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媒體報導,成員主要是智能或精神障礙的低收入戶、高風險家庭出事,及獨居老人堆放雜物不清理,或過世一段時間才被發現事件,部分民眾、網友、議員問:為何不早些強制處理?關懷訪視都在做什麼?為何媒體採訪時,不願透露處理情形?因此懷疑社工打混。
依筆者的工作經驗、所學知識,並請教其他社工前輩,就來回應說明:
一、為何不採取強制方式處理?
人不喜歡被強迫做沒意願作的事,即使那件事對他很有利。因此家長只因孩子,不願整理玩過的玩具,就破壞玩具當作教訓,即使整理帶來的好處多,會引起不小爭議。
社工界對此有共識,除影響生命安全、可能傷害其他人,社工處遇時,通常會跟服務對象說明各處遇方式,尊重服務對象的選擇。
實務上,社工會先了解家庭成員的經歷,對想法、行事風格影響,依此持續溝通,說明其他替代方式好處,鼓勵他們改變,過程需要時間,畢竟華文俗話說得好: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二、社工出事情還放假?
因為社工假日需進修專業知識、休息陪家人,充實處遇知能,同時預防過勞死、本身家庭問題,因此除像是家暴、性侵害服務社工,常有緊急時效案件,需輪流持公務手機待命,其他服務領域的社工通常在上班時段,會盡快處理服務對象需求。
三、社福資源用到哪?
為確保社福資源有效運用不濫用,提供服務、補助前,社工常需訪視了解實際情形,評估需不需要提供、提供種類及數量;官方受限法規、經費、床位不夠,及立法意旨重視防止福利依賴、鼓勵親友相助,提供社福服務相對嚴格,造成部分民眾有實際需求,卻沒辦法使用,實務上會轉介民間社福單位。
四、為何拒透露服務對象情形?
為讓服務對象願意接受服務,除司法案件調查需要、防其他人被傷害,社工通常需遵守保密原則,保護服務對象隱私,不然跟爆料名人隱私的狗仔,沒什麼不同。
因此如看媒體報導,社工的服務對象出事,先別急著罵,因為媒體趕時效、衝閱聽率,有時報導資料不一定完整,需多從不同來源調查,較能確定問題在哪。
畢竟台灣某次大學生情殺案,官方社福單位怕被罵沒在做事,向媒體說明處遇情形時,透露不少當視個人資料,結果除可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還被社工界罵慘。
作者 / 居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