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確診與居家隔離人數暴增,根據金管會統計至7月25日為止,今年保險業共承保防疫險451萬件,保費收入42億元,然而理賠件數86萬件,理賠金額319億元;顯示理賠金額超過保費收入的七倍有餘,而且持續增加中。
實際上,業者賣出的防疫險不只這個數字,因為防疫險多為一年期保單,還有去年賣出而尚未到期者。媒體預估,市場上全部的有效保單在八百萬至九百萬件之間。因此,最終的理賠金額可能高達數百億元。
由於超出業者的預期太多,已有兩家保險公司對外借款,以支付鉅額保險金。依據《保險法》第143條,保險業不得向外借款,但為給付鉅額保險金之周轉需要,不在此限。由此可見,這次理賠海嘯對於保險業的巨大衝擊。
由於這兩年的疫情變化太快,從清零走向共存,很多人可能覺得這是不可預期的風險。其實不然,如同對於空難事故的研究,往往可發現連續發生多個人為錯誤,然而無人及時處理的結果,最後導致悲劇的發生。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保險業也是如此,如果業者能落實共同規範的風險管理機制,結果不應該如此慘賠。
根據產險公會及壽險公會送金管會備查的〈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有一連串詳細的管理工具,足以在事前發現多個異常訊號。第一個警訊是「巨災風險」的評估,「巨災」是指這類災害造成的損失總額,可能影響公司的信用評等或清償能力,這次的防疫險之亂就是典型案例。
實際上,防疫險有國外經驗的教訓。當初,泰國的保險業者同樣搶賣防疫險,隨著疫情去年5月在泰國擴散,有一家保險公司於去年10月公布的財報,揭露在第三季慘賠37億泰銖(約30億新台幣),可惜台灣業者並未注意到這個警訊。有賣防疫險的十六家泰國業者,迄今有四家宣告破產,可見理賠海嘯的衝擊之大。
由於有泰國的理賠數據可供參照,如果業者確實遵照風險管理程序,進行防疫險的「模型驗證測試」、「敏感性分析」與「壓力測試」,就會發現當中的重大風險。
第二個警訊是「再保險風險」的評估。今年2月,瑞士與德國的國際再保險公司分別發文給台灣業者,表示不願承接防疫保單的再保險業務,並提醒台灣的確診率可能大幅提高。
最令人警惕的是,根據相關規定,保險公司的組織結構,應設置完整的風險管理機制,由上而下包括董事會、風險管理委員會、風控長、風險管理單位,以及業務單位、稽核單位,各有不同的角色與責任。然而,這套看似完整的風險管理機制,在這次的防疫險之亂並未發生作用。
簡言之,保險公司為了追求獲利最大化,無視於異常的警訊,也沒有預估到最壞的情況,導致出現這次防疫險的理賠海嘯。不幸中的大幸是,在金管會的高度監理之下,目前尚未有業者出現經營危機。
最後一提,防疫險之亂對民眾將有一個負面影響,就像後疫情時代的出國機票變得昂貴,同樣地,保險業在短期內不再推出高CP值的保單,而會想辦法在未來的保單把錢賺回來,甚至可能停售容易受疫情影響的旅遊不便險、海外突發疾病險等產品。
作者/尚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