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日前稱「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海水域由兩岸海岸向海峽中心線延伸,依次為中國內水、領海、鄰接區和專屬經濟海域,中國對台海享有主權和管轄權。」企圖將台灣內國化、海峽內海化,引起議論。
坦白說,中國向來主張台灣海峽為其領海及專屬經濟區。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第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陸地領土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及其沿海島嶼、臺灣及其包括釣魚島在內的附屬各島、澎湖列島…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基線向陸地一側的水域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內水。」按照中國的邏輯,擁有台灣領土,由台灣本島起算的十二海浬領海外,同時將台灣海峽劃分在內。
中國主張的陽謀在排除其他「海洋法公約」所規範的航行與飛越自由,避免各國軍艦自由通過台灣海峽。領海海峽原則適用過境通行權。除了軍艦穿越外,相關的操作用途,例如軍事、武器操演等軍事活動,原則都不被允許。
但比起中國陽謀,陰謀更為可怕。若承認領海海峽,將會打破海峽中心航道的疆界線,即海峽中線,挑戰既有台海秩序之餘,中國也會打破亞洲秩序,藉由採取莫西拿式(Messina Exception)領海峽,將各國軍艦趕往台灣東岸,讓各國維持航性與飛越的權利。
平心而論,中國硬凹海洋法,不會有國家接受。尤其,領海峽的定義明確,海峽寬在兩岸領海寬之和以內。
台灣海峽寬度最窄處約70海浬,依海洋法領海寬度不得超過12海浬,扣除24海浬,海峽至少有46海浬屬於專屬經濟區或公海。按照公約第36條,如果穿過某一用於國際航行的海峽有在航行和水文特徵方面同樣方便的一條穿過公海或專屬經濟區的航道,本部分不適用該海峽制度。就算統一也不會改變海峽寬度。
何況,台灣與中國現實上不同一國。在併吞以前,中國不可能行使領海權利。
或許有人擔心中國會不按照國際法行事。
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的名言「如果沒有國際法,大魚會吃小魚,小魚會吃蝦米,然後我們可能就不存在了。」國際社會並非僅靠拳頭說話,除非中國想挑起亞洲大戰,否則將台海內海化,法律上不可能,事實上做不到。
作者/斯提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