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看到急診暴力發生,真的讓人搖頭嘆息、無言以對。
首先,我們來看看現實狀況:
跟據台灣急診醫學會過去的調查,九成醫師曾遭暴力威脅,四成曾真的遭受身體攻擊。尤其,近年中、小醫院急診的裁減,使大型醫院壅塞加劇。由於人手不足、床位不夠,使醫療糾紛的爆發層出不窮。也使原本存在於急診室裡病人、家屬的言語與肢體暴力,變本加厲。
接下來,我們來看看各相關機構的反應(主要來自媒體報導):
1.醫療機構和醫療人員的反應
台灣急診管理學會理事長陳日昌感嘆,美國急診室管理比機場還嚴格, 台灣的急診則比廁所還不如,完全不設防;秘書長顏瑞昇則指出,急診暴力為傷害罪,屬告訴乃論,若能修法改為公訴罪,檢察官就有義務主動偵查,不能輕易和解,可嚇阻急診暴力;一群急診醫師最近在臉書上展開急診室「反霸凌、反暴力」連署,要求還醫療人員一個安全的工作場所,還病人一個安心的就醫環境。該連署提出五大訴求:急診室必須管制人員進出、必須由配槍員警守護、必須實體分區、檢傷分流、推動修法將醫療院所暴力行為列為公共危險罪。至今已有八千多人參加。
2.衛福部的反應
衛福部要求醫院妥善規劃急診動線,使輕重症分流,營造加強管制的環境,對酒後病患的暴力行為,較具嚇阻作用。
3.法務部反應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表示,若有毆打、限制醫護人員行動自由等不法,應報警偵辦,除傷害罪是告訴乃論外,目前刑法第三○四條強制罪、三○五條恐嚇危害安全罪都是公訴罪,情節重大者,警方可依組織犯罪條例偵辦,不宜針對醫療人員的傷害行為,逕自改為公訴罪。
從上面的反應看來,急診暴力大概是沒完沒了了。在緊急狀況下,醫療人員既要急救、照顧病人,又要心存畏懼的防範暴力,真的不會妨害大多數病人的權益嗎?難道一位醫療人員被攻擊,其他同事會視若無睹、無動於衷?法務部列了一大串空洞的法條,將醫療人員當成一個無所事事,成天得死背法條,見招拆招,甚至天天跑法院的人?難道這是醫療人員應有的正職和宿命嗎?寫到這裏,不禁讓我想起台北市多年前一家有名的私人醫院。該醫院的創傷科、外科極有名。差不多大多數黑道的刀傷、槍傷都送往該院急救。令人驚奇的是,該院未曾發生過醫院暴力或欠債事件,因為各幫派皆將其視為就醫聖地,嚴誡不得干擾。此誡律,被維持和延續多年,直至該醫院沒落。
在國小女童悲劇發生時,我曽提出學校和醫院是兩個社會必須畫出清楚紅線的區域。在這二個區域內,擁有最起碼的安全,是社會的共同責任,也符合社會大眾的共同利益。我曾經看過美、英、日等幾個已開發國家的醫院、病房,從未看過像台灣一樣,可以長期忍受脫序橫行,卻無所作為的狀況一再發生。雖然我不懂法律和官僚體制,不過,當我們繳稅給政府時,是不是有權利要求政府做點事?衛福部和法務部除了玩弄空洞的口號和法條外,是不是有責任和義務思考如何讓政策落實,並讓問題解決?最低限度,也不應任令在現行犯被戴上手銬後,還有利用手銬打傷護理人員的「疏忽」吧?
作者 / 楊庸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