紛擾朝野近半年的國會擴權案(執政黨觀點)及國會擴權案(在野黨觀點),經過憲法法庭裁定:涉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關「聽取國情報告」、「聽取報告及質詢」、「人事同意權行使」、「調查權行使」、「聽證會舉行」及刑法「藐視國會罪」等規定,今起暫時停止適用。顯現憲法法庭是一個照妖鏡,讓某些妖魔鬼怪攬鏡自照時,可以現出為求黨意的原形。司法權設計出憲法法院的功能,主要是在人民權利受到行政、立法或司法權侵害,或是政府機關出現紛爭時,以憲法捍衛者的身份,做最後的決定。
憲法法院在審理案件時,不一定會開庭,如果開庭,就是要聽取雙方意見,當作審判的參考。暫時處分出來確定後,涉及有違憲爭議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條文幾乎都裁准暫時停止適用。筆者尤其認為憲法法庭的裁定寫得很好,尤其提到調查權擴大後,倘若毫無配套制度,企業或私人的隱私或營業秘密,以及人民有不表意的自由,一旦被迫提供,將造成不可逆的傷害,幾乎沒有回復原狀的可能,這是非常嚴重的立法疏漏。職此,暫時不應該讓此通過的法律適用施行,以免傷害人民憲法上的基本權利。
被宣告暫時處分凍結的條文包括國情報告依序即時問答、禁止反質詢、同意權加嚴、調查、聽證等相關條文。以及《刑法》的藐視國會罪。至於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不知是有訊息傳達抑或自我猜測,在廣播節目一早就暴露出憲法法庭會裁定出暫時處分等云云,等於提前公布憲法法庭公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份條文的暫時處分裁定了。民進黨的發言人可以提前預告憲法法庭動態,吳崢事前發言確實不太恰當,輿論難免質疑過去威權時代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民主時代的憲法法庭是民進黨開的嗎?
受過不同程度的司法迫害者,對吳崢的隨性發言是認真笑不出來,也讓司法人員對吳崢質疑滿滿。事實上,以前人民對於「司法」體系的中立狀況,雖然沒有信心可言,但是實際接觸過司法單位的人民整體還是過半數對於司法機關的中立性質還是屬於「可接受」範疇。現在這種狀況只能說,北京當局會協同國內在野政黨開啟一連串的文宣攻勢:讓閱聽者聯想到台灣真的已經被民進黨玩成集權體系了,接下來會走向「極權政府」還是走向「法西斯政府」,似乎都是有可能的,吳崢似乎擔不起執政黨發言人這個重要角色。
國會改革法案毫不意外的,被憲法法庭暫停執行,看可能加重國會朝野更尖銳的對立,目前國會接下來最主要的工作是審核預算及人事權同意與否。倘若執政黨的預算案會很難通過,賴清德政府形同宣告跛腳了,而且未來四年大法官可能會很忙,那儼然是朝野全面上下徹底對立吧。想到以前電影「悲情城市」勇伯(陳松勇)在戲裡面說:那個法院像國民黨自家開的一樣。倘若選民現在也覺得相同說法可以直接直接可以套在民進黨身上,試問:作為執政黨發言人的吳崢,您到底該如何辯駁?尤甚,憲法法院定暫時處分出來確定之後,國民黨(藍)及民眾黨(白)在國會更加組織國會多數同盟,以民進黨現在席次數量無疑是螳臂擋軍,若要民進黨黨團宣布倒閣重選國會,似乎也非可行的方案,賴政府勢必得面臨比陳水扁政府時期更強烈的朝小野大。
作者:林士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