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事發在今年3月的國小內師生衝突,數月後家長透過台中市議員申訴,指出子女在體育課上和老師發生磨擦後,經老師壓制隨後又支樂樂棒球棒攻擊老師,雖然學生有在事後道歉,老師仍報警處理,台中市西區警所派員把學童帶走。而台中市長盧秀燕知情後,先是怒責警方處理失當,到場的2位員警記申誡,所長調職,但警方卻說若沒校方主管同意,不會進入校內處理,過程有些羅生門。
這件事透過媒體報導發酵後,可能許多人得先承認你我都不在現場,其次有國家執法力量,直接進入國小內的不安情緒和兒童人權爭議。但是回到生活現實,行政院在日前修正民法1085條家長懲戒權,引起高達7成5家長有不同意見,今日又鬧出翻舊帳的校內風波,那以受過教師養成國小老師,會在體育課上不得不用壓制來維護課堂秩序,問題真的全在這位老師身上嗎。家長的家庭教育,自身子女一路走來愈加言行蠻橫,就算不造成課堂老師上課干擾,也會讓同班學生身心困擾和恐懼,一位小六學生能讓老師不得不用肢體去約束課堂行為,這才是你我在議論此事未能知曉真相和原因,政治人物當下一面倒問責老師和警察,可能才是權力上不當介入。
當老師運用壓制去強力約束學生,那可能事情真相又或者學生行為,已經到了不得強制地步,因為一般的校內管教都失效。而學童會在受到老師管教後,心生強烈不滿要報復並用樂樂球棒反擊,不論老師有無受傷,這些都是暴力,因為也可能施加在其它學生身上還有一個關鍵,那就是社會太用字面上的說法,去把國民小學內的學生,都認為是不會惡性偏差和可教化,這是會產生如吸毒般的溺愛。
事實上國小內若有老師對學生進行不當管教,在校內是有管道可以反映,可是大家也別忘了學生也會霸凌學生,當小六學生都可以在課堂上不受控到我行我素,老師用肢體壓制是不得不下的手段,但若在擔心飯碗不保或社會人心不明真相攻擊下,完全放任到放牛吃草,然後學生在義務教育體制內一路橫行,最後放逐到到社會中,又是誰的錯呢。太快責怪老師和執法警察,特別是有選票考量和個人形象包裝下,那是欠缺智慧和經驗,而且每個人都有自身法律上權益得受到保障和伸張,那執法警察又真的錯了嗎,還有小惡和大惡往往是相通的,那在處理這事上大家是在行惡或行善?
作者:張勳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