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調理相關從業人員,在進行食品販售過程中,不得手部同時或接觸金錢,此一從業人員標準,官方表示既有的外送員、夜市、小吃攤都算是,並規定往後相關從業人員,得進行3小時職前訓練。至於罰則首次糾正後得在期限內改善,若再犯罰金從6萬元以上到2億元以下。這則民以食為天的法規經媒體報導後,真可用正反意見雜陳,從辦公室無腦政策,到強化國人食安都在相激與論辯。
首先從民眾日常對飲食商品的消費過程和行為,幾乎是買賣雙方長期互動,以及眾多小本商家經營模式,要調理食品從業人員食材和現金付費交易,徹底做到分離那只能增加人手,也就是人事成本會增加,最後就是轉嫁給消費者,這對傳統菜市場、小吃攤、夜市,除非都改成行動支付、電子付費,以國內買賣雙方只能說是不可能的任務,又或者檢舉天量暴增,政府部門無力負荷,又或者業者結束經營,因為就現實上光是在YT影片上,國內此類違規短影音就多如牛毛。

或許有人會說,調理食品從業人員,都用一次性手套(手扒雞手套)就可維持目前既有交易方式,但不論是一次性手套又或者橡膠手套,不是造成減塑困難,便是等待時間成本增多,這對建立在快速交易和上學上班得搶時間者,等於法規擾民。而且這項規定也會衝擊到整體超商,試問消費者向櫃台買支霜淇淋、茶葉蛋,雙方交易一定會產生食物和現金連結。此外有一個更讓相關業者叫苦連天之處,那就是所有從業人員都得正式上工前受訓3小時,此一成本誰來埋單?若課程如說教,那又有何用。
其實從現實而論,衛福部真能為民眾做到的食安,一是強制處理食材人員,得在工作期間戴口罩,其次是加強相關業者的食品安全抽檢。因為到目前許多夜市和小吃攤,所出現的衛生困境,大多是清潔水源不足,造成周邊環境汙染,這又和業者無力去改善有關,因為根本無力去投資金錢,此舉又會造成物價轉嫁。即便是業者和消費者雙方都無食物和金錢上觸碰,但整體大環境衛生有疑慮的範圍甚大,辦桌、選舉飯,政府部門辦活動,都會發生此類問題,請問遇到此種壓力,政府的食安標準是否又要搞雙標。
作者:張勳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