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呼籲各校學生會的幹部們,在搖頭指責在校生對學生會的認同感低、繳費意願不高之前,請先審視一下是否站在學生立場來爭取權益、自治法規與會議記錄有無公開、活動是不是有符合學生的期待,不要讓學生自治這樁美事,淪為一場失敗的扮家家酒。
時間飛逝,一轉眼大專院校的開學正式進入了倒數。大學新鮮人在入學前會有的幾個疑問無非脫離不了社團、校園的讀書風氣、系上哪些老師比較嚴格需要多加注意、校園的課外活動有什麼……,以及每年都必問的問題:學生會費該不該繳交。
學生會費是大學法中賦予大學學生會收取會費的權利,各校的學生會章程中,幾乎明定具有校內學籍的學生通通皆為學生會的當然會員,享有權利與義務。站在學生會運作的立場,為了提升學生會運作的品質與辦理活動的質量,在校學生們沒有道理不繳會費。
不過,實務上大部分的學校會費收取比例都低於五成,學生會的財務也是透過學校代管、提供部分經費補助的方式運作。以一般學生的角度看,大部分的學生會與校方的關係好,在許多面向上不見得能夠符合學生對於學生會的期待,加上活動多半皆是一屆傳一屆的例行活動,在學生會難以符合學生期待、活動內容萬年不變的狀態下,學生沒有道理要多花一筆學生會費的支出。
其實,筆者認為學生會費該不該繳這個問題問得不好,真正的問題應該是:學生會應該收取多少會費,能夠盡力達到財務平衡並不會讓學生負擔過重,來導正目前多數學生會的發展困境。
以筆者所讀的學校學生會費為例,一次繳清四年的學生會費共一千二,平均下來一個學年僅需繳交三百元,但一次性的繳清使得學生若非新生時期便繳交會費,其繳交會費的意願與繳交會費所能帶來的益處便大幅下降。
在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會運作原則》中,早在2014年便在第六點上明訂,學生會收取學生會費應以搭配會長任期收取、以不超過一年為原則。換句話說,教育部的立場近年來都是規勸性的要求大專院校學生會將收費辦法修訂為一年一繳,以符合大學學生會任期,避免過度使用。
實務上,大學學生會不願修改收費辦法並改為一年一繳的原因,莫過於現階段的大學學生會收費狀況多半未達五成,以現有的繳費方式,一次繳清即便會費收取率僅三成、四成,仍可維持學生會整年度的行政支出,甚至還能有部分餘額移交給下一屆學生會做運用。若更改為一年一繳,深怕學生會費繳交狀況若無顯著好轉,將直接衝擊學生會舉辦活動、行政支出的預算,使得原本財務便須倚賴課指組的學生會在運作上雪上加霜。
回歸正題,學生會費究竟該不該繳?以筆者的角度來看,筆者雖在新生時期並未繳交學生會費,但始終認為,學生會費有其繳交的必要性。當學生會的財務狀況能夠自給自足,不必仰賴課指組的恩賜提撥補助款來支應整個學生會的運作需求,才有立場與力道真正的站在學生的角度爭取學生權益。如果財務都無法自足了,如何能夠不被牽制呢?
筆者既然主張應繳交學生會費,卻為何至今未繳呢?原因很簡單,敝校的收費辦法依舊是繳清、無遞減的收費辦法,身為普通的學生,對於繳清、無遞減式的收費法,實在難以說服自己繳交。筆者仍期盼教育部的運作原則,能在近年成為各校學生會遵循的母法而更改收費辦法,若是一年一繳且金額低於1000,筆者相信學生們的繳交意願會大幅提升的。
最後,筆者想要呼籲各校學生會的幹部們,人都是互相的,在搖頭指責在校生對學生會的認同感低、繳費意願不高之前,請先審視一下是否站在學生立場來爭取權益、自治法規與會議記錄有無公開、活動是不是有符合學生的期待,不要讓學生自治這樁美事,淪為一場失敗的扮家家酒。
作者 / 寂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