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有更多默默付出,師生關係良好的老師在教育現場春風化雨,期待外界給這些老師多一些掌聲,嚴師出高徒,要當一個完全不限制學生下課的老師很簡單,如果你是家長,你希望自己的孩子被這樣的老師教到嗎?
眾所周知,零體罰政策實施多年,正向管教是教學現場不斷被耳提面命的最高指導原則,老師的管教手段不斷的被限縮。根據教育部最新修正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老師的合法管教手段,大抵有口頭糾正、調整座位、要求口頭道歉或書面自省、要求完成未完成之作業或工作、適當增加作業或工作、要求課餘從事可達成管教目的之公共服務(如學生破壞環境清潔,罰其打掃環境)、取消參加正式課程以外之活動、要求靜坐或站立反省但(每次不得超過一堂課,每日累計不得超過兩小時)、在教學場所一隅,暫時讓學生與其他同學保持適當距離(以兩堂課為限),教師得視情況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之管教措施,學生反映經教師判斷,或教師發現,學生身體確有不適,或確有上廁所、生理日等生理需求時,應調整管教方式或停止處罰。
根據教育部頒定的管教辦法,老師本來就可以利用課餘時間,請學生完成未完成的工作或作業,老師下課請學生去罰站,並不等同於限制學生上廁所的權利,學生有如廁需求,老師一定會放行,解決生理需求後再回來繼續接受處罰即可。但在2016年10月19日,人本教育基金會協同部分家長團體及民意代表召開記者會,公布的一項自行調查報告卻顯示:「國中小最常見的體罰方式是『不准下課』,懲罰時間不讓學生離開座位、不可跟同學交談,甚至不可上廁所。」甚至有家長團體代表更直言:「罰一整週不准下課,這難道不是『變態』嗎?」、「『不准下課』也是一種體罰」。
以筆者本身為例,會被我叫來辦公室的,都是積欠各科作業沒交,屢勸不聽,不然就是數學小考沒過,要來進行補救教學的,通常我會給至少三天的時間,一天大概只要來一節課就可以完成補考,不過學生都會拖到最後一天才來,辦公室人滿為患,有時候連續兩節課,為了應付這些學生,連下課喝水上廁所的時間都沒有,所以,「不准下課」最大的受害者其實是老師好嗎?但我們犧牲自己的休息時間,卻被污名化至此,真是情何以堪。
事實上,學生作業缺交、補考,背後的最大原因是學生返家後,家長未盡到督導孩子完成學校功課的責任,有些家長拿到聯絡簿,就只是簽名交差了事,這樣子的家庭環境,往往造就出一個對自己的學習不能負責任的孩子,這些家庭功能不彰的學生,老師必須要付出加倍的心力,才能將他們脫序的言行及價值觀慢慢導回正途,而這樣的輔導工作,老師往往只能利用課餘時間(下課、午休、放學後)進行,學生不能下課,老師也是在一旁陪著,並沒有比較輕鬆。
媒體長期以來總是報導狼師、不當體罰的這些特殊個案,其實有更多默默付出,師生關係良好的老師在教育現場春風化雨,期待外界給這些老師多一些掌聲,嚴師出高徒,要當一個完全不限制學生下課的老師很簡單,如果你是家長,你希望自己的孩子被這樣的老師教到嗎?
作者 / 皮諾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