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深深期盼台灣司法能摒除意識形態的作祟,不要為了羅織入罪或是刻意脫罪而因人設事,扭曲法條見解,才能真正還給事件是非曲直的原貌,重建台灣社會的信任價值。
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改判有罪,判處四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此案仍可上訴。曾有媒體指出合議庭三位法官中有一人是「馬迷」、另一人是「深藍人士」,應該會判決無罪。但是洩密案的有罪判決不但破了馬英九卸任後的無罪之身,筆者更期盼,此判決將是開啟馬英九有罪的前奏!
老實說,四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的判決其實不痛不癢,相對馬英九身上還有國民黨三中黨產案、大巨蛋圖利案、富邦銀併北銀案、國發院土地弊案等四大案,在在牽扯龐大的利益糾葛,洩密案的有罪判決只是讓司法上一路順遂的馬英九終於踢到鐵板。
2007年3月,台北地院蔡守訓等三位法官引用宋代的「公使錢」判決馬英九特別費貪污案一審無罪。每個月將特別費半數匯入妻子周美青帳戶的馬英九無罪,幫忙填貼不實收據報帳的部屬余文卻遭判偽造文書罪坐牢,馬英九的幸運僅他獨有!
想不到,2013年9月,時任總統的馬英九竟將檢察總長黃世銘告知的偵查秘密、個人資料、通訊監察資料轉告江宜樺、羅智強,攻擊同黨政敵王金平,掀起馬王政爭的漫天爭議。馬英九光明正大地將政治黑手伸入司法檢調的作為,一審法官還是貼心地為其辯駁「院際調解權」,判決無罪,馬英九的幸運真的羨煞眾人!
正因為三位法官中有兩位法官偏藍,聲援馬英九的國民黨不能再用意識形態或政治對立批判法官見解,也才能讓爭議回歸事件本質。
在台灣,大多數民眾不信任司法,超過七成的民眾認為司法偏袒富人、政治人物,法官的自由心證更讓恐龍判決層出不窮。人民對於司法的「不確定性」,對於是非正義充滿疑問,才是台灣社會建立信任價值最大公約數的迫切危機。
筆者深深期盼台灣司法能摒除意識形態的作祟,不要為了羅織入罪或是刻意脫罪而因人設事,扭曲法條見解,才能真正還給事件是非曲直的原貌,重建台灣社會的信任價值。
不過,郝龍斌用政治語言疾呼人民用選票還給馬英九正義;馬前總統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更質疑此次有罪判決是否為監察委員陳師孟嗆聲將專辦「辦藍不辦綠」的法官所造成的寒蟬效應;諸多政治性發言刻意挑起藍綠對立,踐踏孱弱的司法公信力。
前警大葉毓蘭教授更妙,她要馬英九勇敢坐牢四個月,2020年選總統,塑造司法不公的形象。只不過,馬英九後續四大案的司法判決才是重頭戲。一旦陸續判決有罪,恐怕馬英九的坐牢時間將不只四個月,最快也只能選2024年的總統。
作者 / 俞妍穎(教師)