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A創始人與秘書長暨亞太納稅人聯盟主席Bjorn Tarras-Wahlberg 表示,台灣納稅人權利遭受到忽視,台灣政府應該關心並且建立為納稅人提供較佳保障的制度,打造真正具有稅務專業知識的法院。
今年五月筆者參加了全球納稅人協會(WTA)在澳洲雪梨舉行的第十七屆全球雙年會議(Biennial World Conference),和澳洲納稅人協會的100週年慶,對國際的納稅人權益了解又更進一步。大會提到稅務人權的重要性,並提倡良好的稅制應該是:中立、簡單、透明和穩定四個準則。大會更強調低稅率和單一稅率,因為低稅率一方面吸引投資,另一方面減輕納稅人的負擔,增加個人自由度,從而刺激經濟成長,並舉例香港過去幾十年堅決維持低稅率在15%至17%,就是很好的成功實例;而單一稅率除了讓納稅人容易了解,更大量節省政府徵稅的處理費用。
在全球推動稅務人權之際,很驚訝看到台灣仍有很多稅災案例,霸凌納稅人。而太極門事件更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太極門冤案在2007年7 月13日已經司法三審判決確認無罪無稅,但台灣國稅局卻繼續霸凌至今;反觀美國1990年代末也經歷過 IRS(聯邦稅務局) 霸凌納稅人的黑暗時代,因而決心改革,通過納稅人權利法案保護納稅人。
以下是美國IRS打掉重練的實例:
1990年代發生嚴重的稅務官員濫用職權,迫使正值盛年的律師布魯斯走上自殺之路,但稅務官員並沒有放過帶著4歳女兒的遺孀雪莉,繼續用不法手段恐嚇威迫她,企圖達到超徵稅金的目的;但布魯斯並不是唯一的受害者,當時每天便有兩千多名美國人的房屋和個人財產被扣押,另外九千人資產正在被徵收,更有超過30萬戶家庭收到更多信息和查稅通知,導致許多無辜的納稅人,被剝奪了正當保護程序、瀕臨破產。他們支付的稅款超過他們應該負擔的款項。走頭無路的雪莉寫了一封信給克林頓總統,又寫了一封信給希拉蕊,更寫了一封信給參議員。參議員 Judd Gregg 聽到了。就在1997年9月 21日那星期變化開始發生,經過長達一年對國稅局進行了一系列的聽證會,並檢查其日常運作,包括它的文化,習俗以及管理代理人和官員行為的潛規則。有史以來第一次,調查小組委員使用了必要的權力機制,要求IRS交出涉及納稅人的文件,這些納稅人抱怨有不公平,甚至是侮辱性的虐待行為。這調查深受民眾支持,讓人民看到希望,國會在1989年通過對納稅人權利法案,並在1996年通過納稅人權利法案II。
在美國聯邦稅務局網站,會發現稅務人權法律已經清楚列明在網站內:
1. 有被通知的權利
2. 有被提供優質服務的權利
3. 有支付不超出合理款款的權利
4. 有質疑國稅局立場並被聆聽的權利
5. 有向獨立的 forum 反對國稅局決定的權利
6. 有知道稅務問題什麼時候終決的權利
7. 有個人穩私權利
8. 有被保密的權利
9. 有聘用代理人的權利
10. 有公平和公正的稅務系統權利
筆者以美國的納稅人權利法案中納稅人有被提供優質服務的權利,包括稅局要即時、專業幫助,來審視2010年6月17日在立法院召開萬年稅單公聽會決議,財政部及國稅局答應撤回太極門錯誤稅單,但經過九年,至今仍然不撤回。2011年12月9日行政院為解決太極門冤稅案件召開跨部會議,決議不可以再引用起訴書課稅,由國稅局公告調查敬師禮性質,所有證據百分百證明敬師禮是贈與,但國稅局仍違背了行政院跨部會議決議。國稅局違反誠實信賴原則,根本談不上即時、專業幫助等優質服務,反而讓納稅者疲憊不堪,也讓政府誠信掃地。
再者以納稅人有權利知道稅局審理稅項所需時間來看,太極門稅案已經超過20多年,何時可以終止仍然遙遙無期。太極門案在財政部訴願會及行政法院已經贏了國稅局18次,但國稅局仍然繼續課稅?!人民在行政救濟過程贏了也不算贏,是假的,這種萬年稅單就會永遠輪迴,行政救濟制度根本就完全失靈。違反國際人權兩公約有效救濟!
在澳洲的會議也有來自AWC志工報告台灣目前的稅制困境,引起現場與會人士的熱烈討論,WTA創始人與秘書長暨亞太納稅人聯盟主席Bjorn Tarras-Wahlberg 表示,台灣納稅人權利遭受到忽視,台灣政府應該關心並且建立為納稅人提供較佳保障的制度,打造真正具有稅務專業知識的法院。Tax & Super Australia 副主席Mark Dodds表示,政府存在是為了照顧、保障人民,而不是人民到法庭尋求救濟時,政府的制度讓人民的處境更為艱難。Mark指出,台灣現況非常異常,應該改變法官與司法制度,不該讓對稅無專業之法官審理稅務案件。從太極門稅案可以看到台灣稅制不建全,全部稅務人權法規全部違反,這是台灣走向真正民主的最大障礙。台灣大選將至,這是空前激烈的選舉,執政者應借鏡美國的稅務人權法律的經驗,改善台灣法稅環境,真改革才能贏民心。
作者/ 林遠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