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月初,司法院舉辦「華山司法園區」的開工典禮,未來將由臺灣高等法院及台北地方法院進駐,以緩解兩法院日益窘迫的辦案空間。隨著國民法官即將上路,法院確實需要有更大的空間,這一點各界多無反對意見。而「華山司法園區」的興建所引起的爭議,來自於園區內現存就有台鐵華山車站及其月台是否要原地保留的問題,而這當中又因為戰後台灣白色恐怖歷史的因素,而加入了轉型正義的面向。
華山車站,即華山貨運站,根據國家人權博物館「不義遺址資料庫」(按:收入在此一資料庫內,已說明了此遺址的「特殊性」)的說明,位於今華山藝文特區後方的華山大草原(今現市民大道與林森北路口)。1937年因「臺北驛」(今台北車站)改為專辦客運,因此在此地設立了「樺山驛」,處理貨運業務,今日殘存的臺鐵站房即是建立於此時。此地因而成為貨運轉運站,不少企業也在此興建倉庫。戰後,「樺山驛」改稱為華山貨運站,成了當時臺北地區最大的貨運站與貨運列車編組及調度站。
除了做為貨運轉運的重要樞紐之外,華山貨運站亦是見證臺灣白色恐怖的「不義遺址」。根據諸多政治受難者的口述訪談,當年他們被從臺北各地監禁處所移至綠島時,就是在華山貨運站集結,而離此處最近的監禁地點就是保安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位於青島東路三號,今喜來登大飯店,兩地相距五百公尺不到。政治犯兩人一組,彼此以手銬相連,從華山貨運站搭運貨火車到基隆港,登上海軍登陸艦移送至綠島服刑,顯見此處為轉運政治受難者的重要交通節點。
由於臺灣推動轉型正義的步調太晚,關於「不義遺址」的概念很晚才進入到公部門,2017年底立法的促轉條例則是首度將此概念納入法律之中,但立法簡略,導致實務上推動不易。加上許多不易遺址早已隨著時間流逝而不復當年樣貌。華山貨運站固然也已經非當時原始樣貌,但至少仍有車站及部份月台被保留下來。前者因為已經被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公告為歷史建築,故司法院將於現址原貌復原,但一旁的「櫛形月台」則因不在文化資產劃定的範圍,而將採取「於園區內遷移保存」的做法。
司法院沒有直接把月台整個拆掉(以及不保存),算是達到「低標」,但若從轉型正義以及不義遺址的角度切入,如何維持遺址的樣貌,以及空間脈絡,才是最關鍵的問題。而異地保存的做法極有可能讓遺址失去原有的空間脈絡。法院作為維護人權、彰顯正義的最後防線,在此一議題上,相較其他機關,更應該從轉型正義的角度來思考,否則無異於對於人權造成二度傷害。而主管文化資產與不義遺址的文化部、國家人權博物館,乃至於行政院的推動轉型正義會報等,都應該出來跟社會大眾說清楚,而司法院也應暫時停工,待釐清爭議以及尋求更好的處理方式之後再行動工,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此一案例正是考驗臺灣轉型正義價值深化的試金石。
作者 /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