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章只限定中國國籍,除非有利人士推薦,否則港澳台居民通常難以填寫入黨申請書。此外,入黨申請人及後需要參加黨章學習小組並有考察期,成為預備黨員1年後,填寫《入黨志願書》,經批准才算正式入黨。中國共產黨就是靠打敗這批自稱高級外省人起家建政,怎麼可能允許一個領中華民國退休俸的滑稽老頭,吃自己豆腐砸自己鍋?
高級外省人的生活,往往就是這麼樸實無華,且枯燥。最擅長自我吹捧的郭冠英又出現於新聞畫面,郭冠英偕同新黨不分區人選前往中選會登記,媒體看到郭冠英詢問「你怎麼會跟他們一起來?」郭冠英竟囂張地表示「我是代表中國共產黨,來這邊監督台灣省的選舉。」接著媒體再度追問「你跟新黨一起來?」這時,郭冠英就趕緊改口說「沒有、沒有,我是共產黨,代表共產黨。你們問我代表什麼黨?」
不過,郭冠英此舉可能會引來法律問題,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郭冠英自稱代表中國共產黨來台監督,在法律層面完全無法得到政府授權同意,此舉不但違反刑法,更違反選罷法。中共代理人監督台灣選舉,涉及刑事責任,不論有無受到告發,檢調應啟動偵查,刑法第113條規定,未獲政府授權,私下與外國政府或其代理人約定,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發生侵害國家的情形,刑期至少7年以上,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即便郭冠英隨後改口說:開玩笑的!但已遭綠黨告發涉犯國家安全法,按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既然有人向地檢署告發,檢察官恐怕得進行偵察程序,郭冠英恐怕得多跑幾趟法院,郭冠英此事恐怕會讓原本已卡關的「中共代理人法案」,立法院於本會期朝野恐怕得重新認真審理,郭冠英真是丟盡高級外省人和中共代理人的顏面,還好郭冠英不是真的中國共產黨員,否則勢必被對岸「雙規」,並丟進監獄進行思想改造。
狐假虎威的郭冠英一定不是中共黨員,根據中國共產黨黨章,凡年滿18歲的中國國籍公民均可申請入黨,申請人必須在思想上、政治上承認共產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按期繳交黨費。黨章只限定中國國籍,除非有利人士推薦,否則港澳台居民通常難以填寫入黨申請書。此外,入黨申請人及後需要參加黨章學習小組並有考察期,成為預備黨員1年後,填寫《入黨志願書》,經批准才算正式入黨。中國共產黨就是靠打敗這批自稱高級外省人起家建政,怎麼可能允許一個領中華民國退休俸的滑稽老頭,吃自己豆腐砸自己鍋?
對於有台灣人要入籍中國共產黨,我方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明訂:台灣地區人民不得擔任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誠摯建議執政黨針對退休後領月退俸的公務人員的國家忠誠問題,要積極地修法免除其享有月退俸的資格,否則怎麼對得起在臺、澎、金、馬地區盡忠職守的軍公教人員,別讓狐假虎威的郭冠英,得了便宜還賣乖!
自2008年立委選舉改成單一選區兩票制以來,新黨每次無役不與,把不分區立委政黨票當成ATM提款機,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全國立委選舉不分區選票(政黨票)得票率達3.5%以上的政黨,可獲得每年每票50元的政黨補助金(政府財政撥款),直至該屆立委任期屆滿,國庫每年還得支付新黨2550萬餘元,讓內部青年黨工從事涉及危害《國安法》事項而遭到地檢署起訴,還敢列入政黨推薦不分區名單,強力挑戰選民的智商與良知。
2017年立法院通過《政黨法》三讀,竟然將立委選舉政黨得票補助款門檻由現行得票3.5%方得分配得票補助款之限制下修為3%,感覺上全國所有政黨都志在爭取5%選票當選席次,唯獨新黨志在3%選票領政黨補助款。政壇人士皆知除了政黨補助款外,光靠長壽煙代理難以支撐一個政黨,也迫使青年黨工為了財源去作些鋌而走險觸犯國安法的違法業務。鑒此,筆者在此呼籲深藍讀者:吸煙有害健康、政黨票投新黨有害國安,望請深藍選民睜大您的雙眼!
作者 / 林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