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利用自己的形象獲得話語權,得取有形無形的利益時,就要承擔一旦違背自己形象的後果。
作者 / 玫瑰眼鏡
近日來,由於藝人楊又穎自殺,許多藝人跳出來指責網路霸凌,聲稱自己也是受害者,甚至主張支持網路實名制,認為唯有如此才能阻絕悲劇。
有趣的是,楊又穎自殺其實與網路霸凌無關,這些出來喊惋惜的人,沒有一個了解真相,也沒有一個要追查真兇。
他們口中喊要替她討公道,心裡想的是幫自己「討公道」。
然而這些藝人有資格討所謂的公道嗎?
比方說跳出來講自己曾被霸凌三個月的何戎夫婦,我想請教一下你們對多元成家的立場為何?為何你們可以一邊忝不知恥地霸凌同志,不准他們結婚,一邊很委屈的說自己是被霸凌的受害者?
基本上公開反多元成家的藝人,包含黑人陳建州、范瑋琪、劉耕宏夫婦等,這些人都沒有資格自稱被霸凌,因為他們一天到晚都在霸凌同志。
以及總是替資方講話的阿基師,平常老說年輕人不應該計較待遇如何,這是不是也在霸凌青年以及勞工階層?
最後還有到現在還不知道自己錯在哪的李蒨蓉,寫書說臉書本來就是炫耀用的,發表那些隱含歧視窮人的觀點,好意思說自己也是楊又穎?
這些人正是佐證網路實名制無法阻絕霸凌的最佳證據,因為大眾都知道這些人是誰,他們依然時常霸凌別人。
那些名人想縮限大眾的輿論自由,無疑就像獅子要求羚羊不該長角。
當輿論一面倒在批評那些名人時,就會有人出來說這在輿論霸凌。但是當這些名人在電視機前或在網路上發表歧視的言論,卻沒有人出來指責他們正在霸凌。
他們平常濫用自己的話語權歧視某些特定對象,製造刻板印象,引導輿論風向,對那些受害群眾而言就是在霸凌。然而等到他們說錯話,做錯事,被輿論追打的時候就又開始說大眾在霸凌他們,自己是獵巫心態的受害者。
當你利用自己的形象獲得話語權,得取有形無形的利益時,就要承擔一旦違背自己形象的後果。
說的難聽點,這些人就是立了貞節牌坊之後又想幹婊子勾當,什麼好處都要佔走。
就只能送他們一句話:「賤人就是矯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