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北三峽傳出國小學生人群遭到七十八歲余姓駕駛的小客車衝撞,造成三人不幸喪生、十二人輕重傷的悲劇,引起全國震驚,包括總統賴清德、新北市長候友宜都前往醫院探視傷者及安慰受害者家屬。
原本外界以為七十八歲余姓駕駛是因為高齡駕駛,心力不濟導致意外發生,然而在相關監視器影片曝光之後,發現他是因為先在其他路口等紅燈時倒車撞到其他車輛,為規避肇事責任高速逃逸,才造成悲劇的發生。
隨著肇事的余姓男子過往的駕駛紀錄被爆料,公眾更發現他不只是高齡駕駛的問題,還有路怒症的傾向,五年前甚至開車衝上人行道撞到帶著嬰兒的路人,是典型的三寶駕駛,更加深公眾對他罪行的憤怒。

這起衝撞悲劇帶出許多值得社會公眾正視的問題,首先是高齡駕駛的問題,台灣社會正面臨快速的高齡化,許多駕駛人是處於高齡狀態,無論是注意力、體能都有著衰退的情況,存在釀成意外的風險,而同樣在日本已經發生過多起高齡駕駛因為心力不濟造成的交通致命事故,台灣如何因應高齡駕駛所帶來的交通風險,在三峽衝撞悲劇之前,國內公部門跟社會都甚少重視這個問題。
其二是肇事的余姓男子之前才剛換過駕照,卻犯下如此惡劣的交通事故,突顯出相關部門對於換發駕照的審核條件過於寬鬆,讓不少如余姓男子這樣不合格的駕駛人得以繼續開車上路,成為交通及行人的潛在不定時炸彈。
其三是余姓男子儘管犯下如此滔天大罪,但是遺憾的是現行《刑法》過失致死罪最高僅能判五年,如此輕微的刑責如何平息民憤,無怪乎法界人士呼籲政府針對高齡駕駛與相關法律責任提出修法與加強駕駛人健康審核,這突顯現行法律對這樣惡劣的肇事者根本沒有任何嚇阻力。
其四是目前台灣交通對於防範車輛衝撞的防護措施依然不足,比如不少縣市學校、鬧區等人群密集處仍然未設置防撞柱,交通部未能積極要求所有車輛加裝「緊急煞車輔助系統」(AEBS),都增加車輛衝撞事件發生時的風險。
經過這場悲劇之後,包括政府、立法部門及公眾都不能再繼續如駝鳥般回避前述問題,唯有面對問題、提高刑責嚇阻、修正所有存在的交通安全漏洞,才能告慰這起悲劇的受害者和家屬,進而避免下一次類似意外的發生。
作者:局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