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政府的因應之道,在於需即早防範並規劃相關救濟措施維繫農產價格,包含:持續外銷至中國大陸以外之市場降低風險、政府相關單位全面啟動國內行銷降低農損、啟動多元加工增加鳳梨等農產品之附加價值、補助國際行銷專案設立海外拓銷獎勵金等作為輔助等措施。無論透過兩岸談判抑或WTO申訴,宜建立常態化之回應機制增加談判籌碼,以防北京當局再次的偷襲。
北京當局繼今年2月宣布禁止台灣鳳梨進口後,近期又再宣布禁止台灣釋迦、蓮霧等水果進口,筆者感慨:台灣農民何其無辜?根據日媒《朝日新聞》報導:此次禁止釋迦、蓮霧和先前禁止鳳梨的原因都是「發現害蟲」,質疑背後是為政治施壓,不少統派媒體知情人士更是透過媒體直指,北京當局意在報復台灣駐美辦事處更名的風波。
師法澳洲處理中國貿易制裁之經驗
近年來,中國憑藉其龐大的市場能量與高分貝政治,對澳洲採取一連串貿易制裁,波及產品包括澳洲盛產的大麥、棉花、紅肉、海鮮、糖、木材和煤炭出口。北京當局官員甚至聲稱:調查發現澳洲葡萄酒傾銷,對中國葡萄酒市場造成惡劣影響,與中國貿易戰雖威脅澳洲數十億美元的貿易,但也或國際社會上的支持,且實際上原因乃北京當局擔憂中國消費者瘋狂搶售澳洲葡萄酒,因為中國葡萄酒的製造品質與銷售伎倆實在太差勁,北京為了掩蓋真相只好挑澳洲葡萄酒當替罪羊。
關於葡萄酒的爭議,讓澳洲國內也面臨經濟擺脫中國市場,而企圖自立自強的轉型之慮,國際輿論普遍也支持澳洲產業應該必須促進創新,調整出口產品結構,或是將澳洲變為綠色能源出口國等,才能不受中國貿易威脅,讓經濟走向穩健,澳洲也持續透過WTO機制向中國貿易制裁提出申訴,讓北京當局多了一層顧忌。職此,台灣可參考澳洲經驗,以與中國協商為主,且不排除向WTO申訴為輔,主要是藉此表態,來增加談判籌碼。台灣亦可禁止中國6百多種產品進口,向WTO提起訴訟也不會影響會員提告權利,WTO會員間就算相互做限制。
兩岸檢疫合作協議機制處理是否失靈?
兩岸現有檢疫合作協議機制處理,政策議程主要是隨著兩岸加入 WTO 且陸續直航三通,兩岸農產品貿易逐漸增加,為了解決農產品貿易的檢疫檢驗問題,防範動植物疫病蟲害藉由貿易傳播擴散,亟需加強兩岸在農產品貿易上的檢疫檢驗合作,兩岸隨即於2009年談簽署 「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唯兩岸政治體制的殊異性,任何雙邊協議所承擔的政治風險極高,當雙方政治情勢和緩時,檢疫協議可作為兩岸進行溝通之政策工具,但雙方政治對立情緒高漲時,檢疫協議就會淪為政治服務降低互信。
實際操作上,由於兩岸當時缺乏直接聯繫、查詢及通報之管道,對中國農產品檢疫檢驗相關法規、標準及程序等資訊蒐集不易,而影響台灣新產品品項之輸銷大陸。合作協議簽署後,簽署該協議之必要性主要是為避免中國之重大動植物疫病蟲害經由進口農產品傳入,必須瞭解其疫情狀況,迅速掌握其進出口農產品之疫情等,故亟須建立兩岸官方檢疫檢驗權責機關聯繫及通報之機制。當中國片面宣布3月起禁止台灣鳳梨進口,農委會亦以透過此機制提出覆議,唯對岸堅持己見堅持暫停台灣鳳梨外銷之禁令。
宜建立常態化之回應機制增加談判籌碼
因對岸檢驗出有害生物而暫緩進口台灣水果,引起台灣帶動購買水果的風潮,但不能每次都能搶救檳榔、蓮霧、釋迦、葡萄柚、柳橙等以中國為主要外銷市場之農產品。就程序上應是以協商優先,向WTO提起申訴為最後選項,當務之急先朝向兩岸協商機制藉此增加談判籌碼,台灣農產品外銷也應持續拓展新市場,向WTO提告應作為最後的法律手段。若向WTO提告可積極施壓,顯示台灣積極捍衛權利,進而作為兩岸檢疫談判的籌碼。
筆者建議政府的因應之道,在於需即早防範並規劃相關救濟措施維繫農產價格,包含:持續外銷至中國大陸以外之市場降低風險、政府相關單位全面啟動國內行銷降低農損、啟動多元加工增加鳳梨等農產品之附加價值、補助國際行銷專案設立海外拓銷獎勵金等作為輔助等措施。無論透過兩岸談判抑或WTO申訴,宜建立常態化之回應機制增加談判籌碼,以防北京當局再次的偷襲。
作者 / 林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