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現職人員待遇有所調整,退休者一律比照,因此,軍公教加薪對國家財政的負擔絕非只有70億。
作者 / 陳昱齊
國民黨立委宣稱軍公教已有四年沒有加薪,因此拋出幫軍公教加薪,並藉此帶動民間加薪的風向球,先被批評過去軍公教加薪與民間薪資的走向根本無關,接著又被批評現職軍公教人員早已藉由每年俸級往上調,平均每年加薪近千元,逼得人事行政總處跳出滅火,「媒體報導軍公教年年調薪近千元,係屬以偏概全的說法,實際上所指的是個人依考績晉級的加薪,與政府全面調整待遇不同。」
人事總處不敢說的是在現行的考績制度下,鑑別度非常有限,考績制度經常被嘲諷為大家輪流被打乙等。此外,更不敢說的是,因此受惠的不僅僅是現職人員,還包含了已退休的人也享受同等待遇。
細查《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31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17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第26條,分別規定「月退休金發給後,如遇公務人員俸給調整時,應於下次發給月退休金時,配合補發或調整。」「….但在教職員之待遇有調整時,其年退休金額,得參照待遇調整後比率予以調整。」「….合於支領退休俸之軍官、士官,……其退除給與內涵,如遇退除給與調整時,按調整後標準發給之。」換言之,只要現職人員待遇有所調整,退休者一律比照,因此,軍公教加薪對國家財政的負擔絕非只有70億。
如果說現職人員是因為「工作表現」好,所以可以往上升一級,那請問退休者的「考績表現」是什麼?標準為何?憑什麼可以搭順風車?諸如此類「退休比照現職」的不合理狀況,還有更大宗的月退休金、三節慰問金、教育補助等等不勝枚舉,人事行政總處要不要也來說明一下這是什麼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