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台灣從政壇、學術圈再到演藝圈,各種Me Too事件連環爆,許多形象良好的學者、藝人與政治人物皆落馬,這除了點出了台灣社會對於他人身體界線的不尊重,也凸顯性平教育的重要,應從小培養「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以及「尊重他人意願」等等的重要觀念。這才是能從根本解決問題的方式。
當然筆者不是否定究責的重要,畢竟對於受到侵害的當事人來說,若能獲得法律上的補償,是最直接而公平的;只是目前網路上的討論,皆著重於加害人責任歸屬或者爆料真實性等等。鮮少有釜底抽薪解決問題的討論。
因此筆者呼籲,除了應該從小給予學童和青少年性平教育,也應該對已成年的大人進行性別平等再教育,諸如所謂”Yes means yes. No meas no.” (是就是,說不就是不)的尊重對方的觀念。而性騷擾或者性侵害是各種年齡、各種性傾向都有可能發生的,要教導每個人保護自己的身體自主權,面對不能接受的舉動要勇敢拒絕。大眾更不能因為受害者的性別、身形等等而反過來訕笑,這樣反而會讓受害者遭受二度傷害。
另外不幸發生侵害或騷擾時,可以使用的各種救濟管道也應讓每個人都知道,才不會因為權勢、社會風氣等問題,而無法及時處理;像現在相關案件累積那麼多年,到了2023年才一次爆發。時隔多年,許多案件可能難以取得足夠的證據,無法讓受害者獲得應有的補償。
台灣已經算是性平的亞洲前段班,竟還會有這麼多陳年性犯罪一次爆發,可見改革刻不容緩。亡羊補牢猶未晚也,若能趁機建立更好的風氣、觀念與處理機制,一定可以讓台灣更平等更友善的。
作者/向陽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