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中提及該役男已有穩定交往的女友,但其實可能性不只一種,應試圖釐清其背後的原因和脈絡;事件也應回歸當事人,以他們的意願為主,而非一聽到同婚就以「父母未同意」這種古老而荒謬的理由來反對。更何況假結婚的認定不是任何一方說了算吧,如此粗暴的華人父母介入模式實在讓人難以苟同。
根據媒體報導,有一對同連的役男要辦理同性婚姻登記,結果卻被認定為假結婚而遭拒;文中媒體引述軍中人權促進會的陳碧娥所言,認定這是一個假結婚的案例,最後在該役男父母向她求助、向部隊反映之後,軍方以「父母未同意、不准假方式」攔截這門婚事。但筆者不禁質疑,號稱軍中人權促進會,難道和同性結婚就不算人權嗎?更甚者,不論婚姻真假,都已經是成年人了,父母有什麼資格干涉?
而且荒謬的是,該發文或是新聞中,都並沒有當事人的訪問,何以這些父母、第三人可以這樣介入阻攔別人的婚事?這些人難道還活在媒妁之言的年代嗎?陳碧娥更在留言中提及「並不是所有家長都能接受兒女同婚。」,顯然反對的部份理由可能與性傾向有關,這就讓人疑惑了,若是今天她結婚對象是女友,他們還會這樣干預嗎?
雖然報導中提及該役男已有穩定交往的女友,但其實可能性不只一種,應試圖釐清其背後的原因和脈絡;事件也應回歸當事人,以他們的意願為主,而非一聽到同婚就以「父母未同意」這種古老而荒謬的理由來反對。更何況假結婚的認定不是任何一方說了算吧,如此粗暴的華人父母介入模式實在讓人難以苟同。切記,每個人都是自主的個體,不應將小孩視為所有物。
台灣好不容易才在去年通過同婚專法,社會保守派人士仍需時間適應,但這是自由多元的時代,尊重人們的自由意志應該是最基本的底線,也是華人父母亟需學習的課題,而非替他們做決定。每個人的人生都是自己的,與誰結婚都是自主的範疇;除了呼籲勿因性傾向而因人設事之外,當然也希望能好好珍惜這項得來不易的權利。
作者 / 向陽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