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灣部分藍營政客提案,要求政府基於「國際法」立場,譴責美國對委內瑞拉總統採取的強制行動,並進一步主張我國不應「逢迎美國」,甚至暗示應向中國等反美國家靠攏。此一論述表面披著法治與道德的外衣,實則在國際關係理論、實證事實與台灣自身安全處境上,均存在嚴重錯置,值得嚴肅檢驗。
從學理出發,國際法的效力從來無法脫離權力結構而獨立運作。自現實主義觀點以降,國際秩序的穩定並非僅靠規範本身,而是仰賴具備能力與意志的主導國提供公共安全與威懾功能。即便在自由制度主義框架下,國際法與國際組織的執行,也高度依附於強權支持。換言之,抽離權力背景、單就某一行動是否「違法」進行譴責,本身即是一種理論上的簡化,甚至是選擇性失明。
委內瑞拉事件所揭示的核心,不只是法理爭議,而是當代軍事與戰略能力的真實差距。美國能迅速鎖定、拘捕他國元首,反映的是長期累積的情報整合、精準打擊與全球投射能力。相較之下,長年自詡「反美軸心」的中俄,雖在話語與軍費上高調,卻難以對此形成有效制衡。這一結構性現實,對台灣而言並非遙遠新聞,而是直接關係到「誰有能力提供安全保證」的冷峻問題。
然而,正是在此背景下,藍白卻在國內政治上聯手杯葛軍購、質疑防衛投資,並對美國行動高舉道德審判。此種立場在邏輯上形成明顯矛盾:一方面承認強權決定國際現實,另一方面卻刻意削弱台灣自身的防衛能力,甚至對主要安全夥伴展現政治敵意。若依現實主義標準衡量,這不僅非理性,更可能被解讀為錯誤訊號,降低台灣的戰略可信度。
再者,若從國際秩序的歷史演進觀之,美國的行動是否完全合乎國際法,固然可以討論,但其效果卻不容忽視。二戰後以美國為核心所建構的秩序,雖非完美,卻成功抑制大規模國家間戰爭,並為中小型民主政體提供相對安全的發展空間。台灣正是在此架構下,得以鞏固民主制度、融入全球經濟體系。忽略這一結構性受益關係,僅以道德化語言指控盟友,無異於否認自身發展的制度前提。
更為嚴重的是,部分論者竟進一步聲稱,中國可「比照美國」對台實施斬首行動,並將此作為政治論證的一環。此種說法在學理上混淆「秩序維持行動」與「侵略威嚇」的本質差異。美國行動置於盟友體系、責任政治與國內制衡機制之中;中國對台的斬首威嚇,則明確違反自決原則,並以武力否定台灣的民主選擇。將兩者相提並論,不僅是概念錯亂,更是在公共論述中正常化對總統與國家安全的威脅。
總之,這場譴責案的問題,不在於是否可以討論國際法,而在於其選擇性運用與政治目的。當「國際法」被用來否定盟友、削弱防衛、淡化威權威脅時,已不再是規範工具,而是政治修辭。對台灣而言,真正負責任的立場,應是結合法理與權力現實,清楚辨識秩序的支撐者與挑戰者。否則,看似高舉原則,實則動搖的,正是台灣最根本的安全與民主基礎。
作者 / 劍藏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