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陳玉珍領銜提案修法,主張將立委助理費改為「統籌運用、免檢據核銷」,理由是「世界各國都是由議員統籌」。此話一出,輿論譁然。陳委員大聲疾呼不要污名化,甚至搬出美、日、德、韓等國背書。
然而,細究陳委員口中的「國際慣例」,再對照她提出的「免核銷、大統籌」方案,筆者不禁想說,陳委員,「助理費除罪化」,不是讓您把錢放口袋,而是讓您碰不到錢!
首先,不要再有代議士因為幾張發票、幾個便當錢,或是因為挪用經費去付個人支出而鋃鐺入獄。除罪化的解方,絕對不是把「貪污合法化」,而是徹底斬斷貪污的可能性。
陳委員說世界各國議員都是雇主,這話只對了一半。在美國、英國、日本、德國,議員確實是「雇主」,擁有聘任權,決定誰來當助理、做什麼工作。但是,陳委員沒告訴你的是最關鍵的後半段,這些國家的議員,根本碰不到錢。
在美國,眾議員決定薪資,但錢是由國會出納直接匯入助理戶頭;在日本,公設秘書薪水由國庫直接支付;在英國,經歷過2009 年的國會開支醜聞後,成立獨立機構IPSA直接發薪水給助理;在德國,議院行政部門直接轉帳。先進民主國家的共識是「權錢分離」,議員有人事權(權),但沒有財務支配權(錢)。
反觀陳玉珍委員的提案,卻是要求將這筆龐大的助理費及辦公事務費,「撥予立委統籌運用,免檢據核銷」。每個月把額外的幾十萬元直接交到立委手上,到底是發給了助理、發給了樁腳、還是發給了立委自己的小金庫,或是將錢拿去買名牌包、付房貸,只要立委本人聲稱這是「統籌運用」,檢調單位將束手無策。這不是除罪,這是引誘犯罪。
最後,真正的「助理費除罪化」,就是不會再有立委巧立名目要求助理回捐薪資或是挪用公款而招致罪刑。立即仿照世界各國,無須修法,全面實施「直接給付制」。立法院行政單位直接對口助理,建立薪資匯款帳戶。立委只需送交聘任合約,錢流完全不經過立委之手。更參考日本或德國,訂定明確的助理薪資標準與級距,避免低薪高報或壓榨助理。
只要錢不在立委手上,想貪都沒得貪,這才是釜底抽薪的「除罪化」。想學國外,請學全套,不要只學半套。讓金流透明,讓權錢分離,這才是台灣國會改革該走的康莊大道。
作者:林柏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