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料下一個立院會期,國民黨和民眾黨想聯手修法,讓中國/大陸/內地配偶(簡稱:中配)取得身分證從6年修改為4年,立法理由是說其他外配只要4年就可以拿到身分證,實在是居心叵測。
為什麼中配要6年?事實上,外配並非只要4年就可以取得身分證,外配要先申請居留證、拋棄外國籍,申請歸化,歸化後才能取得身分證,通常的時程是4-8年,甚至更久。筆者雖認為縮短取得身分證年限,使中配更快成為正式國民,減少因等待時間過長而帶來的不確定性,有助於其社會融入與就業穩定,但4年與其他外籍配偶相同,減少因不同等待年限,勢必會產生的中配與外配的公平性對待的爭議。

試想:其他外配要拋棄外國籍,但中配不用放棄中國籍;其他外配要申請歸化,要考試,但中配不用;其他外配家人「不能」來台依親定居,中配卻可以,且可以使用健保。國民黨和民眾黨似乎認為中配需要縮短拿台灣身份證的時程需要得到立法的保障。然而,無論外配、中配一旦透過婚姻進入台灣,應當在法律上一視同仁才對,國民黨和民眾黨卻想搞「差別待遇」,獨厚中配排擠外配,或許中配一旦有台灣身份證表示也會有政治上的投票權,所以積極拉攏中配的選票。
奇特的是,香港、澳門兩地對中配的限制條件卻更多,即便大陸、香港、澳門事實上以同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尤甚,國籍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大陸/內地配偶,即便要嫁到「中國澳門」,澳門特區政府規定「入籍」要滿11年;大陸/內地配偶嫁到「中國香港」,香港特區政府規定「入籍」要滿7年。大陸/內地配偶在入籍之前,不僅沒有「身份證」,沒有工作權,更不能比照當地人享受醫療健康保險服務。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北京、上海也會相互歧視,例如:中國人嫁到「上海」或嫁到「北京」,必須要住滿10年,才能「入戶」取得戶口,且入戶之前不能享受醫療。
值得注意者,國民黨甚至要另外提案:當中配嫁到台灣時,入境日開始第一日就有「工作權」,入境滿6個月就可享受「健保」,中配也不必取消「中國國籍」,4年就能入籍,並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引起一片社會輿論譁然,此提案若完成修法,立法院國民黨團當真是中共木馬屠城的翻版。兩岸關係敏感,縮短取得身分證的時間可能被解讀為對中國政策的放寬,進一步引發對台灣內部安全的疑慮。此外,取得身分證意味著中配擁有投票權,可能影響地方選舉、總統選舉等政治生態,尤其若中國對台灣選舉有特定政治操作時,可能引發外界疑慮
縮短審查期可能使不法人士更容易透過假結婚取得台灣身分,成為人口販運或經濟犯罪的漏洞。過去曾有案例顯示部分中配取得身分後即離婚或返回中國,削弱台灣移民政策的嚴謹性。職此,筆者認為因應此存心不良的立法提議,政府有關單位要建立配套措施予以因應:
l 首先,建議內政部加強假結婚審查機制,避免因縮短年限導致不法利用漏洞的情況增加;
l 其次,建立身分取得前的評估機制,如設立語言測試、經濟自立門檻、犯罪背景查核等,確保中配能真正融入社會。
l 第三,區分取得身分證與投票權的時間點,如參考某些國家的做法,讓中配在取得國籍後仍需再等待一定時間才能擁有完整的選舉權,以減少政治爭議。
l 最後,調整社會福利資格,要求中配需繳納一定年限的社保或在台連續居住一定年限,才能享有特定福利,減少社會負擔。
作者:林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