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校方多次以「保護其它女學生安全」為由,剝奪小雯受到學校對女學生住宿安全的保護,這不只可怕地認為跨性別女學生不配獲得學校保護,更是有暗中指涉跨性別女學生是潛在性罪犯的污辱意涵。
最近,有名跨性別女學生小雯,與人本基金會與伴侶盟召開記者會(連結),娓娓道來這半年來,長期接受身心評估與賀爾蒙治療的她,只因為要求像普通女學生一樣住在女宿,就遭到校方施壓與教官性騷擾,使她身心不堪負荷到不得不休學,人身安全與受教權都嚴重受到侵害。
校園性暴力是所有女學生的共同脆弱處境,包含跨性別女學生
長庚校方多次以「保護其它女學生安全」為由,剝奪小雯受到學校對女學生住宿安全的保護,這不只可怕地認為跨性別女學生不配獲得學校保護,更是有暗中指涉跨性別女學生是潛在性罪犯的污辱意涵。
若大部分的人都同意校園校暴力,是對女學生人身安全與受教權的一大威脅,那小雯的性別認同是女性、性別表達也是女性化的,以及有女性第二性徵發育,並且長期以女性的姿態勇敢地在校園就讀,跟小雯一樣的跨性別女學生處境並不會比其他女學生更加安全,一樣面對了騷擾與侵犯風險。
不僅如此,根據美國大學協會的調查研究報告指出(連結),跨性別及間性人學生比一般女學生更容易遭性侵犯,且遠遠低於一般女學生的申訴及求助率,因為校方的不友善態度,也促成跨性別與間性人學生更不易信任校方。若長庚校方致力於為女學生打造安全環境,就應對小雯在內等跨性別女學生一視同仁,將她們視作處於脆弱處境需要受保護的對象,而非需要排除或堤防的異類。
包容跨性別女學生,不會損害其他女學生的尊嚴與安全
長庚校方的主張也是社會大眾的疑慮,擔心若是女宿包容跨性別女學生,是否會造成其他女學生的安全威脅,然而憲法增修條文明定國家應維護女性的人格尊嚴、人身安全,所以同時也必須消除性別歧視,任何造成對任何女性汙名化、剝奪安全保障的行徑,不僅已經違反憲法精神,更是對保障女學生尊嚴與安全之目的適得其反。
前幾年美國也有類似的爭議,國家終止性暴力聯盟(National Alliance to End Sexual Violence)、國家家庭暴力與性暴力中心(National Center on Domestic and Sexual Violence)、國家亞洲暨太平洋島民終結性暴力組織(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Asian Pacific Islanders Ending Sexual Violence)、國家有色人種姊妹終結性暴力組織(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isters of Color Ending Sexual Assault)共同發布了聯合聲明(連結),根據目前的所有證據顯示出,包容跨性別者並不會讓任何人更加處於暴力的風險,反而不包容本就處於高度暴力風險的跨性別群體,會造成跨性別者更大的安全疑慮;今年英國政府平等辦公室(Government Equalities Office)也發表聲明(連結),表示政府支持婦女與女孩的尊嚴及安全,同時也支持跨性別平權,兩者之間並不牴觸、也不會顧此失彼。
若我們真心想要保障女學生的尊嚴與安全,那矛頭不該針對尋求歸屬感、自我認同被肯定與獲得安全保障的跨性別女學生,而是著重於性暴力防治的教育與申訴體系的完善,以及硬體設備的安全設計才是。若有心人士想巧立名目進入女宿侵擾女學生,校方應該負擔保障跨性別在內的所有女學生安全之責任,可以將惡意侵擾者加以懲處、將暴力傾向的女學生(無分是否為跨性別)隔離。
女生宿舍並非某位女學生所有,女生宿舍也應該是性別平等教育場域
根據小雯的親口轉述與提供的佐證顯示,校方有人要求小雯入住女宿必須「取得所有女學生同意」,這個論點是毫無道理且相當荒謬的,試問哪位一般的女學生入住女宿有被如此要求過,這不是歧視什麼才是呢?
這樣的說法,似乎也是恣意挪用女權運動強調女性同意權的論點,然而女權運動在談及女性同意權的背景,基本上都是涉及親密接觸、性行為或懷孕生育等「身體自主權」的時候,然而女生宿舍並非某位女學生的身體,是一個校園提供給學生的公共女性及住宿空間,如此對提升女學生的性自主或身體自主權意識毫無幫助,只會加深某些女學生的自我中心而已。
近年來,許多女性設施打破保護措施(protection)的傳統,建立賦權作法(empowerment)的觀點,開辦工作坊或座談,讓女性也能瞭解性別平等與多元價值,認識與尊重不同身分或處境的女性,想必女生宿舍也能做得到。
作者 / 吳馨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