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公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部分條文草案,明定具合格教師資格的代理教師,可比照專任教師提敘薪級,預計於今年8月1日,即114學年度開始實施。近年來,台灣教育界面臨諸多挑戰,其中之一便是代理教師的供需失衡問題。隨著代理教師敘薪案的通過,台北市和新北市等生活成本高昂的地區,恐將面臨代理教師短缺的困境。家長對教育品質的要求日益提高,加上都會區生活壓力大,代理教師的招聘與留任成為一大難題。
儘管代理教師敘薪案讓年薪從10個月延長至12個月,但以台北市為例,代理教師起薪約4.3萬元,看似高於全國平均,但對比當地平均房租1.5萬元起跳、物價指數居高不下,實際可支配所得仍捉襟見肘。若需扶養家庭,經濟壓力更顯沉重。一名曾於新北市任教的代理教師坦言:「每月扣掉開銷幾乎存不到錢,最後只好回中部任教。」

為吸引更多代理教師,政府與學校應進一步提高代理教師的薪資與福利待遇。例如,提供生活津貼、交通補助或住房補貼,以減輕代理教師在都會區的生活壓力。此外,可考慮提供年終獎金或績效獎金,增加代理教師的收入穩定性。
許多代理教師希望未來能轉任正式教師,但現行制度缺乏明確的轉任機制。政府可考慮推動「代理教師轉任正式教師」的專案計畫,提供代理教師更多轉任機會。例如,設立代理教師專屬的教師甄試名額,或提供轉任考試的培訓課程,協助代理教師順利轉任。
政府與學校可共同建立代理教師人才庫,整合各地區的代理教師資源。透過人才庫,學校能快速找到合適的代理教師,而代理教師也能獲得更多工作機會。此外,人才庫可提供代理教師的專業背景與教學經驗,幫助學校進行更精準的招聘。
代理教師敘薪案的通過,雖為代理教師的權益帶來正面影響,但也凸顯了都會區代理教師招聘與留任的困境。面對生活成本高昂、家長期待壓力大等挑戰,政府與學校應積極採取措施,提高代理教師的薪資與福利待遇,提供專業發展機會,並改善工作環境與支持系統。唯有如此,才能確保教育品質的穩定與提升,為學生創造更好的學習環境。
作者:林政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