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警察表示,李貴芬前一天(9/18)就提出告訴,假如李貴芬告訴的對象是黃女士,表示警察未卜先知,黃女士會站在那裡?如果不是的話,就是在街頭隨機盤查當現行犯抓走!依法告訴人必須負舉證責任,而且毀謗應有特定對象,怎麼會是警察在街上隨意抓人?警察還幫告訴人蒐證,人民褓母在為誰服務?
當民眾由新竹市議員田雅芳陪同進行提告違法官員時,警方卻拒絕田議員入內,並要求議員脫掉背心,田議員表示,公權力壓迫,人民通常最無助,違法濫權行為,我們堅決唾棄!
9月19日下午6點,一位60歲黃媽媽只是路邊舉牌,不到一分鐘就被新竹縣竹北六家派出所違法盤查,又沒告訴黃媽媽犯了什麼罪,就被視為現行犯帶走,當場警察怒指民眾:「誰錄我就盤查誰!」、「不出示證件,帶你回派出所三個小時!」警察並堅持漏夜偵訊,移送地檢署,被留置到凌晨1點,害老媽媽驚恐昏厥
送醫,醫師診斷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網路直播數萬點閱 《 白色恐怖?還原抓人現場》(連結)。
民眾要求警方說明為何抓人?罪名是什麼?恐嚇?毀謗?後來說是妨礙名譽,說法變來變去,直到竹北分局長謝博賢深夜11點才出面表示,志工到行政執行署執行官李貴芬家,指名道姓涉及恐嚇、妨害名譽,因此被當事人提告,請示過新竹地檢署值班檢察官,要連夜移送,漏夜偵查。
黃媽媽只是在路邊舉牌,表示訴求,執行官說她的個資被公布,不知公布什麼個資?公眾人物網路都有資料,至於她住在哪裡,黃媽媽也不知道,據說還是警察告訴現場的人,警察說黃媽媽到她家,證據何在?只看到直播地點是個空曠的路邊。
細看海報內容文字是「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主任執行官李貴芬,太極門案你到底領了多少獎金?10萬?100萬?1000萬?趕快吐出來!!!」原來海報針對太極門沒有欠稅,卻遭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李貴芬違法強行拍賣土地,質疑是因為獎金作祟。人民質疑官員強拍土地,妳到底領多少?難道屬於恐嚇?還是侮辱?每年超過一千萬件的強制執行案件,大肥缺,這些年累積執行的金額超過5500億,甚至執行署一年總獎金1.9億,執行官獎金領多少,有沒有違法貪瀆,不給問是不敢讓人知道?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李貴芬何許人?媒體稱她是「追稅女王」,學者踢爆早在今年3月還沒有進行拍賣前,就以公文計畫太極門案要與士林分署坐分一半的績效!上面李貴芬也有蓋章。
前台南縣長蘇煥智律師指出,就海報內容,法務部執行署以及各執行處獎金分配辦法,獎金怎樣分,公文還有兩個署各分1/2,都跟「恐嚇」無關,而是凸顯非常嚴重不合理的政策,凸顯稅務獎金不合理,是稅務人權基本表達,這是可受公評的事件,被當作誹謗、恐嚇,檢察官的濫權,六家派出所所長、分局長應該檢討現行犯的判斷是濫權違法!
警方說法,是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要求連夜移送偵訊,當天民眾按鈴控告警察執法過當,卻拒絕受理!
回頭看直播當時,女警在接了一通電話之後,態度突然大變,並說因為這張舉牌寫了名字,就開始盤查,要求民眾出示證件,不准民眾拍警察的臉,旁邊員警大嗆:「誰錄我就盤查誰!」結果警方在沒告知任何罪名下,把家屬騙開,由大批警力帶走一位60歲阿嬤,女警接的電話那頭的背後藏鏡人是誰?
國道收費員丟鞋子都沒事,老媽媽只是舉牌就被送地檢署!一個告訴乃論的罪,加上恐嚇,冠上莫須有的罪名,執行官有否指揮警察,相信通聯記錄都有記載,甚至警察事先已寫好筆錄在等,還威脅抓走她兒子,警察執法有嚴守行政中立?
警察聲稱協助檢察官辦案,不肯透漏為何抓人,也不准家屬打電話給律師!又不是五年以上重大犯罪有逃亡嫌疑,為何對一位老媽媽限制住居?沒有告訴狀,就因為聽誰的指示就抓人、拘留、直送地檢署;沒有搜索證又怎麼可以強行蒐證?所蒐證的也不能作為證據。
現場退休法學教授以刑事訴訟法聲明民眾的權益,警察卻指說作秀,事後也開記者會說是作秀,警察懂不懂法?
據警察表示,李貴芬前一天(9/18)就提出告訴,假如李貴芬告訴的對象是黃女士,表示警察未卜先知,黃女士會站在那裡?如果不是的話,就是在街頭隨機盤查當現行犯抓走!依法告訴人必須負舉證責任,而且毀謗應有特定對象,怎麼會是警察在街上隨意抓人?警察還幫告訴人蒐證,人民褓母在為誰服務?
當民眾由新竹市議員田雅芳陪同進行提告違法官員時,警方卻拒絕田議員入內,並要求議員脫掉背心,田議員表示,公權力壓迫,人民通常最無助,違法濫權行為,我們堅決唾棄!
陳菊幾十年前她在街頭被帶走,幾十年後,在她擔任監察院長及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時,違法官員沒事,人民只是舉牌卻被抓走,台灣人民的言論自由即將回到美麗島時期的國家暴力?然而,意圖使人民心生恐懼,以遂行既得利益者的目的,到底誰在怕?
作者 / 王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