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 . 獨立評論 . 多元觀點 . 公共書寫 . 世代翻轉

  • Home
  • English
  • 評論
  • 民意
  • 時事
  • 生活
  • 國際
  • 歷史
  • 世代
  • 吶喊廣場
  • 轉載
  • 投稿須知

為什麼中國疫苗會引起爭議?

  • 時事
  • 民意

中國疫苗,宣稱成功稍早或約等同於美、英,卻一直未見正式發表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資料報告。與美、英國內優先的狀況相反,亦未見中國境內人民的大規模普遍施打,反而選擇性的對開發中國家展開外銷。中國國民黨,對此異於常態的現象,視而不見、不發一語。…疫苗的適合與否,直接關係到你、我施打後的健康福祉。決定權在自己,不必人云亦云、或惑於假信息、或迷於口水。只要衡量製造國及製造廠商是否具有信譽、是否値得信賴,再加上有否經該國FDA通過,大概就不會有太大問題了。

為什麼中國疫苗會引起爭議?説真的,我實在不懂。

從紐倫堡大審後,人體試驗的方式,經過過多次增補、修訂後,其所訂立的規範,至少在近二、三十年,已成為國際共識。此種共識,即明確要求:任何針對人的各種研究計劃,均需事先送獨立的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能依照計劃內容逐步進行,而且,在整個執行過程中,必須受委員會的監督,以確保受試者的權益得到該有的保障。在執行中,任何修改,均應送委員會重新審核,獲同意後,才能變更、執行。倫理委員會,可分成機構/醫院性、區域性及全國性等獨立組織。成員至少需五人,其中,至少應包括有一位科學家(專家)和一位非科學家(如,宗教、社會等人士)。(可依情況,增加成員人數)

中國疫苗能打嗎? 圖片來源:NTTimes
中國疫苗能打嗎? 圖片來源:NTTimes

對新藥物(含疫苗等)、新療法/療程(含新的儀器等)的開發及使用於人體,因其直接影響病人的健康/權益,要求更是嚴格。必須通過一序列人體試驗流程。此流程,主要分成二部分:1、臨床前試驗(pre-clinical trial);2、臨床試驗(clinical trial)。二個實驗,被視為各自獨立。通常,必須在臨床前試驗通過後,才能申請進入臨床試驗的審核。

臨床前試驗,以動物實驗為主。操作的自由度較大,但,仍必須符合動物倫理的規範要求。首先,必須提出整個研究計劃,包括研究目的、文戲回顧、理論基礎、研究方法及可能預期的結果等等,經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才能進行。結果,亦必須送委員會審查,確定其整個過程皆依計劃執行,所獲得資料/結果具有可信度,且其安全性(safety)和有效性(efficacy),皆在可接受的範圍,才算完成。簡單講,此試驗主要在驗證針對某個特定問題/疾病,使用新療法後的反應及是否可行。尤其,關注在支持新療法的安全性(如,有效劑量範圍、不良反應/副作用、嚴重不良反應、致死量等等)。一旦安全性出現疑慮,後續的計劃/試驗即被中止,直到疑慮被澄清/解消。若無法消除,後續試驗即被廢除/禁止。

臨床試驗,因為直接牽涉到人,因此,更為愼重、複雜。通常,只有在臨床前的動物試驗通過後,才能申請。申請的計劃內容和方式,仍走前述流程。最重要的是,必須附有臨床前/動物試驗的所有資料/結果,做為委員會審核的依據/參考。一旦被通過,以新藥來講,至少要完成下列三個階段的試驗和審查:

階段0(非必需,可依情況而定)
使用稍低於治療範圍的劑量(參考/依據臨床前/動物試驗所獲得的資料推估),單次使用於少數人(通常10-15人)身上,以獲得該藥在人體的反應(藥物動態學)及人體 如何處理藥物(藥物動力學,如,吸收、分佈、排泄及半衰期等),是否符合預期。

階段1
以安全性的篩選為主。通常以少數人(通常20~80人),用來評估新藥的安全性,決定安全的劑量範圍及找出不良反應/副作用等。

階段2
主要是使用在欲「治療」的病人身上。分二個層次進行。以隨機方式選定「治療組」及「對照組」,來決定適合的劑量。然後,再設計依決定之劑量,來試測/評估其療效。簡單講,在這個階段,需完成初步的治療劑量範圍訂定及療效評估。

階段3
主要在正式証實新藥/療法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通常,依階段2所獲得的治療劑量範圍,以1000-3000人進行試驗。就其有效性,安全性(不良反應/副作用等),與現有療法比較。 須証實對病人更為有利/益。

上述流程,每個階段,因目的不同,被視為分開且獨立的計劃,皆必須通過倫理委員會依序審查通過,才算完成。然後,將所有相關資料送國家藥品食品管理局(FDA)申請審查。通過後,才能被核准上市,依所提適應症正式使用於臨床。上市後的藥物,即進入階段4的長期監控。也就是,任何尚在臨床使用的藥物(不論新、舊),只要被發現出現嚴重的不良反應/副作用或致死,都必須被重新檢視是否為該藥物造成。一旦成立,該藥將立即被下架禁止使用。這也是爲什麼你會看到某些藥物會突然被禁止繼續使用的原因。

從上面的簡單說明,不難瞭解為什麼新療法會那麼昂貴。因為,一個新藥走完上面所列的必要流程,除了龐大的研發人員外,至少要花費數以億計的美金,同時,需耗時數年以上。最現實的是,最後能被核准上市的藥物,為數可數。這也是新藥的開發,為什麼那麼緩慢且總是集中在美歐幾個大藥廠的主要原因。並不是隨便那個藥廠或國家即有能力做到。在九0年代,美國為了縮短研發及在他國上市的時間,開始推動多國、多中心在階段3的跨國研究。台灣少數單位即在這波中被選入,這是台灣開始走向跨國研究的開始。

我也曾參與英國某家大藥廠新藥的各國同步階段3研究,學習及走過了實際流程。整個過程嚴格遵照計劃中的步驟執行,且保留所有資料,以便隨時接受查驗。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對受試者權益的保障。為每一位受試者編列的預算,(我想應該比美、歐低一截),大概三、四十萬台幣(計劃中所使用的藥物不計。主要包括與試驗有關的所有評估、抽血檢查/處置及所需要相關費用等)。另外,藥廠亦須支付因試驗而遭到傷害的受試者所需的醫療費用。若受試者因受試而死亡,其賠償金額,依台灣和英國法院的判定,選擇較高的一方給付。

提起這些陳年往事,主要是想説明一種新藥、新療法的開發,是一個相當艱辛、漫長的過程。也是由研究者的學術良心,加上資訊透明和外在層層監督,所展現的結果。新疫苗的開發,我想,應該和新藥的開發類似。不同的是,新藥,是針對病人;新疫苗,則是針對健康的人,和可能患有其他疾病的病人。前者,影響/使用的人數範圍有局限;後者,影響/使用的人數則無局限。理論上講,疫苗的開發,其安全性評估,資訊應更透明、更經得起檢驗。因為,大規模的施打,一旦安全性出錯,其後果是災難性的,絕對疏忽不得。這也是為什麼李明亮教授在SARS戰疫後,提出台灣自己需要有研發疫苗的能力,因為它是一種國安問題。在此次武漢肺炎的世界大流行中,各國爭搶美、英傳統大藥廠生產的疫苗,即不難看出。

若單純的從疫苗研發流程來看,從開始到上市,不到一年,實遠低於常態。如果不是川普以戰時狀態應變,傾全國之力投入(包括政府鉅額資金的快速注入),相信不會如此快速,因為該有的基本流程、關卡,還是必須走過,且全程資料皆須保存備查。由輝瑞、A-Z等傳統大藥廠以雄厚、龐大的研發、製造能力,全力投入。完成後,還必須經FDA的審查通過及緊急授權,才有可能如此快速。至目前為止,幾種疫苗已共有數千萬人施打。產生嚴重不良反應或死亡的個案,並不多。初步看來,其安全性並無太大疑慮,其有效性也大多在八成以上。接下來,就看階段4實際持續追蹤的結果,以做為是否修正、改善的參考了。

要在如此短的時間生產出如此大規模安全性、有效性皆符合標準的疫苗,就連日本都無法做到,其條件之嚴、門檻之高,可想而知。
尢其,一旦任何環節出現疏忽或差錯,而導致較嚴重傷亡事件,面對司法及巨大賠償問題,很可能使一個傑出優秀的公司陷入困境或毀於一旦。

中國疫苗,宣稱成功稍早或約等同於美、英,卻一直未見正式發表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資料報告。與美、英國內優先的狀況相反,亦未見中國境內人民的大規模普遍施打,反而選擇性的對開發中國家展開外銷。中國國民黨,對此異於常態的現象,視而不見、不發一語。反而,從連先生、馬先生到立院黨團多位委員及名嘴,輪番批評陳時中意識形態化拒中,並獻策(什麼潤滑劑等不雅政治文學口水)推動開放進口中國疫苗。說真的,我實在不懂。

疫苗的適合與否,直接關係到你、我施打後的健康福祉。決定權在自己,不必人云亦云、或惑於假信息、或迷於口水。只要衡量製造國及製造廠商是否具有信譽、是否値得信賴,再加上有否經該國FDA通過(最好是G7+瑞士、澳洲中,至少有二或三個以上國家同意上市),大概就不會有太大問題了。

對中國疫苗,要不要進口?大家不妨自己自由心証一下。比較令人好奇的是,中國國民黨的馬先生、連先生、立院黨團委員、名嘴等人,最後會選擇那一種疫苗?千萬不要到時又大聲叫駡:「因為陳時中意識形態作祟打不到中國疫苗,只好「被迫」打美、英疫苗了」。

作者 / 旁觀者

Share this:

  • Facebook
  • Twitter
  • Email
  • More
  • Tumblr
  • Pocket
  • Pinterest
  • LinkedIn

Related

中國 新冠肺炎 疫情 疫苗 研究 社會 藥廠
2021-02-22 旁觀者

Post navigation

綱不舉目不張,國民黨一團混亂! → ← 開學典禮規定準時收看市長直播,太官僚!

Related Posts

線上房貸信貸審核與頻繁拉聯徵:個資外洩風險、話術利率陷阱,算不算「另類詐騙」?

近年銀行把房貸、信貸流程大幅線上化,核額、核貸速度變快,但也讓「聯徵查詢」成為民眾最常忽略的風險點:你不一定清楚何時授權、誰去查、查了幾次、查到哪些資料。聯徵中心提供的「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本身就會揭露查詢紀錄,包含哪些機構在何時查詢你的信用資料,因此若覺得近期「銀行來電問資金需求」過於密集,第一步應先回到可驗證的查詢紀錄與授權流程。 1) 「頻繁拉聯徵」到底在拉什麼?會影響什麼? 聯徵查詢不只是看你有沒有欠款,也包含負債、授信、遲延等信用資訊。實務上,查詢次數過多容易被金融機構解讀為「短期大量申貸」的訊號,可能影響核貸意願;但要注意,自行查詢聯徵會留下紀錄,通常不會被視為不良申貸行為,關鍵在於「金融機構查詢」是否異常密集,以及你是否在不知情下被多次查詢。 2) 個資外洩疑慮的核心:授權是否清楚、目的是否特定 個資外洩的風險不只來自駭客,更常見的是「授權鏈不透明」:你以為只是接到關懷電話,實際上可能被引導同意查詢聯徵、或把資料提供給外包電銷與合作通路。依台灣個資法的基本原則,蒐集與利用個資需有特定目的、必要範圍,並且要讓當事人知道並能行使權利(例如停止蒐集、停止利用等)。結論很務實:只要授權過程「不清楚」、或用途「超過你同意的範圍」,就會把銀行正常行銷推向個資風險區。 3) 銀行話術與高利率推銷:算不算詐騙? 多數情況下,這不等同刑法上的詐騙,但可能構成「不當招攬/誤導」。判斷點不在你覺得貴,而在於對方是否用不實或易生誤解的說法讓你做出借貸決定,例如: 用「先幫你拉聯徵才知道利率」逼迫授權,卻不清楚告知查詢機構、用途與次數 用極低的「前期優惠」淡化總費用年百分率(APR)或後段利率跳升 把「可貸」說成「已核准」,誘使你先簽約再補件 若招攬資訊不透明、或宣傳內容使人誤認成本與風險,就會落入金融消費者保護的治理範圍。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要求業者在推介商品或服務時,必須充分說明重要內容,不得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 所以更精準的說法是:這類情境常見的是「高壓銷售+資訊不對稱」,不一定是詐騙罪,但可能是不當招攬、甚至違反消保與個資規範。 4) 你可以立刻做的三件事(把風險變成可控) 第一,去申請「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核對最近有哪些機構查詢、查了幾次;如果你沒申請任何貸款卻出現密集查詢,就要追授權來源。第二,電話中一律要求對方先用可回查的方式說清楚:本次是否需要聯徵授權、授權目的、查詢機構名稱、查詢一次還是多次;對方若迴避,直接拒絕。第三,若你懷疑有「未經同意查詢」或「不當招攬」,保留通話紀錄、簡訊與錄音,先向該銀行申訴要求調查,再視情況向主管機關或評議機制提出申訴(這能迫使業者提供授權與內控紀錄)。 作者:新公民議會編輯小組

未立遺囑也沒書面承諾時,兄弟姊妹特留份怎麼算?台灣民法計算公式與常見誤解一次講清

在台灣繼承實務裡,兄弟姊妹最常爆炸的情境,不是有遺囑,而是「沒遺囑、只剩口頭交代、還有人先把財產拿走」。此時爭點通常落在兩件事:第一,沒有遺囑就回到法定繼承順序與應繼分;第二,若有人透過生前贈與、暗中移轉把遺產抽空,其他繼承人才會進入「特留份」與「減殺」的攻防。 1) 先判斷:兄弟姊妹是不是「有繼承權」那一層 民法把繼承人分順序;直系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依序遞補,配偶與各順序並存。兄弟姊妹是第三順序繼承人,只有在「沒有子女等直系卑親屬、沒有父母」的前提下才輪得到。 2) 沒遺囑、只口頭說「都給某某」:原則上仍按法定應繼分分 口頭承諾通常不會自動變成有效遺囑;在「沒有有效遺囑」的情況下,遺產就按應繼分切。兄弟姊妹同一順序者,原則上平均分配。 若同時存在配偶,配偶的應繼分依民法規定與該順序共同分配。 3) 特留份在什麼時候才會用到 特留份是「限制被繼承人用遺囑或生前處分把法定繼承人一腳踢開」的最低保障。換句話說: 完全沒遺囑、也沒侵害型贈與 → 直接按應繼分分,通常不需要談特留份。 有遺囑(或大量生前贈與)導致你拿不到該有的最低額度 → 才進入特留份計算與減殺。 4) 兄弟姊妹的特留份比例是多少 民法明文:兄弟姊妹的特留份是「其應繼分的三分之一」。 因此計算核心只有一句:兄弟姊妹特留份 =(你的法定應繼分)× 1/3 5) 三步驟算出兄弟姊妹特留份(含範例) 步驟A:算遺產基礎(遺產總額)遺產先扣除債務等,再進入特留份基礎的計算邏輯。 步驟B:算你的法定應繼分假設沒有配偶、沒有子女、沒有父母,只剩三個兄弟姊妹:每人法定應繼分 = 1/3。 步驟C:乘上 […]

拋棄繼承後悔來不及?一通電話讓他錯失500萬:限定繼承、遺產清冊與三個月期限一次看懂

很多人聽到「長輩欠債」四個字,第一反應就是快逃,深怕債務會追到自己身上。問題不在謹慎,而在恐慌時用錯法律工具。曾有一名在海外工作的子女接到親戚來電,被告知父母驟逝,對方又補上一句「聽說欠了不少錢」。在悲痛與焦慮交疊下,他沒看遺產內容、也沒查負債結構,直接到法院聲請拋棄繼承,以為切割乾淨就能自保。半年後才發現,父母遺產扣除債務仍有約500萬淨資產,而拋棄繼承一經成立,原則上難以撤回,原本應屬於他的財產依法轉到其他順位繼承人手上。這類「一句傳聞換來長期損失」的案例,反映的是台灣社會仍停留在「父債子還」的恐懼記憶,卻忽略民法早已走向以限定繼承為核心的風險隔離。 現行制度下,繼承人通常採「限定繼承」架構,意思是以所繼承的遺產為限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債權人不能任意追索你的薪資或個人財產。真正的風險在於程序:你若不清點資產負債、不依規定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就可能在債權人追討、清償順序、資訊落差中被拖著走;更麻煩的是,若你私下先還了某個債主、或處分遺產導致其他債權人受損,爭議就可能回到你身上,讓原本可控的限定責任變得複雜難解。 因此,面對遺產事件,正確順序不是先拋棄,而是先查明。第一步要做的不是聽親戚轉述,而是用可查核的資料建立「遺產全貌」:包含不動產、存款、證券、保單、貸款與其他負債。當你掌握資產負債表,才談得上選擇繼承、限定繼承下的清算流程,或在極端情況下才考慮拋棄繼承。第二個關鍵是時間:從知悉得繼承開始起算的三個月期限,是許多家庭翻車的起點。很多人以為「法律會自動保護」,卻忽略法院陳報、公告、債權人申報與清償排序,才是把風險鎖在遺產內的防火牆。第三個常見錯誤是急著協商或先付錢想止血,結果反而破壞公平清償,讓自己站到責任前線。 遺產處理本質上是資訊戰與程序戰:查清再決定、限定繼承也要做清冊、拋棄繼承不可逆。與其用直覺下注,不如用制度把風險切開。當家庭面臨突發喪變,真正該優先保護的不是情緒,而是決策品質;能守住的,往往不是遺產本身,而是依法處理的能力。 作者:千水墨內

拖吊蟑螂橫行北台灣:龜山拖到台北開價8.8萬,為何「道路救援」變成勒索產業?

近年北台灣屢傳「拖吊蟑螂」以道路救援之名收取天價費用,從幾公里索價數萬元,到桃園龜山拖到台北竟開出8.8萬元帳單,讓不少車主在故障、趕時間、情緒慌亂時被迫吞下不合理費用。這類案件之所以反覆出現,不在於民眾不夠警覺,而在於產業鏈把「資訊不對稱」做成了獲利模型:用網路關鍵字廣告攔截需求、用電子合約或空白欄位降低當下辨識成本、再以價目表藏在條款或事後補登方式,把費用拉到車主無法承受的區間。部分報導指出,業者甚至投放關鍵字廣告,讓車主在搜尋「道路救援、拖吊」時最先看到他們,接觸點從一開始就被「引流」鎖定。 從近期揭露內容看,爭議核心往往不是「拖吊有沒有做」,而是「費用如何被定價」。例如有案例顯示,車主事前以為不會超過數千元,結果短短3.7公里被索近4萬元,警方以詐欺方向偵辦並函送。 這類情境高度一致:車主在緊急狀態下先求把車移走,簽名或線上回覆同意後才發現金額暴衝,當場拒付就面臨言語壓力,甚至擔心車輛被扣留、行程被耽誤而被迫妥協。換句話說,「救援」被設計成先完成作業、再啟動計價爭議,車主一旦錯過事前談價與比價的窗口,談判籌碼幾乎歸零。 要壓制拖吊蟑螂,單靠事後辦案不夠,必須直接拆掉獲利機制。第一步是把計價透明化變成硬規定:要求拖吊業者在出車前提供可驗證的「預估總價區間」與「公里費、吊桿費、特殊狀況加價」的明細,並在車主同意後才得作業;任何事後加價必須有現場可舉證的原因與照片紀錄。第二步是對「關鍵字廣告引流」建立監管:平台若要販售道路救援關鍵字,應要求業者提供合法登記、保險、收費表與客服申訴管道,否則不得投放,因為這些廣告本質上已是公共安全的「緊急服務入口」。第三步是提高違規成本:針對「重大落差報價、欺罔簽約、恐嚇取財」等態樣,應建立快速停業、吊照與刑責併行的處置,才能讓不法業者的期望報酬低於風險。 對一般車主而言,最務實的自保策略也很清楚:第一,不用「第一個搜尋結果」就下單,優先使用保險公司或車廠特約道路救援;第二,要求在出車前用文字訊息確認「總價上限」與計價方式;第三,遇到合約空白、費用不寫清楚、或要求先拖再談價,直接拒絕。當制度把透明報價與平台審核做成標配,拖吊市場才會從「灰色勒索」回到真正的公共服務。 作者:新公民議會編輯小組

Recent Posts

線上房貸信貸審核與頻繁拉聯徵:個資外洩風險、話術利率陷阱,算不算「另類詐騙」?

線上房貸信貸審核與頻繁拉聯徵:個資外洩風險、話術利率陷阱,算不算「另類詐騙」?

近年銀行把房貸、信貸流程大幅線上化,核額、核貸速度變快,但也讓「聯徵查詢」成為民眾最常忽略的風險點:你不一定清楚何時授權、誰去查、查了幾次、查到哪些資料。聯徵中心提供的「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本身就會揭露查詢紀錄,包含哪些機構在何時查詢你的信用資料,因此若覺得近期「銀行來電問資金需求」過於密集,第一步應先回到可驗證的查詢紀錄與授權流程。 1) 「頻繁拉聯徵」到底在拉什麼?會影響什麼? [...]

More Info
未立遺囑也沒書面承諾時,兄弟姊妹特留份怎麼算?台灣民法計算公式與常見誤解一次講清

未立遺囑也沒書面承諾時,兄弟姊妹特留份怎麼算?台灣民法計算公式與常見誤解一次講清

在台灣繼承實務裡,兄弟姊妹最常爆炸的情境,不是有遺囑,而是「沒遺囑、只剩口頭交代、還有人先把財產拿走」。此時爭點通常落在兩件事:第一,沒有遺囑就回到法定繼承順序與應繼分;第二,若有人透過生前贈與、暗中移轉把遺產抽空,其他繼承人才會進入「特留份」與「減殺」的攻防。 1) 先判斷:兄弟姊妹是不是「有繼承權」那一層 [...]

More Info
拋棄繼承後悔來不及?一通電話讓他錯失500萬:限定繼承、遺產清冊與三個月期限一次看懂

拋棄繼承後悔來不及?一通電話讓他錯失500萬:限定繼承、遺產清冊與三個月期限一次看懂

[...]

More Info
拖吊蟑螂橫行北台灣:龜山拖到台北開價8.8萬,為何「道路救援」變成勒索產業?

拖吊蟑螂橫行北台灣:龜山拖到台北開價8.8萬,為何「道路救援」變成勒索產業?

[...]

More Info

搜尋

精選文章

川習會的中美矛盾是戰略,不是貿易!

2017-04-08 韓非

八仙樂園爆炸案:缺乏常識造成的災難

2015-06-28 異想

彰化縣民輪替後的哀與愁

2016-03-06 許家瑋

新文明病:儲物症(Hoarding disorder)似正在增加

2015-04-13 楊庸一

訂閱本站

輸入你的電子郵件訂閱新文章並接收新通知。

Powered by WordPress | theme Dream Way
Powered by WordPress | theme Dream 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