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資淺的老師辛苦個幾年,就可以下來休息,少子化跟年改之後,教學現場如一攤死水,老的不敢退,新的進不來,然後有一群地獄倒楣鬼,年資十幾年了,都快40歲了,在學校裏頭,可能還是資淺教師,資深的老師校長叫不動,管不了,所有的屎缺都叫資淺的跟有能力的扛,這難道不是一種霸凌嗎?
日前教育部預告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草案,第三條增列學生、教師、職員、工友等名詞定義,將舊準則中的第三條「校園霸凌」定義:「指相同或不同學校學生與學生間,於校園內、外所發生之霸凌行為。」修正擴大為「教師對學生」、「職員、工友對學生」。對此,筆者舉雙手雙腳贊成,畢竟教師跟職員、工友中,也是有一些藉勢藉端,霸凌學生的老鼠屎存在,但既然要擴大校園霸凌定義,老師對老師的部分是不是也請教育部一併放入才公平呢?
教師在校園裡的工作類型,大抵可以分為行政、導師跟專任三大類,一個蘿蔔一個坑,有人喜歡做行政,有人喜歡帶班,有人喜歡上課,如果可以憑個人意志選擇工作類型,那是再好也不過了,但問題來了,在校園裏頭,兩個年資一樣的老師,一個擔任業務量最重的主任,另一個當專任老師,年收入相去無幾,工作量天差地遠,照理說應該要輪流做才公平,但實務面是主事者,總是以能者多勞,要這些長年被情緒勒索的老師,一肩把沒人要做的屎缺扛下來,然後這些可能是資淺的或軟心腸的老師,忙到連去年的補休都休不完,有的老師卻可以生理假、補休、家庭照顧假、事病假請到滿,三天兩頭就消失在校園。
以前資淺的老師辛苦個幾年,就可以下來休息,少子化跟年改之後,教學現場如一攤死水,老的不敢退,新的進不來,然後有一群地獄倒楣鬼,年資十幾年了,都快40歲了,在學校裏頭,可能還是資淺教師,資深的老師校長叫不動,管不了,所有的屎缺都叫資淺的跟有能力的扛,這難道不是一種霸凌嗎?
或許有人會說,制度擺在那邊,學校的人事安排不公平,可以在檯面上當著全校的面前攤開來討論,理論上是這樣沒錯,就如同學生在班上當眾被老師言語霸凌,學生心裡也知道錯的是老師,但有哪個學生敢當眾反駁,指責老師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的,所以應該也要有一個窗口可以讓老師吞吐被霸凌的委屈,就算不能立竿見影馬上解決,至少也可以有一個正式的統計數據,讓主事者知道老師在教學現場受到霸凌的比例,友善校園應該是努力營造一個健康和諧,讓師生都樂在其中的環境,最後我想問一句,老師們,你們快樂嗎?
作者 / 具代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