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娛樂新聞網站報導,今年已經播映與即將播映的好萊塢電影中,光是續集片(sequel)、 前傳(prequel)、重拍(remake)、衍生(spinoff)與重新詮釋(reboot,又翻譯成「重新啟動」)的片子至少就有二十部以上,而「經濟學人」也提及,接下來的五年內至少有二十五部超級英雄片。這還不包括由暢銷小說、童話故事或電玩遊戲改編的電影。
這使得很多好萊塢從業人員自己都不免抱怨,是否好萊塢已經完全淪陷,失去了原創性,變成百分之一百的資本主義賺錢機器?不僅今年奧斯卡獎頒獎典禮上主持人在開場歌舞中嘲諷現在當道,滿坑滿谷的英雄電影,即使是大導演喬治路卡斯都抱怨企業財團已經改變了片場的生態,雖然他自己一手創造的「星際大戰九部曲」也在今年年底即將推出第七部曲。
續集與重拍等於原創及創意的消失?
其實這樣的批評不盡公平。如果把一部電影當成文化創意產品來看,好萊塢能夠不斷生產出同一個系列的產品,不就正好證明了美國電影文創產業的興盛?如果這樣就要被批評沒有創意,那去年推出iPhone 6的蘋果公司,是否也很沒有創意呢?
不可否認的,在近幾年來全球經濟不穩定,甚至可能再次進入蕭條期時,能讓大家暫時逃脫現實的電影電視與電子遊戲一樣成為了大眾最好最便宜的娛樂方式,而美國影視工業不僅是美國唯一沒有任何可望其項背的外國競爭對手之產業,也吸引許多國內外資金投資:據說阿里巴巴在美國股市一上市,馬雲就立刻抱著現金找數間好萊塢片廠談合作甚至併購的可能性,更不用提美國第三大連鎖電影院AMC已為中國萬達財團所擁有。
也因此片廠越來越像一般的上市公司,汲汲於不斷地複製或再製原有的暢銷產品,將它們打造成品牌,從它們身上擠出更多的價值,亦即票房,以及將這些產品品牌放到各式各樣從速食店的飲料紙杯到成人紙尿布的產品上的可能性。這一切,都是為了投資者的利益。
以商品角度來看作品與創作者,不斷的複製正代表其均以品牌化方式行銷,而且還頗受歡迎。將明星、名作家甚至於創造出來的角色打造成品牌是全球電影電視產業及出版界行之有年的手法,看看金庸的作品被拍成過多少影集與電影,以及福爾摩斯與哆啦A夢出現在多少作品裡就可以知道。但是好萊塢的手法更高一著:在創作面,其透過不斷的新詮釋與加入新元素,不斷地重新賦予如格林童話等之類的舊故事新生命;同時許多的詮釋甚至也與原作不同,像是近年來的福爾摩斯系列,以及許多超級英雄電影,都與原作者原本的角色形塑有許多差異。
好萊塢學到善用這樣的差異,探索更多的可能性,吸引更多的觀眾討論,並納入當代的價值,排除或淡化一些爭議點(如福爾摩斯原著中許多被認為其是女性與少數民族的觀點,或是「美國英雄」其實是美國二戰期間愛國主義下的產物之一的歷史),重製出合乎現代市場需求的新產品。
這樣的模式也被各國文創產業模仿,像是日本動漫產業就頗善於以電影方式提供與動畫或漫畫原著不同的觀點或故事。因此也許好萊塢的原創劇本(指非由先前存在角色或小說故事遊戲的文本所改編改寫者)相較於改編者比例變少了,但是其創意一直都融合在其電影中。只不過除此之外,真正讓好萊塢鶴立雞群,突出於眾多競爭對手之外的,其實是其市場行銷與資料分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