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核四公投的支持者,沒有一個願意面對當前的環評法規,亦不願談論核四重啟所需要的設備廠商支援,僅只表示只要符合規範便可。
純以發電的角度而言,核電機組的產電效率至今依然是最高的,然而就單一發電廠的建設成本而言,核電廠的建設成本同樣最高,所需時間也最長。這樣的性質反映在現實的環境,則若非如美國這類的民營電廠為主體且富裕的國家能支撐啟核電民營化的基礎,則多為國家建設計劃下的產物。
核四就其計畫性質而言,亦屬於這種國家計畫,在最初的政策規劃時卻有著各種不足,導致了當前的運作困境:高估了1980年代以後的長期目標下的經濟成長與用電需求,經濟成長不足使核電幫恐嚇台灣缺電的言論失準;低估了火力發電的效能成長,即便電力需求長期而言是上升的卻因為新設火力發電廠和機組的更新讓需求得以滿足;威權政治下的國家建設計劃不須考慮的法治、環評、地方民意,在政黨輪替以來的行政法規與政治環境的改變,讓強行推動缺乏民意與法規支持的電廠更為困難。
諷刺的是核四的兩度還魂,正好都在民進黨任內,原因無他,單純的就是民進黨比國民黨更會拚經濟,反倒使得用電需求成長起來。
強行通過核四公投代表的,是威權體制下不必受到法律、行政規範、政治工作、地方民意等,即可靠著國家權力與少數技術官僚的傲慢便可輕易執行的專制政府產物。這也是為何核四公投的支持者,沒有一個願意面對當前的環評法規,亦不願談論核四重啟所需要的設備廠商支援,僅只表示只要符合規範便可。這是因為他們只懂純字面上的技術,不懂產業,也不懂行政原則,覺得只要技術上可行,國家就該用權力直接讓他們的技術付諸實踐。
台灣並非不能使用核電,但應該在當前的法律與政治原則下進行,應該面對不論是法律或是電廠運作時所需要設備、物料、管理等資源的妥善運作,而這也是為什麼核一到核三廠在台灣即便是更老舊的電廠,卻可以比核四有更高的信任,反過來說,若追求核四的解封,也該是誠實的面對核四不受信任的具體因素,而不是用公投與民粹逃避問題,這反而阻斷了未來台灣核電政策回歸到專業與務實的基礎。
作者 / M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