病人,所採取的一種不得已的暫時性診斷方法。沒想到,此種方式,卻被用來對付間諜和非法取供。睡眠剝奪(sleep deprivation)等審訊方式,亦是一個常被使用的方式。這些不當的濫用,促成了後來各國嚴格的立法限制或禁止。
蘇聯的「洗腦」(brain wash)和將政治犯以醫療名義強制關在精神醫院,則是惡名昭彰的例子。蘇聯即曾在世界精神醫學會不斷的強烈譴責下,被迫退出學會。這是精神科的黑暗時期。所幸,在七O年代後期以後,這些現象,已逐漸改善。台灣在戒嚴早期,亦曾傳説玉里有此現象。不過,在1989年開始醫院評鑑後,我曾數次去評鑑,並未發現有此狀況。除了少數極權、落後的國家,較大規模的違規現象,在九0年代以後,已甚少出現。
中國在文革以後,類似蘇聯的方式,已逐漸減少。令人意外的是,在進入二十一世紀後,尤其在2012年實施精神衛生法後,中國反而取代蘇聯成為世界精神科醫師和人權團體關注的焦點。甚至,被外媒戲稱為「政治精神醫學」,實令人始料未及。
政治和精神醫療,應有清楚的分際。精神醫療,主要在治療精神疾病。精神疾病,是指一個人的心智功能,在生物、心理或成長過程中,出現失能(dysfunction,指失去原該有的功能),然後,明顯的反映在他隨後的認知、情緒反應或行為的偏差/障礙上。世界精神醫學界也一再呼籲和強調,一般社會偏差行為(如,政治、宗教、或性行為等)及個人和社會間各種的衝突,除非能証明是因精神疾病所造成,否則,不應被歸為精神疾病。換句話說,非精神疾病造成的問題,應依正常的政治、法律規則/程序處理,而不應扭曲和濫用精神醫療。
政治介入精神醫療,已如前述,既缺乏正當性,亦扭曲和傷害了原應有的醫療原則,為一般正常的、文明的法治國家所禁止。中國的濫用精神醫療,如果報導屬實,若無法快速改善,也許,中國精神醫學會可能將步入當年蘇聯精神醫學會的後塵,成為衆矢之的。
精神醫療,是針對精神疾病的治療。不應被當成社會問題的垃圾桶,亦不應被變相扭曲成為政治、法律問題的另類監獄。
作者 / 楊庸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